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总经理工作细则2021-07-24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总经理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特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
聘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被解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对外投资、资产
和权益处置运用等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方面享有以下权力(关联交易
除外),并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10%,该交易涉及
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低于10%,或绝对金额低于1000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10%,或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低
于10%,或绝对金额低于1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低于10%,或绝对
金额低于100万元;
    6、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关联交易。公
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下,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九条     超过上述第八条规定限额的公司对外投资、内部投资、资产处置等
事项,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若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范畴的事项,则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该等事项的有关合同和协议必须由董事长亲自签署,或由授权
代表签署。
    第十条     总经理在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劳动
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
会或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负
有诚信的义务,《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
适用于总经理。
    第十二条     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或董事会指
定一名董事代行职权。
    第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办
法和程序在总经理聘用合同中规定。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不能出席时,可
委托常务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列席人员为与会议议题相关的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分子公司负责
人、会议记录员等。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并可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
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   凡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的议题,均由提交议题的公司职能部
门书面提出,经分管领导初审后报综合管理部。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召开程序:
    (一)总经理根据各方面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议题、内容、参会人员、
时间、地点。
    (二)总经理办公会的会前组织工作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承办,具体包括以下
内容:
    1、负责提前发出总经理办公会召开的议题征集的通知。
    2、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题材料的汇总,提前报送请总经理审定。
    3、负责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参会人员总经理办公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
材料。
    (三)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应在会上充分发表建议或意见,并明确表明赞
同与否的态度。会议力求形成一致意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同意见可以保留
并作好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以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的形式作出。
    (四)公司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会
议召开日期、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会议议题、参会人员发言要点、审议结
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由综合管理部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后存档。
    (五)会议议题一经形成决议,由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综
合管理部负责对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并定期向高级管理人员汇报决议事项
落实情况。
    第十九条   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
议讨论的未公开事项和信息。

                         第四章 责任及义务

    第二十条   总经理应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
水平,保持公司效益和股东权益持续增长。
    第二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
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牟取私利。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报告;根据董事
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总经理应当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
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经营盈亏情况。
    第二十三条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就公司经营计划的实施情况、股
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
况、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向董事长报告。报告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并保
证其真实性。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依照国家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总经理组织修改。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0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