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2-04-12
中化岩土集团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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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2)第 510A005962 号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岩土公
司”)董事会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中化
岩土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
其有效性,并确保后附的中化岩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
映中化岩土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中
化岩土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了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
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
险。
我们认为,中化岩土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化岩土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和《内部审计制度》等评价办法,在开展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
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
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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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企业文化、
人力资源、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生产
管理、销售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
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分别按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划分确定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该缺陷造成的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 10%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 5%≤该缺陷造成的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 10%
一般缺陷 该缺陷造成的财产损失<利润总额的 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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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
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
期间得到纠正;控制环境无效;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对于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
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无效;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对于期末财务
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
的目标。
(3)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
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后未能达到预
期目标;产品质量不合格,发生重伤及以上级别安全事故;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政
府或监管机构专项调查,负面新闻频现,引起公众媒体连续专题报道;行政许可被暂停
或吊销、资产被质押、大量索赔等不利事件。
(2)重要缺陷: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重要业
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一般业务缺乏
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负面事件引起部分媒体关注,给公司声誉带来较大的损害。
(3)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控制不完善或局部失效;负面事件短期内在局部地
区对公司声誉带来影响。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
现报告期内存在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相关的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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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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