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27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1-025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年3月26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延炜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005,863,144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55.708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44,531,53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9.081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9 人,代表股份 661,331,61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6272%。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70,701,87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91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
股份 69,607,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5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
份 1,094,67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60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化岩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5,842,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反对2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681,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1%;反对2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4,79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8%;
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88%;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1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4,79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8%;
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88%;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1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4,79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8%;
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88%;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1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4,79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8%;
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88%;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1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4,79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8%;
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88%;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1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4,79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8%;
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88%;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1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5,842,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反对2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681,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1%;反对2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4,79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8%;
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88%;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1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4,79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8%;
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88%;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1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5,842,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反对2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681,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1%;反对2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 选举吴延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16,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55,28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1%。
    12.02 选举邓明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16,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55,28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1%。
    12.03 选举连文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16,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55,28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1%。
    12.04 选举肖兵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16,7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55,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4%。
    12.05 选举宋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16,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55,28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1%。
    12.06 选举刘忠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16,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55,28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 选举周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24,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63,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
    13.02 选举童盼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24,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63,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
    13.03 选举庄卫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16,5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55,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4.01 选举杨勇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16,74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55,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4%。
    14.02 选举王永刚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16,54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55,2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