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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21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补充期限为 12 个月,自 2020 年 1 月 20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19 日止。到期前
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
建设加速推进需要提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提前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周延、童盼、宋利坡




                                                         2020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