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 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有助 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未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因此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周延、童盼、庄卫林 2022 年 0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