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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6-09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0-62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0年6月8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6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吴延炜董事长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640,391,37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5.4678%。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67,666,91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5.901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72,724,45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9.5663%。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110,814,82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13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
股份 106,911,32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92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
股份 3,903,50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16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1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2.2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2.1 审议通过《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2.2.2 审议通过《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2.2.3 审议通过《交易作价》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2.2.4 审议通过《发行股份的定价》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2.2.5 审议通过《发行股份的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2.2.6 审议通过《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2.2.7 审议通过《盈利预测与业绩补偿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2.2.8 审议通过《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2.2.9 审议通过《过渡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2.2.10 审议通过《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2.2.11 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2.2.12 审议通过《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六)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十)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
的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相关主体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
行动人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9,487,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88%;反
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1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910,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843%;反对90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56%;弃权1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对上述所有议案,关联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