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1-025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年3月26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延炜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005,863,144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55.7087%。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44,531,53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9.081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9 人,代表股份 661,331,61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6272%。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70,701,87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91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 股份 69,607,2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85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 份 1,094,67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60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化岩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5,842,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反对2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681,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1%;反对2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4,79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8%; 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88%;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1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4,79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8%; 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88%;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1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4,79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8%; 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88%;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1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4,79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8%; 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88%;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1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4,79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8%; 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88%;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1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4,79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8%; 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88%;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1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5,842,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反对2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681,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1%;反对2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4,79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8%; 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88%;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1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4,794,6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38%; 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63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888%;反对1,06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12%;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境外全资孙公司提供内保外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5,842,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 反对2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0,681,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1%;反对2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 选举吴延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16,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55,28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1%。 12.02 选举邓明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16,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55,28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1%。 12.03 选举连文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16,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55,28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1%。 12.04 选举肖兵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16,7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55,48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4%。 12.05 选举宋伟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16,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55,28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1%。 12.06 选举刘忠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16,5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55,286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1%。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1 选举周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24,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63,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 13.02 选举童盼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24,7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63,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 13.03 选举庄卫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16,5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55,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4.01 选举杨勇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16,74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55,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4%。 14.02 选举王永刚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1,005,816,54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获得同意股份数 70,655,278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