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0-54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14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吴延炜董事长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1,168,423,137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64.712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67,654,41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5.900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700,768,72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8118%。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10,213,8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10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 股份 106,898,82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92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 份 3,315,00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83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68,22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 反对2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012,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77%;反对2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68,22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 反对2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012,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77%;反对2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68,22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 反对2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012,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77%;反对2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68,22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 反对2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012,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77%;反对2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8,207,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6%; 反对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98,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7%;反对2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68,207,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6%; 反对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98,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7%;反对2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8,22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 反对2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012,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77%;反对2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5,179,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24%; 反对3,243,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970,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573%;反对3,243,2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427%;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8,207,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6%; 反对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98,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7%;反对2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68,207,9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6%; 反对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98,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7%;反对2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8,150,5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7%; 反对272,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41,1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26%;反对272,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74%;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575,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4%;反 对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98,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7%;反对2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5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168,222,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8%; 反对20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0,012,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77%;反对20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3%;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