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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化岩土: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2023-04-17  

                          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3-034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
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中期票据,并已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
中期票据的议案》。具体方案和授权事宜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发行人: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3.发行方式: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
效期内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4.募集资金用途:由公司及主承销商根据公司需求确定,主要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补充流动资金及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5.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
定。
    6.发行利率: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
最终确定。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
外)。
    8.担保情况: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兴城集
团”)为公司就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所负义务的履行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控股股东本
次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公司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市政场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向成都兴城集团提供质押反担保。
    9.本次决议的效力:本次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中期
票据注册、发行、存续的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司中期票据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等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决定具体的中期票据发行方
案、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每次发行的具体条件以及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或)修改每次实际发行的数量、金额、发行价格、利率
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评级安排、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
方式、增信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本金兑付、利息
支付安排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等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实际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
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化
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
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每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
相应的调整;
    4.具体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事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与每次
发行有关的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等事项相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情况。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
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披
露本次中期票据的申请发行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含 10 亿元)中期票据的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
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
议及表决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事项,并同
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