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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20-10-23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0-94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
(星期一)下午 14:00 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 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9 日上 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3 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投票平台进
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2020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
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
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
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 13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
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并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告,相关内容详见《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提案 1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1.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
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异
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以 2020 年 11 月 4 日 16:00 前到达
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 13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
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2
       2、投票简称:中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0年11月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中化岩土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
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
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     反       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1.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调整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