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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06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1-097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于2021年11月5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年11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延炜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948,091,8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2.5160%。
    (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19,590,34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7.702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28,501,5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34.8135%。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81,077,9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9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79,933,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2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
代表股份 1,144,5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3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8,071,6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
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1,057,7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1%;反对2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9%;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
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