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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尚荣医疗: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2020-08-08  

						               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
                              回复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01571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尚荣
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已会同发行人、发行
人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发行人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的分析、
核查以及回复说明。

    本回复说明中使用的简称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具有相同含义。




                                  1-1-1
                                                     目录

反馈问题一、关于募投项目问题................................................................................ 3
反馈问题二、关于对申请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的有关情况.................. 16
反馈问题三、关于专利到期的问题.......................................................................... 36
反馈问题四、关于买方信贷...................................................................................... 39
反馈问题五、关于行政处罚...................................................................................... 47
反馈问题六、关于江西尚荣投资.............................................................................. 51
反馈问题七、关于《律师工作报告》...................................................................... 52
反馈问题八、关于审计机构涉及被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侦查.............................. 52
反馈问题九、关于 2019 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 58
反馈问题十、关于 2019 年度业绩快报更正............................................................ 65
反馈问题十一、关于商誉.......................................................................................... 72
反馈问题十二、关于收入和利润波动的问题.......................................................... 83
反馈问题十三、关于其他应收款持续增长的问题.................................................. 96
反馈问题十四、关于应收账款................................................................................ 102
反馈问题十五、关于募投项目的问题.................................................................... 112
反馈问题十六、关于公司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 132
反馈问题十七、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逐项说明.................................................... 142




                                                      1-1-2
     问题一

     请申请人披露:(1)按照募投项目逐项说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是否依法取得医药生产销售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并获得相关资质,包括但
不限于药物研发、生产、销售、注册安全生产等环节许可资质,如未获批,是
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须获
得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核准,申请人就募投项目履行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程
序而非项目核准程序是否符合企业投资项目管理;(3)项目用途是否与土地使
用权证载明用途一致、是否符合规划性质,是否存在被有权机关行政处罚、收
回的风险,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4)根据申报文件,
募投项目“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间接持股 60%孙公
司。请申请人披露该项目实施主体情况以及实施方式,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
资或提供贷款,是否确定增资价格或贷款利率,如否,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是否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说明:

     一、按照募投项目逐项说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否依法取得医
药生产销售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并获得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药物研发、生
产、销售、注册安全生产等环节许可资质,如未获批,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58,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一次性医疗
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投
项目资质审批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是否需要医疗器   是否获   是否会有重
                   项目名称
号                                           械资质         批     大不利影响
 1    5G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        否          不适用       否
 2    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        是           否          否
 3    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              是           是          否

     募投项目具体逐项分析如下:


                                     1-1-3
       (一)是否依法取得医药生产销售行业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并获得相关资质

       1、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

       公司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尚
荣,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基于 5G 通信技术的手术治疗系统。随着我国 5G 网络基
础建设的逐步展开,5G 技术正在改变远程医疗服务的理念和模式。在 5G 网络
传输环境下,手术系统可以实现医学影像等大数据文件的高速传播、实时高清音
视频远程交互等功能,从而对传统数字手术室升级。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主要包括手术室中央控制系统、手术室信息管理系统、
手术室净化系统、手术示教系统和手术室配套设备。不同系统所涉及的资质情况
如下表所示:

序号         系统名称                   主要设备                 涉及资质问题
 1      手术室中央控制系统   手术室系统主机和操作系统等
                                                              无需医疗器械生产资
 2      手术室信息管理系统   服务器、5G 网络交换机等          质,但需要将当前数字
 3      手术室净化系统       新风系统和洁净天花等             手术室的控制软件,根
 4      手术示教系统         摄像机、高清显示器、音响话筒等   据 5G 网络的需求进行
                                                              升级开发。
 5      手术室配套设备       气密门、医用隔离电源柜等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中手术室中央控制系统、手术室信息管理系统、手术
室净化系统、手术示教系统、手术室配套设备 5 个系统,公司需要依据 5G 网络
的传输需求对当前数字手术室控制软件进行升级开发,上述 5 个系统主要是对公
司传统的医疗专业工程业务的信息化升级,不需要医疗器械相关的生产资质。

       2、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

       公司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尚荣,
其生产产品包括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面罩和医用隔离眼罩等防疫防护物资,属
于医疗器械产品。由于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需要对生产场地进行验收,而相关生
产场地尚处于筹备建设阶段,安徽尚荣暂不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和生产许可证。

       公司已拥有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面罩和医用隔离眼罩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未来,子公司安徽尚荣取得相关产品注册证的难度较小。
                                       1-1-4
       3、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
控股孙公司吉美瑞,该募投项目为吉美瑞当前产品的扩产项目。吉美瑞已经取得
该募投项目所需的全部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和生产备案凭
证。

       (二)上市公司相关技术储备或已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

       1、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

       尚荣医疗自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成为现代化医院建设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的领军企业,在医疗产品产销、医疗服务、健康产业运营三大业务板块上有着深
厚的经验和积累。公司通过多年探索发展,对手术治疗系统产品的生产技术和产
品性能不断进行改进,并根据最新技术开发相关控制软件。公司已取得手术室控
制的软件著作权如下:

序号       登记号              软件全称           版本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医用吊塔吊桥智能集中触控
 1      2017SR270341                               V1.0   2016.12.19    2017.06.15
                       系统软件 V1.0
                       手术无影灯智能控制系统软
 2      2017SR270322                               V1.0   2016.12.26    2017.06.15
                       件 V1.0
                       手术室信息管理系统软件
 3      2017SR273912                               V1.0   2016.12.29    2017.06.16
                       V1.0
                       电动手术台智能控制系统软
 4      2017SR279728                               V1.0   2016.12.21    2017.06.17
                       件 V1.0
                       电动病床智能控制系统软件
 5      2017SR279842                               V1.0   2016.12.27    2017.06.17
                       V1.0
                       智能触控式手术室中央控制
 6      2017SR285319                               V1.0   2016.12.20    2017.06.19
                       系统软件V1.0

       上述软件著作权归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布兰登,布兰登主要负责医疗系统软
件开发。公司已对手术室控制软件基于 5G 网络需求进行了升级开发。由于布兰
登和安徽尚荣均为尚荣医疗的全资子公司,相关系统软件可通过授权的途径让安
徽尚荣使用,从而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

       (1)医用防护服

                                          1-1-5
        公司及子公司已拥有的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的相关注册证、备案情况如
  下:

           商品名称                      注册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皖械注准 20202140025         2020.02.13        2021.02.12
         医用隔离面罩               粤深械备 20200600           2020.07.03              -
         医用隔离眼罩               粤深械备 20200601           2020.07.03              -

        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生产的具体产品为上述 3 类产品。

        公司已完成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产品中的相关医疗器械注
  册证申请,说明公司具备该募投项目产品生产所必须的技术人员、医疗器械质量
  管理体系和生产能力,上述资源可以转移至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在公司技术、人
  员和管理的基础上获取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具有可行性。

         3、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
  控股孙公司吉美瑞,该募投项目为吉美瑞当前产品的扩产项目。吉美瑞已经取得
  募投项目所需的全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吉美瑞已取得的医
  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如下:

         (1)生产许可证

序号     证书编号     许可证名称         业务/经营范围          颁发单位     有效期至   被许可人
       苏食药监械                                           江苏省药
                   医疗器械生       Ⅲ类:6846-1-植入器材,          2024 年 12
 1     生产许                                               品监督管            吉美瑞
                   产许可证         13-06-神经内/外科植入物          月 24 日
       20010316 号                                          理局
                   江苏省第一
       苏苏食药监                                           苏州市食
                   类医疗器械       一类医疗器械:6810 矫形
 2     械 生 产 备                                          品药品监 -                  吉美瑞
                   生产备案凭       外科(骨科)手术器械
       20163011 号                                          督管理局
                   证

         (2)医疗器械注册证

序号     持有者           注册号                     商品名称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1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73460039    金属矫形用钉                  2017.1.13       2022.1.12
  2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73460038    金属股骨颈固定钉              2017.1.13       2022.1.12
  3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73460041    金属直型接骨板                2017.1.13       2022.1.12


                                             1-1-6
序号   持有者          注册号                    商品名称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4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73460035   鹅头钉                   2017.1.13    2022.1.12
 5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73460047   髓内钉(带锁、自锁)     2017.1.13    2022.1.12
 6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53461500   空心双头加压螺钉         2015.08.25   2020.08.24
 7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53461501   金属接骨螺钉             2015.08.25   2020.08.24
 8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53461531   金属髓内针               2015.08.25   2020.08.24
 9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53462385   颈椎钢板                 2015.12.24   2020.12.23
 10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63460355   脊柱固定器               2016.02.18   2021.02.17
 11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110 号   骨牵引针                 2017.04.13       -
                                       伽玛钉安装器械包(PFNA
 12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215 号                            2017.04.13       -
                                       型)
 13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216 号   伽玛钉安装器械包         2017.04.13       -
 14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76 号   股骨钉安装器械包         2017.04.13       -
 15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77 号   胫骨钉安装器械包         2017.04.13       -
 16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78 号   骨凿                     2017.04.13       -
 17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79 号   三爪骨把持器             2017.04.13       -
 18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80 号   空心钉安装器械包         2017.04.13       -
 19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81 号   骨折内固定器械包         2017.04.13       -
 20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82 号   颈椎前路手术安装器械包   2017.04.13       -
 21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83 号   鹅头钉安装器械包         2017.04.13       -
 22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84 号   锁定板钉系统安装器械包   2017.04.13       -
 23    吉美瑞   苏苏械备 20160685 号   脊柱钉棒系统安装器械包   2017.04.13       -
 24    吉美瑞   苏械注准 20172101681   单侧外固定支架           2017.09.14   2022.09.13
 25    吉美瑞   苏械注准 20172101682   组合式外固定支架         2017.09.14   2022.09.13
 26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83460221   柔性金属丝               2018.06.06   2023.06.05
 27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83461041   空心接骨螺钉             2018.07.30   2023.07.29
 28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83461042   金属骨针                 2018.07.30   2023.07.29
 29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93130230   椎间融合器               2019.04.16   2024.04.15
 30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203130120   颅骨固定系统             2020.02.06   2025.02.05
 31    吉美瑞   国械注准 20153131151   金属支持接骨板           2020.07.28   2025.07.27

       (三)实施主体获取相关资质的审核部门、审核难度

       本次募投项目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不涉及医疗器械生产许
 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1-1-7
    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中生产的医用防护服属于二类医疗器
械,医用隔离眼罩和医用隔离面罩均属于一类医疗器械。

    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为当前产品扩产项目,实施主体吉美瑞已取得
募投项目所需的全部医疗器械生产证和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1、实施主体获取相关资质的的审核部门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0 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从

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由生产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备案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同时,第二

十二条规定: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生产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并提交其符合本条

例第二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资料以及所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证。

    实施主体安徽尚荣生产医用防护服所需的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
审核部门为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医用隔离眼罩和医用隔离面罩的备案部
门为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实施主体获取相关资质的审核难度

    (1)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生产产品属于一类及二类免于临
床试验产品,具有工作机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的特点,实施主体
获取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存在障碍

    医用隔离眼罩和医用隔离面罩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为备案管理类产品,较

易获取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公司已完成相关产品的注册证书申请工作。实施主体

获取医用隔离眼罩和医用隔离面罩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不存在障碍。

    医用防护服属于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该类产品具有明确的
工作机理、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的特点,同品种临床多年无严重不良事件记
录,按规定生产工艺生产并获取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时间在 6 个月至 1 年时
间。公司已拥有专业的医用防护服研发团队,且与控股子公司普尔德医疗保持良
好的产品交流和技术交流。公司将结合自身的技术和经验,协助实施主体获取医


                                   1-1-8
用防护服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实施主体获取上述产品注册证书不存在障碍。

     (2)实施主体获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存在障碍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发行人的说明,实施主体申请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条件为:企业已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已取得

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已具备拟生产产品的生产能力,已按照《医疗器械生产

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实施主体已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通过募集资金的实施将具备生产产品的能
力,获取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后,发行人将按公司已具备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
体系和相关管理人才输出至实施主体,按法规要求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生产
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主体获取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不存在障碍。

     (四)如实施主体无法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发行人将采取的替代措施

     随着海外疫情的持续发酵,新冠确诊人数持续增长,防疫防控形式严峻。当
前防护服、护目镜、护目罩等医用防护物资在全球范围内的产能较需求均存在缺
口,对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具有较强的需求。如实施主体无法取得相关资质,
公司将通过收购拥有同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企业并将其转移至实施主体,
以保证实施主体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实施主体将根据建设进度积极申请相关的医疗器械生产资质和注册证
书

     安徽尚荣将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厂房车间和生产设施的建设进度,积极获取本
次募投项目所需的生产经营资质。公司将对安徽尚荣提供人员、技术、管理等多
方面的支持,争取尽快取得募投项目所需资质。

     (六)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

     公司拥有申请募投项目相关资质的经验,拥有熟悉相关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
建立及相关资质申请流程的专业人员,能够支持安徽尚荣申请相关资质,待产品
注册申请所必须的生产经营用厂房和生产设施建设完毕,以及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后,安徽尚荣在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备案


                                  1-1-9
凭证方面不存在实质性的障碍。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履行以下核查程序:核查公司及吉美瑞医疗已取得的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专利权证等资料,查阅《医疗器械监督
管理条例》,核查政府部门对医疗器械注册和备案的具体流程方法,对公司资质
申请负责人进行访谈,查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安徽尚荣尚处于前期建设中,暂不具
备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吉美瑞医疗已取得募投项目生产所
需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备案凭证;公司具有医疗器械产品的生
产、质量管理等经验,并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帮助,安徽尚荣申请医疗
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备案凭证不存在实质性的障碍,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二、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须获得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核准,申请人就
募投项目履行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程序而非项目核准程序是否符合企业投资项
目管理

    (一)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和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
业化项目仅需要履行备案程序,符合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和“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
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尚荣,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
瑶海区,适用《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根据项
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
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
案管理。

    根据《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除国务
院和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企业投资跨设
区市的项目由省级备案机关办理。

                                 1-1-10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和“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
业化项目”均不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
益等,根据《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无需核准。
且该两个募投项目实施地为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不涉及跨设区市投资,因此项
目的备案由项目所在地的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取得合肥市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代
码为“2020-340102-35-03-019823”和“2020-340102-27-03-019824”的发改委项
目备案表。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和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
业化项目履行了备案程序,符合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二)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

     “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吉美瑞,
注册地址为张家港市,适用《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

    《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根据项目不
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
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
案管理。

    《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除国务院和
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资产权属实行属地备案。(一)跨
区域项目。跨设区市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跨县(市、区)项目由项
目所在地的设区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二)非跨区域项目。中央企业、省
属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其中,列入省重点专项规划和省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省
重大项目专项投资计划的项目,可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余项目按属地
原则由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市属企业投资建
设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余项目由项目所在地
的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不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
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因而无需核准。且该募投项目实施地为张家港市,


                                 1-1-11
 不涉及跨设区市投资,且不属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属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因此本项目的备案由张家港市主管部门备案。

      2020 年 5 月 19 日,本项目已取得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
 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020-320582-27-03-528813”。“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
 业化项目”履行了备案程序,符合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募投项目的发改委及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文件以
 及不动产权证,对相关政府的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进行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履行相关主管部门的备
 案程序而非项目核准程序符合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项目用途是否与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用途一致、是否符合规划性质,是否
 存在被有权机关行政处罚、收回的风险,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用途和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用途基本情况如下: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         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       高端骨科耗材产品
募投项目名称
                    产品产业化项目                  产业化项目               产业化项目
   实施主体                            安徽尚荣                                  吉美瑞
                                                                          苏(2020)张家港市不
   建设用地             皖(2016)合不动产权第 0034999 号
                                                                          动产权第 8212545 号
土地用途、规划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性质
                 项目总建筑面积 6.05 万       项目总建筑面积 4.02 万
                 m2,包括 4.05 万 m2 厂房、   m2,包括 1.92 万 m2 洁净
                                                                          利用现有生产用房及
                 1.42 万 m2 员工宿舍及生      厂房、1.55 万 m2 员工宿舍
                                                                          办公楼 3 万平方米,进
   建设内容      活配套、0.58 万 m2 研发      及生活配套、0.55 万 m2
                                                                          行装修及采购配套设
                 及办公中心,新增 5G 手       研发及办公中心,新增一
                                                                          施等
                 术治疗系统产品生产线         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生
                 及前后配套设施               产线及前后配套设施
                                              新增医用防护服年产能
                 新增 5G 数字手术治疗         500 万件,医用隔离面罩      新增 25 万件骨科医疗
   生产能力
                 系统产品年产量 250 套        年产能 300 万件,医用隔     器械生产能力
                                              离眼罩年产能 300 万件



                                              1-1-12
     发行人项目用途与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用途一致,符合规划性质,不存在被有
权机关行政处罚、收回的风险,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募投项目的发改委备案文件,募投项目的土地所
有权证文件,查阅土地使用权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用途,包括建设内容、生产能
力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募投项目的用途和土地使用权证载明
用途一致,符合规划性质,不存在被有权机关行政处罚、收回的风险,不会对本
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根据申报文件,募投项目“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
公司间接持股 60%孙公司。请申请人披露该项目实施主体情况以及实施方式,其
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是否确定增资价格或贷款利率,如否,结合
前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
见

     (一)实施主体情况

     “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吉美瑞,该实施主体为公司
间接持股 60.00%的孙公司。公司持有锦洲医械 66.21%的股权,锦洲医械持有吉
美瑞 90.63%的股权,经穿透计算,公司持有吉美瑞 60.00%的股权。

     吉美瑞主要从事骨科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673043742E
法定代表人         梁桂添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08 年 4 月 3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时间   2016 年 9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张家港市锦丰镇锦南路(锦丰科技创业园 A22、26)
主营业务           骨科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实施方式



                                        1-1-13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吉美瑞的每股净资产价
格与少数股东陈学东、顾兴荣、徐永明同时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前,吉美瑞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锦洲医械                              2,718.75           90.625
 2                    陈学东                                 112.50              3.75
 3                    顾兴荣                                 112.50              3.75
 4                    徐永明                                  56.25             1.875
                    合计                                    3,000.00          100.00

       锦洲医械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尚荣医疗                                926.94           66.21
 2                    陈学东                                  189.22           13.52
 3                    顾兴荣                                  189.22           13.52
 4                    徐永明                                   94.61             6.76
                    合计                                    1,400.00          100.00

       经穿透后,吉美瑞的持股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持股比例(%)
 1                                尚荣医疗                                     60.00
 2                                 陈学东                                      16.00
 3                                 顾兴荣                                      16.00
 4                                 徐永明                                        8.00
                                 合计                                         100.00

       经吉美瑞股东锦洲医械、陈学东、顾兴荣、徐永明一致同意,尚荣医疗、陈
学冬、顾兴荣、徐永明以吉美瑞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 1.05 亿元为基
准,按每股净资产 3.51 元的价格对吉美瑞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公司增资 2,700 万元,陈学东、顾兴荣、徐永明合计增资 800 万
元,其中,陈学东出资 320.00 万元,顾兴荣出资 320.00 万元,徐永明出资 160.00
万元,公司在新增出资的占比为 77.14%,其他三名股东合计占新增出资的比例

                                           1-1-14
为 22.86%。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对吉美瑞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后,吉美瑞注册资本增加至 3,997.15 万元,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锦洲医械                        2,718.75           68.02
 2                    尚荣医疗                         769.23            19.24
 3                     陈学东                           203.67            5.10
 4                     顾兴荣                           203.67            5.10
 5                     徐永明                           101.83            2.55
                     合计                             3,997.15          100.00

       本次增资的增资扩股协议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经吉美瑞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经吉美瑞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三)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增资或提供贷款,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

       本次增资各股东未进行同比例增资。根据吉美瑞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司增资 2,700 万元,陈学东、顾兴荣、徐永明合计增资 800 万元,其
中,陈学东出资 320.00 万元,顾兴荣出资 320.00 万元,徐永明出资 160.00 万元,
公司在新增出资的占比为 77.14%,其他三名股东合计占新增出资的比例为
22.86%。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对吉美瑞进行增资。

       公司与其他股东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价格进行增资,
按 2019 年末吉美瑞的净资产 10,532.17 万元,2019 年吉美瑞净利润 1,223.59 万
元计算,本次增资的 PE 倍数为 8.61 倍,估值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获取吉美瑞增资扩股协议,以及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决议文件,了解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及实施方式。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尚荣医疗和吉美瑞其他股东按照吉美


                                    1-1-15
       瑞 2019 年末的每股净资产进行增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补充披露

            上述内容已补充至尽职调查报告“第九章 关于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之“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质情况说明”至“八、“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
       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

             问题二

            请申请人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虽在报告期外发生但仍对申请人产生较大影
       响的诉讼或仲裁的有关情况,不限于标的金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包括
       案件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诉讼或仲裁请求,判决、裁决结果及执行情况,是
       否新发生诉讼或仲裁事项,是否涉及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等方面,
       前述诉讼或仲裁事项是否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募投项
       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具体情况

            截至本回复说明出具日,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诉讼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

       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反诉情况的诉讼事项

                                                                                  单位:万元
序号         案件              原告                     被告          诉讼金额         判决情况
         获嘉县中医院        广东尚荣             获嘉县中医院         4,156.42    一审审理过程中,尚
 1
         施工合同纠纷      获嘉县中医院                广东尚荣         865.86           未判决
       四川省金纬建筑有                      四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
       限责任公司、宜宾                      任公司、宜宾市第三人民                法院一审判决后,四
       市第三人民医院、      尚荣医疗        医院、王伟、王姣、宜宾    1,591.65    川省金纬建筑有限
 2     王伟、王姣、宜宾                      众健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公司提起上诉,
       众健医院、宜宾健                        宜宾健康体检医院                    目前正在二审审理
         康体检医院       四川省金纬建筑有                                               过程中
                                                       尚荣医疗        1,164.38
         借款合同纠纷       限责任公司
                          宁陵县妇幼保健院    尚荣医疗、广东尚荣        800.00      二审判决宁陵县妇
       宁陵县妇幼保健院
 3                        尚荣医疗、广东尚                                          幼保健支付广东尚
         施工合同纠纷                          宁陵县妇幼保健院        1,472.50
                                荣                                                  荣工程款及损失费


                                              1-1-16
                                                                            780.93 万元,广东尚
                                                                             荣已申请强制执行
                       商丘市腾达建筑劳   广东尚荣、宁陵县妇幼保
    商丘市腾达建筑劳                                               823.19
                         务有限公司               健院                      一审审理过程中,尚
4     务有限公司
                                          商丘市腾达建筑劳务有                    未判决
      施工合同纠纷        广东尚荣                                 536.51
                                                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审审理过程中,尚
                                               尚荣医用工程        153.15
                           人民医院                                         荣医用工程与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维吾尔自治区人民
5       人民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              医院于 2020 年 6 月
      施工合同纠纷      尚荣医用工程                               401.00
                                                  医院                      达成和解协议,目前
                                                                            正在和解过程中。
                       安徽永成基础工程
                                                    广东尚荣       149.38
      安徽永成公司         有限公司                                         一审审理过程中,尚
6
    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安徽永成基础工程有限                    未判决
                          广东尚荣                                 137.69
                                                  公司

         1、广东尚荣与获嘉县中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20 年 1 月,原告广东尚荣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起

    诉被告获嘉县中医院;其后,获嘉县中医院向法院提起反诉。

         (2)基本案情:2017 年,广东尚荣经过招投标程序与获嘉县中医院签订《获

    嘉县中医院搬迁工程门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建设项目第 1 标段施工合同书》,

    并依照该施工合同进场施工。2018 年 11 月,广东尚荣与获嘉县中医院签订《<

    施工合同书>之解除协议》,约定了双方结算付款的方式,但获嘉县中医院并未依

    约履行付款义务。广东尚荣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获嘉县中医院在应诉后提起反诉。

         (3)广东尚荣诉讼请求:①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原、被告

    双方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签署的《<施工合同书>之解除协议》,向原告支付工程

    款人民币 2,874.33 万元及逾期支付的利息人民币 93.58 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应计至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

    ②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继续履行《<施工合同书>之解除协议》第七条第 1

    款之约定,向原告支付《获嘉县中医院需付款明细表》上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757.89

    万元及逾期支付的利息人民币 31.96 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计算,从 2018 年 11 月 21 日起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应计至还清全部款项之日

                                           1-1-17
止);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继续履行《<施工合同书>之解除协议》第七

条第 2 款的约定,配合原告办理退还人民币 90 万元农民工履约保证金的手续;

④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398.66 万元。以上各项

合计为人民币 4,156.42 万元;⑤要求获嘉县中医院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获嘉县中医院反诉请求:①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广东尚荣支付逾期融资违

约金、工期延误违约金及逾期交工的损失等共计 865.86 万元(以鉴定结论为依

据);②要求广东尚荣承担本案的反诉费、鉴定费。

    (4)审理阶段: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也不涉及相关

执行情况。

    2、尚荣医疗与四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王伟、
王姣、宜宾众健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健康体检医院借款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17 年 10 月,尚荣医疗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起

诉四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王伟、王姣、宜宾众健

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健康体检医院。

    (2)基本案情:2015 年 9 月,四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宜宾市第三

人民医院筹建宜宾健康体检医院,向尚荣医疗采购医疗设备,尚荣医疗与四川省

金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签订采购协议,约定了采购设备款

1,215 万元,四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和宜宾健康体检医院应当支付首期款

315 万元,其余 900 万元尚荣医疗借给四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健康

体检医院约定以分期付款形式偿还。后续因四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宜宾

健康体检医院无力支付首期款,三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四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

任公司向尚荣医疗借款 1,215 万元,用于支付向尚荣医疗购买的设备款;为保证

借款合同履行,尚荣医疗与四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

王伟、王姣、宜宾众健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健康体检医院签订担保协议及补

充担保协议,约定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王伟、王姣、宜宾众健医院有限责任公

司对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四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应诉材料后,向

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

                                 1-1-18
    (3)尚荣医疗诉讼请求:①判令四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归还尚荣医

疗借款本金 1,215 万元,支付违约金 376.65 万元;②判令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承

担连带归还尚荣医疗本金 364.5 万元,利息暂计 113 万元;③判令王伟、王姣、

宜宾众健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健康体检医院承担连带归还本金、利息及违约

金的责任;④四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王伟、王姣、

宜宾众健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健康体检医院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四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反诉请求:①判令尚荣医疗继续履行 2015 年

9 月 19 日签订的借款协议,支付剩余借款 831.70 万元;②判令尚荣医疗以未支

付医疗设备款 831.70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向其支付违约金(暂计 332.68 万

元)。
    (4)法院一审判决:①四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返还尚荣医疗借款本金 850 万元及违约金,其中截至 2018 年 1 月 5 日的违
约金余额为 61.25 万元,其后的违约金以 850 万元为本金按年利率 24%标准从
2018 年 1 月 6 日计至款项清偿之日;②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就第一项债务在四
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后不足清偿部分承担不超过
15%的赔偿责任;③王伟、王姣、宜宾众健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健康体检医
院就第一项债务在四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后不足清
偿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④驳回尚荣医疗的其他诉讼请求;⑤驳回四川省金纬
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5)审理阶段:法院一审判决后,四川省金纬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提起上诉,

目前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

    3、宁陵县妇幼保健院与尚荣医疗、广东尚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19 年 3 月,原告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向宁陵县人民法

院起诉被告尚荣医疗、广东尚荣;尚荣医疗、广东尚荣在收到案件文书后,立即

向宁陵县人民法院反诉宁陵县妇幼保健院。

    (2)基本案情:宁陵县妇幼保健院起诉称 2016 年与尚荣医疗、广东尚荣签

订《宁陵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融资建设合同》,尚荣医疗、广东尚荣将该工程部


                                   1-1-19
分分包给商丘市腾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此,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向法院起诉请

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请求尚荣医疗、广东尚荣、商丘市腾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赔

偿损失。尚荣医疗、广东尚荣提起反诉,认为原被告签订《宁陵妇幼保健院建设

项目融资建设合同》后,尚荣医疗、广东尚荣依约施工建设,宁陵县妇幼保健院

却并未支付工程款项。

    (3)宁陵县妇幼保健院诉讼请求:①要求确认原告与被告尚荣医疗、广东

尚荣签订的融资建设合同及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确认被告广东尚荣与商丘市腾

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为无效合同;②要求被告将宁陵县妇幼

保健院综合业务楼建设工程的塔吊、脚手架、模板、护栏、钢材等全部建设设备

撤离施工现场并交付该工程的全部施工资料;③要求被告向原告赔偿延误工期损

失、材料价差损失、工期质量缺陷损失、拖延撤场损失、因降水导致东楼沉降造

成的损失等各项损失共计 800 万元;④要求尚荣医疗、广东尚荣、商丘市腾达建

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担诉讼费。

    尚荣医疗、广东尚荣反诉请求:①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宁陵县妇幼保健院

支付工程款、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合计人民币 1,472.50 万元;②请求判令本案

的诉讼费用均由宁陵县妇幼保健院承担。

    (4)法院一审判决:①原告(反诉被告)宁陵县妇幼保健院与被告(反诉

原告)广东尚荣、被告尚荣医疗签订的《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融资建设合

同》有效,予以解除;②原告(反诉被告)宁陵县妇幼保健院与被告(反诉原吿)

广东尚荣、被告尚荣医疗签订的《宁陵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及医技楼建设项

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③被告(反诉原告)广东尚荣与被告商丘市腾达建

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广东尚荣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宁陵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

务楼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合同》无效;④被告(反诉原吿)广东尚荣与被告商丘市

腾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7 日内将宁陵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

建设工程的塔吊、脚手架、模板、护理、钢材等全部建设设备撤离施工现场并将

该工程的全部施工资料交付原告(反诉被告)宁陵县妇幼保健院;⑤反诉被吿(原

告)宁陵县妇幼保健院于本判决生效后 7 日内支付反诉原告(被吿)广东尚荣工


                                 1-1-20
程款 677.43 万元、损失费 15.68 万元;⑥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宁陵县妇幼保健

院的其他诉讼请求;⑦驳回反诉原告(被告)广东尚荣的其他诉讼请求。

    (5)法院二审判决:①维持一审判决第二、三、四、五、六、七项;②变

更一审判决第一项为宁陵县妇幼保健院与广东尚荣、尚荣医疗签订的《宁陵县妇

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融资建设合同》无效;③宁陵县妇幼保健院于本判决生效后 7

日内支付反诉原告(被吿)广东尚荣损失费 87.82 万元。

    (6)执行情况:目前广东尚荣已向宁陵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正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

    4、商丘市腾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广东尚荣、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20 年 3 月,商丘市腾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宁陵县

人民法院起诉广东尚荣、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其后,广东尚荣向法院提起反诉,

请求商丘市腾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返还多支付的劳务工程款和违约金。

    (2)基本案情:商丘市腾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起诉称广东尚荣于 2017 年 2

月将宁陵县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及医技楼建设项目分包给其施工,之后因纠纷

导致停工。商丘市腾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称其施工工程款为 768 万元,广东尚

荣仅支付 338 万元,剩余 430 万元未支付;且由于停工造成其各项损失 512.98

万元。广东尚荣应诉后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商丘市腾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返还

多支付的劳务工程款和违约金。

    (3)商丘市腾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讼请求:①要求确认商丘市腾达建筑

劳务有限公司与广东尚荣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效;②要求广东尚荣向其支

付工程款 302.72 万元及利息(利息自原告起诉之日起按法律规定计算);③要求

广东尚荣向其支付停工等各项损失 420.47 万元;④要求广东尚荣返还其履约保

证金 100 万元;⑤要求宁陵县妇幼保健院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向其承担支付责

任;⑥诉讼费用由广东尚荣、宁陵县妇幼保健院承担。(以上各项合计 823.19 万

元,商丘市腾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7 日向宁陵县人民法院变更为

上述诉讼请求)

                                  1-1-21
    广东尚荣反诉请求:①要求商丘市腾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广东尚荣返还广

东尚荣多支付的劳务工程款人民币 229.12 万元及利息人民币 12.40 万元(自 2019

年 2 月 4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暂计至反诉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实际应计至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以上两项合计人

民币 241.52 万元;②要求商丘市腾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广东尚荣支付违约金

294.99 万元;③要求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商丘市腾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担。

    (4)审理阶段: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与尚荣医用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20 年 3 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向乌鲁木齐

市天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尚荣医用工程,诉称尚荣医用工程承包施工的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逾期竣工。尚荣医用工程收到诉讼文书后,提起反诉,

诉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支付工程款。

    (2)基本案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起诉称 2014 年 12 月与尚荣医

用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就尚荣医用工程承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综合

楼等装修项目进行了约定,并约定交工期限为 2015 年 5 月 30 日。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人民医院诉称尚荣医用工程施工进度缓慢,工程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竣工,

尚荣医用工程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尚荣医用工程收到诉讼文书后,提起

反诉,诉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支付工程款。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诉讼请求:①判令尚荣医用工程支付逾期

竣工违约金 153.15 万元;②判令尚荣医用工程承担案件诉讼费、邮寄送达费。

    尚荣医用工程反诉请求:①判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向尚荣医用工程

支付工程款 347.31 万元及利息 53.69 万元;②案件全部诉讼费用由新疆维吾尔自

治区人民医院承担。

    (4)审理阶段: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尚荣医用工程

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于 2020 年 6 月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确认审定

的工程总价为 719.02 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未付工程款 196.40 万元,

                                  1-1-22
       在双方在核对确认审定结算文件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支付剩余工程

       款。该案暂不涉及相关执行情况。

           6、安徽永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广东尚荣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20 年 6 月,安徽永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向金寨县人

       民法院起诉广东尚荣,要求广东尚荣支付欠付的工程款。广东尚荣工程收到诉讼

       文书后,提起反诉,诉请安徽永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延期赔偿金、造成的税

       费负担和违约金。

           (2)基本案情:安徽永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起诉称 2017 年 5 月广东尚荣将

       承包的金寨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项目的桩基工程分包给其施工,工程竣工验收

       后,双方于 2018 年 1 月就桩基工程款问题进行了结算,广东尚荣认为应付工程

       款为 826 万元,广东尚荣已支付 813.4 万元,安徽永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认为广

       东尚荣并未按此前的约定计算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了增加费用、误工期间

       也导致其损失,因此向金寨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广东尚荣工程收到诉讼文书后,

       提起反诉,诉请安徽永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延期赔偿金、造成的税费负担和

       违约金。

           (3)安徽永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①判令广东尚荣立即支付拖欠

       的工程款 149.38 万元及利息;②由广东尚荣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广东尚荣反诉请求:①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安徽永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向

       广东尚荣支付延期赔偿金人民币 51.63 万元;②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安徽永成

       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向广东尚荣支付安徽永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给广东尚荣造成

       的税费负担人民币 3.47 万元,违约金人民币 82.60 万元;上述两项诉讼请求合计

       人民币 137.69 万元;③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安徽永成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4)审理阶段: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也不涉及相关

       执行情况。

           (二)发行人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

                                                               诉讼金额
序号         案件             原告                被告                       判决情况
                                                               (万元)

                                         1-1-23
    双鸭山市人民医院   尚荣医疗、尚荣医                                      双方于 2020 年 7 月
1                                            双鸭山市人民医院     4,219.35
      买卖合同纠纷         用工程                                              23 日调解结案
    兰州新区医养投资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              一审审理过程中,尚
2                         广东尚荣                                2,377.6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展有限公司                        未判决
          纠纷
    兰州新区医养投资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              一审审理过程中,尚
3                         中泰华翰                                1,086.7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发展有限公司                        未判决
          纠纷

        1、尚荣医疗、尚荣医用工程与双鸭山市人民医院买卖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19 年 11 月,原告尚荣医疗、尚荣医用工程向深圳

    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起诉双鸭山市人民医院。

        (2)基本案情:2017 年 2 月,尚荣医疗、尚荣医用工程与双鸭山市人民医

    院签订《补充协议书》,明确约定设备款项的筹集及双鸭山市人民医院支付设备

    款等,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应支付设备款项 4,326.97 万元,但双鸭山市人民医院仅

    支付款项 300 万元。

        (3)诉讼请求:①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双鸭山市人民医院继续履行合同,

    向尚荣医疗、尚荣医用工程支付剩余合同款人民币 4,026.97 万元;②请求人民法

    院依法判令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向尚荣医疗、尚荣医用工程支付逾期支付的银行利

    息人民币 192.38 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暂计至 2019

    年 9 月 16 日,实际应计至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③要求双鸭山市人民医院承担

    本案的诉讼费用。

        (4)审理阶段: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尚荣医疗、尚荣医用工程

    与双鸭山市人民医院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开庭时经龙岗区人民法院调解,达成调

    解笔录。调解笔录确认双鸭山市人民医院尚欠尚荣医疗、尚荣医用工程合同款

    3,910.47 万元,双鸭山市人民医院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前支付 750 万元,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前支付 750 万元,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前支付 600 万元,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前支付 600 万元,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前支付 600 万元,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前支付 610.47 万元。龙岗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送达《民



                                          1-1-24
事调解书》确认上述调解方案。该案暂不涉及相关执行情况。

       2、广东尚荣与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18 年 9 月,原告广东尚荣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

诉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基本案情:2016 年 9 月,广东尚荣经过招投标程序与兰州新区医养投

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并按该合同约定及兰州

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指令依据施工图纸开展工程施工。兰州新区医养

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至今未向广东尚荣支付工程进度款及相关工程款、增加费

用等合计人民币 1,848,39 万元。2018 年 6 月,广东尚荣收到兰州新区医养投资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出的《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解除与广东

尚荣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泰华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兰州新区中医医院

项目合同的函》。广东尚荣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3)诉讼请求:①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解除《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的行为无效;②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兰州

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工程款 1,848.39 万元;③请

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求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广东尚荣承担违

约责任,向广东尚荣支付违约金 66.00 万元及赔偿损失 463.26 万元;④本案的诉

讼费用由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4)审理阶段: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也不涉及相关

执行情况。

       3、中泰华翰与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18 年 9 月,原告中泰华翰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

诉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基本案情:2016 年 9 月,中泰华翰经过招投标程序与兰州新区医养投

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并按该合同约定及兰州


                                   1-1-25
       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要求开展施工图纸的设计工作,但兰州新区医

       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一直未按合同约定向中泰华翰支付设计费用。2018 年 6

       月,中泰华翰收到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出的《兰州新区医养投

       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解除与广东尚荣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泰华翰

       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兰州新区中医医院项目合同的函》。中泰华翰为维护自身合法

       权益,特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①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解除《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行为无效;②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兰

       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设计费 708.43 万元;③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中泰华翰承担违

       约责任,赔偿因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

       失 378.28 万元;④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4)审理阶段: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也不涉及相关

       执行情况。

           (三)发行人作为被告的诉讼事项

                                                                             单位:万元



序号         案件              原告                    被告           诉讼金额        判决情况
         兴华建工集团     兴华建工集团股份   尚荣医疗、通江县人民医               兴华建工集团股份
 1                                                                     8,326.71
         施工合同纠纷         有限公司                 院                         有限公司已撤诉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
       九江市腾艺装饰工
                                                                                  的诉讼请求。
         程有限公司       九江市腾艺装饰工    尚荣医疗、尚荣医用工
 2                                                                     2,711.63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程有限公司          程、上饶市立医院
                                                                                  院裁定撤销一审判
             纠纷
                                                                                  决,发回重审。
       白银市白银区第二
         建筑工程公司     白银市白银区第二   广东尚荣、兰州新区医养               一审审理过程中,尚
 3                                                                     1,417.3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公司     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未判决
             纠纷
       上海春川建筑劳务
                          上海春川建筑劳务    广东尚荣与金寨县人民                一审审理过程中,尚
 4         有限公司                                                     804.46
                              有限公司                医院                        未判决
         劳务合同纠纷
 5     安徽成晟建筑工程   安徽成晟建筑工程            广东尚荣          774.98    一审审理过程中,尚

                                             1-1-26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未判决
       劳务合同纠纷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                                     一审审理过程中,尚
6                                                   广东尚荣        437.4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气股份有限公司                                       未判决
           纠纷
                                                                             一审判决尚荣医疗
                                                                             支付岳国文工程款
         岳国文
7                           岳国文                  尚荣医疗        412.30   412.42 万元及利息;
       劳务合同纠纷
                                                                             尚荣医疗已依法提
                                                                             起上诉
     深圳市桑尼博克科
                        深圳市桑尼博克科   尚荣医用工程、新疆维吾            一审审理过程中,尚
8      技有限公司                                                   241.38
                          技有限公司         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未判决
       装修合同纠纷
         罗志成                            尚荣医疗、尚荣医用工
                                                                             目前一审法院已裁
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罗志成         程、九江市腾艺装饰工程   183.60
                                                                             定该案中止审理
           纠纷                                    有限公司
                                                                             一审判决钲畅公司
                                                                             支付群英公司工程
                                                                             款和垫付款共计
                                           广州市钲畅建筑装饰工
     商丘群英建筑公司   商丘群英建筑劳务                                     142.69 万元,广东尚
10                                         程有限公司、张辉、广东   150.39
       劳务合同纠纷         有限公司                                         荣对工程款及利息
                                           尚荣、宁陵县人民医院
                                                                             承担连带责任;广东
                                                                             尚荣已依法提起上
                                                                             诉
         吴向平
                                           魏志、林州二建集团建设            一审审理过程中,尚
11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吴向平                                  110.84
                                             有限公司、尚荣医疗              未判决
           纠纷

         1、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尚荣医疗、通江县人民医院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20 年 1 月,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巴中市中

     级人民法院起诉尚荣医疗、通江县人民医院。

         (2)基本案情: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称自 2012 年先后与尚荣医

     疗签订《四川省通江县人民医院灾后重建项目(第三期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等

     三份施工合同及三份补充协议,约定将通江县人民医院灾后重建项目部分工程分

     包给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尚荣医疗并未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3)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请求:①要求尚荣医疗支付其工程款


                                           1-1-27
6,621.64 万元;②要求尚荣医疗从 2014 年 11 月 1 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支付其资金占用利息至付清剩余工程款之日止(暂计算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为

1,705.07 万元);③要求被告通江县人民医院对前述工程款及利息暂计 8,326.71

万元承担连带支付责任;④要求被告尚荣医疗、通江县人民医院承担本案全部诉

讼费用。

    (4)审理结果:2020 年 7 月 3 日,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

认为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行和解为由,提出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

定,裁定准许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2、九江市腾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尚荣医疗、尚荣医用工程、上饶市立医
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18 年 8 月,原告九江市腾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上

饶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尚荣医疗、尚荣医用工程、上饶市立医院。

    (2)基本案情:九江市腾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起诉称于 2014 年与尚荣医疗、

尚荣医用工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暂定总价款为 6,000 万元,其施

工后,尚荣医疗、尚荣医用工程并未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3)诉讼请求:①请求被告尚荣医疗、尚荣医用工程立即支付所拖欠的工

程款计人民币 2,411.34 万元及利息人民币 300.29 万元(利息暂计至 2018 年 8 月

6 日,向后发生的利息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②请求被告上饶市立医院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③请求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4)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九江市腾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5)2020 年 6 月 29 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撤

销一审判决,发回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3、白银市白银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与广东尚荣、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18 年 8 月,原告白银市白银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向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广东尚荣、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1-28
    (2)基本案情:白银市白银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起诉称广东尚荣于 2016

年将兰州新区中医院建设项目部分工程分包给其施工,但由于该工程停工,造成

白银市白银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垫付工程款、相关费用及利息损失。案涉项目的

停工系发包人兰州新区中医院导致。

    (3)诉讼请求:①要求广东尚荣与兰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

其连带支付工程款、相关费用及利息等共计 1,417.37 万元;②要求广东尚荣与兰

州新区医养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4)审理阶段: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也不涉及相关

执行情况。

       4、上海春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广东尚荣劳务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19 年 8 月,上海春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金寨县人

民法院起诉广东尚荣与金寨县人民医院。

    (2)基本案情:上海春川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起诉称与广东尚荣签订《劳务

分包合同》及《补充协议》,承包金寨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行政后勤综合

楼、附属用房及地下室底板垫层以上地下室及主体结构所有硂工程、模板工程、

钢筋工程、内外脚手架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工程,其依合同约定施工后,

广东尚荣未支付全部劳务款项。

    (3)诉讼请求:①要求广东尚荣与金寨县人民医院向其连带支付劳务工程

款及利息共计 804.46 元;②要求广东尚荣与金寨县人民医院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用。

    (4)审理阶段: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也不涉及相关

执行情况。

       5、安徽成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广东尚荣劳务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20 年 7 月,安徽成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金寨县人

民法院起诉广东尚荣,要求广东尚荣支付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及承担违约的误工

损失等。


                                   1-1-29
    (2)基本案情:安徽成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起诉称与广东尚荣签订《劳务

分包合同》,约定安徽成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金寨县人民医院(新区)建设

项目住院楼正负零以上主体结构劳务工程,因误工原因,双方解除了《劳务分包

合同》,也结算了劳务合同内工程款 458.44 万元,但增加的工程量 188.41 万元并

未结算支付,且由于误工原因,造成了安徽成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损失。广东

尚荣则认为劳务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款已结算支付,增加的工程量不予确认,且误

工并非广东尚荣导致,双方存在争议。因此,安徽成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金寨

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①判令广东尚荣支付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 188.41 万元;②

判令广东尚荣承担因违约而给安徽成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造成的误工等各项损

失 519.90 万元;③判令广东尚荣支付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而造成的利息损失

66.67 万元;④由广东尚荣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4)审理阶段: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也不涉及相关

执行情况。

    6、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尚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17 年 12 月,原告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起诉被告广东尚荣,后该案 2019 年 3 月移送至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审理。

    (2)基本案情: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起诉称因富平县中西医

结合医院项目,与广东尚荣签订了《富平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高低压配电设备及安

装工程合同》,其供货、安装施工并增加部分设备及安装后,广东尚荣仅支付部

分款项,尚欠部分款项未付。因此,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广东尚荣对于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主张的增加部分设

备及款项存在异议。

    (3)诉讼请求:①要求广东尚荣立即付清所欠原告价款共计人民币 437.42

万元;②要求广东尚荣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4)审理阶段: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也不涉及相关

执行情况。

                                  1-1-30
    7、岳国文与尚荣医疗劳务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19 年 10 月,岳国文向南江县人民法院起诉尚荣医

疗,诉称尚荣医疗拖欠其劳务费用。起诉后,原告岳国文申请追加兴华建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

    (2)基本案情:岳国文起诉称,2012 年 12 月,尚荣医疗建设南江县人民

医院住院部大楼工程,后尚荣医疗分包给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兴华建设集团

有限公司南江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工程项目部与其签订《土石方开挖工程合

同》。岳国文施工后,未能如约取得劳务款项,特向南江县人民法院起诉。

    (3)诉讼请求:①请求判决尚荣医疗支付其劳务费用 412.30 万元,并自 2015

年 4 月 10 日起按年利率 6%给付资金利息;②由尚荣医疗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4)2020 年 6 月 11 日,南江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①尚

荣医疗于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支付岳国文工程款 412.42 万元和利息(自 2015 年 4

月 10 日起以 412.42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6%计算至付清款项之日);②驳回岳

国文的其他诉讼请求。

    (5)审理阶段:一审判决后,尚荣医疗已依法提起上诉。

    8、深圳市桑尼博克科技有限公司与尚荣医用工程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19 年 9 月,原告深圳市桑尼博克科技有限公司向乌

鲁木齐天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尚荣医用工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2)基本案情:深圳市桑尼博克科技有限公司起诉称因新疆自治区人民医

院门诊病房综合楼 16 层模拟手术室、23 层血液科净化病房装饰工程,与尚荣医

用工程签订了《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 16 层模拟手术室、23 层血

液科净化病房装饰工程合同书—补充协议》,其按照合同施工后,尚荣医用工程

仅支付部分款项,尚欠部分款项未付。尚荣医用工程因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

医院在结算时存在分歧,未能达成一致,导致最终结算付款未能完成。因此,深

圳市桑尼博克科技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①要求尚荣医用工程支付工程款及逾期支付利息共计人民

币 241.38 万元;②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

                                  1-1-31
付责任;③要求尚荣医用工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承担诉讼费。

    (4)审理阶段: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也不涉及相关

执行情况。

    9、罗志成与尚荣医疗、尚荣医用工程、九江市腾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18 年 11 月,罗志成向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起诉

被告尚荣医疗、尚荣医用工程、九江市腾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支付其

工程款项。

    (2)基本案情:罗志成起诉称 2014 年 5 月与九江市腾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上饶市立医院医疗气体工程及手术室装修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

约定了承包价格与结算方式。其于 2015 年 8 月底按照合同及补充协议完成了工

程施工,但尚荣医疗、尚荣医用工程、九江市腾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并未支付工

程款项,因此罗志成向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①请求判决九江市腾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支付工程款

183.60 万元;②请求判决尚荣医疗、尚荣医用工程在欠付九江市腾艺装饰工程有

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③本案诉讼费用由尚荣医疗、尚荣医用

工程、九江市腾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4)审理阶段:目前一审法院已裁定该案中止审理。

    10、商丘群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广州市钲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
辉、广东尚荣、宁陵县人民医院劳务合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19 年 11 月,商丘群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宁陵县

人民法院起诉广州市钲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辉、广东尚荣、宁陵县人民

医院,诉称广州市钲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欠付其劳务报酬。

    (2)基本案情:商丘群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起诉称广东尚荣承包宁陵县人

民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后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广州市钲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钲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将劳务部分分包给其施工。商丘群英建筑劳务有


                                 1-1-32
限公司依约施工后,广州市钲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并未支付劳务报酬。

    (3)诉讼请求:①判决广州市钲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辉、广东尚

荣、宁陵县人民医院连带偿还拖欠商丘群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报酬 140.39

万元及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停工损失等;②判决广州市钲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返还商丘群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垫付资金 10 万元;③案件的诉讼费用和其

他费用由广州市钲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辉、广东尚荣、宁陵县人民医院

承担。

    (4)2020 年 7 月 13 日,宁陵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①广

州市钲畅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商丘群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程款 132.69

万元和利息(利息自 2019 年 8 月 23 日计算至付清款项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返还商丘群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垫付工程款 10 万元,广东尚荣对上述工程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宁陵县人民

医院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②驳回商丘群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其

他诉讼请求。

    (5)审理阶段:一审判决后,广东尚荣已依法提起上诉。

       11、吴向平与魏志、林州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尚荣医疗建设工程分包合
同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20 年 6 月,吴向平向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起诉魏

志、林州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尚荣医疗,要求魏志支付欠付的工程款,林州

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尚荣医疗在欠付的全部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

    (2)基本案情:吴向平起诉称 2014 年 6 月与魏志签订防水保温工程施工合

同,合同约定了承包方式、付款方式等,工程竣工后编制完成防水保温工程施工

结算书,魏志也向吴向平出具付款承诺书。但魏志仍欠付吴向平工程款 102.25

万元,因此吴向平向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请求:①判令魏志支付吴向平工程款 102.25 万元及利息,利息暂

计至 2020 年 5 月 30 日为 8.60 万元;②判令林州二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尚荣

                                   1-1-33
       医疗在欠付的全部工程款范围内对吴向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③由魏志、林州二

       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尚荣医疗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4)审理阶段: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也不涉及相关

       执行情况。

            (四)发行人作为第三方的诉讼事项

                                                                      诉讼金额
序号         案件              原告                    被告                          判决情况
                                                                      (万元)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                      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管理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                                       法院一审判决后,尚
       金潮建设投资有限                      有限公司、第三人尚荣医
 1                        金潮建设投资有限                               -       荣医疗投资已依法
             公司                            疗投资及秦皇岛市建设
                                公司                                                 提起上诉
         公司解散纠纷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秦皇岛北戴河新区金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管理有限
       公司、尚荣医疗投资、秦皇岛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解散纠纷

            (1)案件受理情况:2020 年 3 月,秦皇岛北戴河新区金潮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向秦皇岛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第三

       人尚荣医疗投资及秦皇岛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请求解散秦皇岛市广济医院

       管理有限公司。

            (2)基本案情:秦皇岛北戴河新区金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起诉称,2015 年

       10 月与第三人尚荣医疗投资及秦皇岛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秦皇岛市广

       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拟在北戴河新区投资建设秦皇岛市广济医院。因各股东后

       续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未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导致秦皇岛市广济医院项目停滞,经

       营发生困难,继续存续将使其股东权益受到重大损失,故起诉请求解散秦皇岛市

       广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3)诉讼请求:①判令解散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②判令尚荣

       医疗投资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及律师代理费。

            (4)法院一审判决:2020 年 6 月 22 日,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人民法院作

       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解散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驳回秦皇岛北戴

       河新区金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1-1-34
     (5)审理阶段:法院一审判决后,尚荣医疗投资已依法提起上诉。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诉讼是否涉及核心专利、商标、技术、主要产品等方
面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述诉讼均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买
卖合同纠纷及借款合同纠纷等合同纠纷案件,并不涉及核心专利、商标、技术、
主要产品等方面。

     三、发行人较大诉讼事项是否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
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上述诉讼事项为工程施工中常见的纠纷,主要是各方因
合同履行、结算金额确认方面存在争议,前述诉讼事项不构成《上市规则》第十
一章 11.1.1 条规定的重大诉讼,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
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补充披露

     上述内容已补充至尽职调查报告“第十章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之“三、
诉讼和担保情况”之“(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之“1、
发行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了发行人诉讼和仲裁的相关案情、判决或仲裁结
果以及执行情况,并对案件进行了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已补充披露公司的诉讼仲裁,
包括案件受理情况和基本案情,诉讼或仲裁请求,判决、裁决结果及执行情况。
截至本回复说明出具日,公司未新发生诉讼或仲裁事项,相关诉讼不涉及发行人
核心专利、商标、技术,前述诉讼或仲裁事项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募投项目实施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1-35
        问题三

        根据申报文件,申请人有3项实用新型已到期,1项实用新型拟于2020年8月
 到期;6项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拟于2020年下半年到期;子公司尚荣医用工程、广
 东尚荣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拟于2020年11月到期;广东尚荣的安全许可证拟于
 2020年12月到期;吉美瑞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苏食药监械生产许20010316)拟
 于2020年7月到期;普尔德医疗持有的编号为3004362278的FDA认证拟于2020年
 12月到期,请申请人披露上述已到期或临近到期的相关权利,是否对公司持续
 经营、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相关权利无法续期使用的情
 形,如无法延续使用,是否制定了相应的替代措施。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
 查意见。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到期或临近到期的相关权利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到期或临近到期的相关权利具体情况如下:

        1、实用新型专利到期情况

        公司存在 3 个实用新型专利将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到期,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名称               申请日       期限至
                                        用于乳腺检查的 X 射
   1       发行人    ZL201020507028.1                         2010.08.27   2020.08.26
                                        线摄影装置
   2       发行人    ZL201020507015.4   多功能模块化监护仪    2010.08.27   2020.08.26
                                        一种医用数字化 X 射
   3       发行人    ZL201020507314.8                         2010.08.27   2020.08.26
                                        线摄影装置

        上述三个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时间较早,对公司目前的收入贡献非常小,实
 用新型专利到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上述专利相关产
 品,不影响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2、医疗器械注册证到期情况

        公司子公司吉美瑞持有的 6 个注册证,其中,有 2 个已经于 2020 年 6 月到
 期,金属支持接骨板已取得新的注册证,其他 3 个在 2020 年 8 月到期。

                                                                           延续注册申
序号           注册号              商品名称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请提交日


                                        1-1-36
1    国械注准 20153131151   金属支持接骨板      2020.07.26   2025.07.27       -
2    国械注准 20153461152   锁定板钉系统        2015.06.30   2020.06.29   2019.12.20
3    国械注准 20153461500   空心双头加压螺钉    2015.08.25   2020.08.24   2020.02.04
4    国械注准 20153461501   金属接骨螺钉        2015.08.25   2020.08.24   2020.02.04
5    国械注准 20153461531   金属髓内针          2015.08.25   2020.08.24   2020.07.10
6    国械注准 20153462385   颈椎钢板            2015.12.24   2020.12.23   2020.03.30


    吉美瑞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和 2019 年 12 月 20 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
交锁定板钉系统和金属支持接骨板的延续注册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受理
相关的注册申请,受 2020 年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审批时间有所延长,公司金
属支持接骨板已于 2020 年 8 月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的注册证,其
他产品暂未取得延续注册核准。

    公司已申请延续注册,正在审核中,预期取得注册核准的概率较大,对募投
项目实施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已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续展,目前正在办
理过程中。

    3、吉美瑞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到期情况

    吉美瑞已取得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换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
号为苏食药监械生产许 20010316 号,许可证有效期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4 日,生产范围为Ⅲ类:6846-1-植入器材,13-06-神经内/外科植入物。

    吉美瑞已取得换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
营、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普尔德医疗 FDA 认证即将到期情况

    普尔德医疗取得的编号为 3004362278 的 FDA 认证将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到期,普尔德医疗已在准备进行续费和重新提交注册。

    根据普尔德医疗的相关经验,普尔德医疗取得 FDA 认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普尔德医疗 FDA 认证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1-37
              5、广东尚荣和尚荣医用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期情况

           广东尚荣和尚荣医用工程的许可证书情况如下:

序号      证书编号      许可证名称       资质等级         颁发单位      有效期至       被许可人

                       建筑业企业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广东省住房和   2020 年 12 月
 1      D244012792                                                                     广东尚荣
                       资质证书      包贰级             城乡建设厅     24 日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壹级;电
                       建筑业企业    子与智能化工程专   广东省住房和   2020 年 11 月   尚荣医用
 2      D244004936
                       资质证书      业承包壹级;建筑   城乡建设厅     24 日           工程
                                     装修装饰工程专业
                                     承包壹级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发布的《广东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
       效期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广东尚荣和尚荣医用工程将按照有关规定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进行申请重
       新核定。广东尚荣和尚荣医用工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会对公司持续
       经营、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是否对公司持续经营、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相关
       权利无法续期使用的情形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148 项尚在保护期的专利,即将到期的 3 项实用新型
       均为 2010 年申请,且与募投项目不存在直接影响。

           发行人孙公司吉美瑞医疗已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
       证的续展,目前正在办理过程中。

           发行人子公司尚荣医用工程、广东尚荣即将到期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也会依
       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续期,对公司持续经营、募投项目实施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1-1-38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到期或临近到期的权利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募投项目
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 3 项临近到期的实用新型无法获得专利保护外,不存
在相关权利无法续期使用的情形。

    三、 补充披露

    上述内容已补充至尽职调查报告“第三章 业务与技术”之“十一、已到期
或临近到期的相关权利的具体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所披露的已到期或临近到期的
相关权利,对公司持续经营、募投项目实施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 3 项临近
到期的实用新型无法获得专利保护外,不存在相关权利无法续期使用的情形。




     问题四

    根据申报文件,申请人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因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形成对
外担保余额 65,744.32 万元,存入的买方信贷保证余额 10,814.04 万元。(1)请申
请人以列表方式披露因存续买方信贷业务产生的对外担保基本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担保对象、贷款额度、授信银行、贷款金额、贷款余额、公司获批担保额
度、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董事会、股东大会名称)、披露时间、
相关方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或其他降低申请人担保风险的约定、独立董事发表独
立意见等内容。(2)基于买方信贷业务产生的对外担保中,实际控制人梁桂秋
先生为医院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为医院向公司因买方信贷业务产生的债务
提供了反担保,该举措是否对公司控制权稳定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制定相
应的替代措施。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说明:

    一、请申请人以列表方式披露因存续买方信贷业务产生的对外担保基本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对象、贷款额度、授信银行、贷款金额、贷款余额、公司
获批担保额度、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履行的审议程序(董事会、股东大会名称)、


                                   1-1-39
        披露时间、相关方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或其他降低申请人担保风险的约定、独立董
        事发表独立意见等内容

            (一)公司买方信贷产生的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买方信贷业务形成的对外担保主要是由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基于公司
        正常经营开展的无关联关系的买方信贷业务担保。

            公司买方信贷业务简介:公司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专项用于资金紧缺
        的医院购买公司的产品或服务,公司为医院向银行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银行根
        据项目进度发放贷款,专款专用。自 2003 年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服务至今,未发
        生因医院不能偿还银行贷款而带来的担保风险。

            (二)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因存续买方信贷产生的对外
        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买方信贷授信银                                                              公司获批    公司实际
序号                    披露时间     担保对象(借款人)    贷款金额    贷款余额
         行及授信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金额
                                     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12,000.00    7,100.00
 1     北京银行:5 亿   2020.3.20    渭南市第二医院        10,000.00    4,703.03   10,000.00   10,000.00
                                           小计            22,000.00   11,803.03
                                     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15,000.00    2,616.67
                                     铜川市中医医院         5,000.00    1,666.67
 2     平安银行:5 亿   2019.10.29                                                 10,000.00   10,000.00
                                     渭南市第二医院        10,000.00    6,000.00
                                           小计            30,000.00   10,283.33
 3     杭州银行:1 亿   2017.10.17   澄城县医院             5,000.00    3,869.05   10,000.00    3,869.05
                                     新乡县人民医院         3,000.00     174.59
                                     独山县中医院           5,000.00    2,648.91
 4     宁波银行:2 亿   2019.8.27    丹凤县中医医院         4,000.00    2,959.41   20,000.00    7,670.70
                                     渭南市第二医院         2,000.00    1,887.79
                                           小计            14,000.00    7,670.70
                                     新乡县人民医院         3,000.00     413.70
                                     安龙县人民医院         4,900.00    1,330.09
 5     兴业银行:3 亿   2020.3.20    卫辉市人民医院         2,000.00    1,175.36   20,000.00    7,919.16
                                     渭南市第二医院         5,000.00    5,000.00
                                           小计            14,900.00    7,919.16
 6     民生银行:1 亿   2018.1.16    山阳县人民医院         3,000.00    2,250.00   10,000.00    8,566.67


                                                  1-1-40
       买方信贷授信银                                                                公司获批     公司实际
序号                      披露时间    担保对象(借款人)    贷款金额     贷款余额
         行及授信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金额
                                      丹凤县中医医院          3,000.00    2,450.00
                                      澄城县医院              4,000.00    3,866.67
                                            小计            10,000.00     8,566.67
 7     工商银行:3.2 亿   2018.5.15   南丰县人民医院        20,000.00    17,718.75    32,000.00   17,718.75
                          合计                              115,900.00   67,830.69   112,000.00   65,744.33

             (三)公司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披露时间、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审批
        权限及披露义务。公司上述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如下:

             1、对北京银行担保的审议

             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担保事项。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
        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买方信
        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对平安银行担保的审议

             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担保事项。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买方
        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3、对杭州银行担保的审议

             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担保事项。2017 年 10 月 16 日,公
        司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买

                                                   1-1-41
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4、对宁波银行担保的审议

    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担保事项。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
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5、对兴业银行担保的审议

    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担保事项。2020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
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买方信
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6、对民生银行担保的审议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担保事项。2018 年 1 月 15 日,公
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买
方信贷额度并为该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7、对工商银行担保的审议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为客户向工商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
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担保事项。2018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客户向工商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四)相关方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或其他降低申请人担保风险的约定


                                  1-1-42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公司无法取得医院的反担保

    公司的买方信贷担保对象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系公益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
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下列财产不
得抵押: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
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因此,公司无法从这类客户方取得反担保。

    2、实际控制人梁桂秋为医院因买方信贷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了反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桂秋先生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出具担保承诺函,承诺为医
院向公司提供个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为医院向公司因买方信贷业务产生的债务
提供了反担保。

    3、公司买方信贷业务具有完整的风险控制措施,担保风险小

    (1)客户选择

    ①客户选择标准

    第一,公司提供买方信贷服务的客户必须为公立医院;第二,医院必须为所
在区域综合实力排名前五位的医院,具有全面的诊疗能力,或者在某些学科具有
领先的诊疗能力;第三,医院床位紧张,需进一步提高诊疗能力,且迁建或改扩
建工程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四,公司不承接新建医院的买方信贷业务。

    ②客户选择流程

    第一,营销部区域客户经理对拟提供买方信贷客户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医院
及所在区域医疗资源情况,形成初步报告;第二,营销部大区经理根据初步报告
对拟提供买方信贷客户进行走访,评估项目可行性,形成初审意见;第三,由公
司业务部门组成的评估小组对初审意见进行评估,形成服务意向;第四,公司营
销负责人对客户进行现场走访,进一步了解客户情况;第五,由公司融资部客户
经理与银行经办人员进行客户走访,并就医院的还款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形成最
终的评估意见和服务意向后,提交公司管理层审批;第六,管理层审议通过后,




                                 1-1-43
由银行在公司获批买方信贷额度内发放贷款,并在公司获批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
手续。

    (2)贷前审核

    在提供买方信贷业务之前,公司会对医院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进行系统分
析,确认医院具有良好的信用,及在未来具有充足的还款能力、政府财政预算还
款支出后为客户办理买方信贷服务。在医院接受方案后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并
提供基础授信材料。银行根据流程完成对医院的贷前调查、审批,并根据计划资
金需求量提出贷款方案,审核包括本公司对医院的信用审核及银行的贷前调查。

    (3)银行监管

    根据医院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贷款专项用于购买公司的医疗专业工程服
务和医疗设备;贷款发放后,银行有权对贷款的使用、贷款资金去向进行监管;
医院保证配合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般情况下,银行
借款分次出账,具体放款流程如下:

    银行审核相关的放款审批文件后将贷款发放至其指定医院开立的账户,随即
将款项转至其账户唯一的收款方,即公司在同一银行开立的收款账户,从而保证
相关款项及时足额由医院支付给公司。

    上述银行监管有效防范了买方信贷业务在操作程序上的风险,保证了工程款
及医疗设备款及时足额由医院支付给公司。

    (4)还款资金来源有保障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我国公立医疗均需通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经
由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由环保及规划部门根据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意见为医疗机构
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进行项目开工建设。

    公立医院是指政府举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医院,政府对其运行和发展承
担筹资和补偿责任。目前,政府对公立医院财政投入分为专项投入和经常性投入
两类。专项投入是根据公立医院房屋新建、大型医疗设备购买等进行的专项拨款,


                                   1-1-44
实行专款专用的方式,房屋设施大型修缮和符合按区域卫生规划的大型医疗设备
添置等发展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和专家论证后,进入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滚
动项目库,根据轻重缓急、立项顺序和经费补助数额逐年安排;经常性投入目前
大多按核定的床位数和每床位的投入标准,确定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额,一般
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部分补偿。

    目前,我国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来源主要包括中央预算内财政资金支持和地
方财政资金支持。由于部分地区财政投入下拨进度与医院的资金需求进度不匹
配,造成部分医院存在资金紧张的困难,为顺利进行医疗卫生设施的升级,部分
医院申请利用公司的买方信贷额度进行银行贷款。

    整体来看,接受公司买方信贷服务的医院主要还款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投入和
医院自筹资金,还款来源有保障。一方面,尽管部分地区财政投入下拨进度与医
院的资金需求进度不匹配,但是随着财政投入的逐步到位,资金来源有保障;另
一方面,公司提供买方信贷服务的医院均属于所在区域排名前列的医院,属于区
域医疗中心,承担所在区域常见病及大病的诊疗职能,门诊量较大,现金流充足,
偿债能力较强;而且,买方信贷采取每月还款的方式,还款压力较小。另外,我
国推行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未来财
政资金投入将保证医院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借款,不存在债务履行期间无法偿
付的风险。

    (5)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买方信贷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执行

    公司买方信贷业务具有完整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按上述
风险控制措施执行,且执行过程中银行机构作为第三方借款机构,对借款的医院
主体也有严格的审核制度,公司买方信贷业务的担保风险较小。

    自公司 2003 年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至今,尚未发生医院不能偿还银行贷
款而带来的担保风险。

    (五)补充披露

    上述内容已补充至尽职调查报告“第七章 财务与会计调查”之“五、或有
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之“(三)其他重要事项”之“2、


                                 1-1-45
公司买方信贷业务的开展情况”。

    二、基于买方信贷业务产生的对外担保中,实际控制人梁桂秋先生为医院提
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为医院向公司因买方信贷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了反担保,
该举措是否对公司控制权稳定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制定相应的替代措施

    (一)该举措是否对公司控制权稳定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公益非营利性事业单位,依照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被担保方公立医
院不得违反法律提供反担保。为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桂秋先生为医院向公司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为医院向公司因买方信贷业务产生的债务提供了反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桂秋先生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出具担保承诺函,承诺为医
院向公司提供个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为医院向公司因买方信贷业务产生的债务
提供了反担保。

    公司买方信贷实际贷款余额为 6.78 亿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梁桂秋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279.48 万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3,140.00 万股,未质押
23,139.48 万股,质押率 11.95%;按 2020 年 7 月 31 日收盘价 9.38 元/股计算,梁
桂秋持有尚荣医疗股票市值 24.65 亿元,未质押股票市值 21.70 亿元,高于买方
信贷担保余额,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二)是否制定相应的替代措施

    尚荣医疗作为上市公司,充分利用其规模大、信誉好的优势,为客户提供多
种融资服务。公司在投资建设、运营医院时,除了买方信贷业务方式之外,公司
通过 PPP 模式或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医院建设。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公司买方信贷相关合同,查阅有关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决议文件,查阅独立董事关于买方信贷发表的意见,查阅公司的公告文件,
核查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对公司买方信贷负责人进行访谈。


                                   1-1-46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供对外担保,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均发表了独立
意见,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实际控制人梁桂秋
先生在买方信贷中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和反担保并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带
来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五

       请申请人披露:(1)报告期内受到有权机关罚款金额1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的情况,包括违法主体、违法事实、法律定性、处罚情况、整改情况。(2)相
关违法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否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
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违法主体是公司并表子公司的,该子公司是否
对申请人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重要影响。补充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违法行
为重大性证明及中介机构就该事项进行走访访谈的记录(如有)。请保荐机构和
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有权机关罚款金额 1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
罚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有权机关罚款金额 1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违法主体         违法事实         法律定性       处罚情况          整改情况
                   因在未取得《建筑工程              广东尚荣收到澄城
                   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      已整改,依
                   擅自进行澄城县医院搬              法局出具的澄综执      法办理《建
 1      广东尚荣   迁重建项目施工,此行 行政处罚     罚字[2019]第 2 号     筑工程施
                   为违反了《建筑工程施              《行政处罚决定        工 许 可
                   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              书》,被处以 3 万元   证》。
                   条的规定。                        罚款的行政处罚。
                   因其在尚未取得《建筑              广东尚荣收到丹凤      已整改,依
 2      广东尚荣                          行政处罚
                   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法办理《建

                                     1-1-47
序号   违法主体         违法事实           法律定性        处罚情况          整改情况
                  况下开工建设丹凤县中                局出具的丹建罚字       筑工程施
                  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                [2019]06《行政处罚     工 许 可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                决定书》,被处以罚     证》。
                  国建筑法》第四十六条                款 1 万元。
                  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证管理方法》第十二条
                  的规定。
                                                      苏州市张家港地方
                  锦洲医械“少缴 2014 年              税务局稽查局作出
                  度企业所得税、少缴                  《行政处罚决定
                  2015 年度企业所得税”,             书》(张地税稽 罚      已整改并
 3     锦洲医械                           行政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7]19 号),分别    缴纳罚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                罚款 0.99 万元、1.61
                  十四条第二款。                      万元,应缴款项共
                                                      计 2.60 万元。
                                                      尚荣医院后勤收到
                  因尚荣医院后勤 2013 年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
                  至 2015 年存在应扣未扣              市税务局第三稽查
                  个人所得税以及少量报                局《税务行政处罚
                  销款以其他凭证代替发                决 定 书 》 [2018]39
                  票使用的行为,违反了                号,对应扣未扣税
       尚荣医院                                                              已整改并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行政处罚   款行为处以应扣未
         后勤                                                                缴纳罚款。
                  征收管理办法》第六十                扣 税 款 50% 的 处
                  九条与《中华人民共和                罚,处罚金额为 1.41
                  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                万元,对以其他凭
                  十五条第(六)项的规                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定。                                行为处以 0.1 万元
                                                      罚款。
                                                      广东尚荣收到澄城
                  广东尚荣违反国务院制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定的《劳动监察条例》                保障局出具的《劳
                  第三十条的规定,澄城                动保障监察行政处       已整改并
 5     广东尚荣                            行政处罚
                  县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                罚决定书》(澄人社     缴纳罚款。
                  未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                监 罚 字 [2017]133
                  账户。                              号),被处以罚款 2
                                                      万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在例行检查                  六安尚荣收到六安
                  时,发现员工宿舍楼室                市裕安区消防大队
                  内消防栓无水,仓库内                出具的六裕(消)
                                                                             已整改并
 6     六安尚荣   感烟探测器防尘罩未摘     行政处罚   行罚决字(2019)
                                                                             缴纳罚款。
                  除,违反了《中华人民                0037 号《行政处罚
                  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                决定书》,被处以罚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                  款 1 万元。

                                      1-1-48
序号     违法主体          违法事实       法律定性    处罚情况       整改情况
                    定。


       二、相关违法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否导致严重环境污染、
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1、发行人子公司上述行政处罚均已整改,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复核意见,
不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发行人子公司上述行政违法行为处罚金额较小,其中子公司广东尚荣因
未及时履行工程项目前置审批程序及按照劳动保障部门要求设置农民工工资专
用账户而受到处罚;子公司锦洲医械及尚荣医院后勤因税务申报问题而受到行政
处罚;子公司六安尚荣因消防设施设置不规范而受到行政处罚;但上述行政处罚
均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恶劣影响。

       三、违法主体是公司并表子公司的,该子公司是否对申请人的营业收入和净
利润产生重要影响

       上述行政处罚金额较小,均为 1 万元-3 万元,对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不会产生重要影响。

       四、补充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违法行为重大性证明

       1、《行政处罚决定书》(澄综执罚字[2019]第 2 号)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根据澄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出具《证明》,确认广东尚荣受到的行政处
罚不构成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行政处罚决定书》(丹建罚字[2019]06)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根据 2020 年 6 月 11 日丹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证明》,确认发行
人子公司广东尚荣上述行政处罚涉及违法的事项整改完毕,不属于情节严重、重
大的行政处罚;除前述处罚外,未有其他违法违规及未整改的相关记录。

       3、《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地税稽罚[2017]19 号)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根据 2020 年 2 月 25 日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出具的《证明》,确认

                                      1-1-49
经查询该局征管信息系统,暂未发现发行人子公司锦洲医械自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有重大税务违法记录。

    4、《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39 号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根据 2020 年 2 月 25 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龙岗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
确认经查询该局征管信息系统,暂未发现发行人子公司尚荣医院后勤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间有重大税务违法记录。

    5、《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澄人社监罚字[2017]133 号)不属于重
大违法违规

    根据 2020 年 6 月 3 日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确认发
行人子公司广东尚荣上述违规行为已整改完毕,不属于情节严重、重大的行政处
罚;除前述处罚外,未有其他违法违规及未整改的相关记录。

    6、《行政处罚决定书》(六裕(消)行罚决字[2019]0037 号)不属于重大违
法违规

    根据 2020 年 5 月 13 日六安市裕安区公安消防大队及六安市裕安区住房和城
乡建设局共同出具的《关于六安尚荣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 33#车间、职工食堂、
职工宿舍楼项目房屋主体结构及消防评估相关资料的审核意见》,确认发行人子
公司六安尚荣各项措施完善,基本满足消防规范及使用要求。

    五、补充披露

    上述内容已补充至尽职调查报告“第二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之“七、
发行人商业信誉情况”之“(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罚款金额 1 万元以上的
行政处罚的情况,包括违法主体、违法事实、法律定性、处罚情况、整改情况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相关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违法行为对发行人

                                   1-1-50
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不会产生重要影响。




    问题六

    根据申报文件,申请人子公司江西尚荣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尚荣工程总承

包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请申请人披露报告期内是否从事住

宅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行业法律法规情形;如有,请说明

是否进行清理、整改,如剥离相关资产、转让相关股权、取消工商登记中的房

地产开发业务。请保荐机构和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一、发行人子公司报告期内是否从事住宅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

    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医疗产品生产销售、医疗服务、健康产
业运营构成,不存在从事住宅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的情形。

    发行人子公司江西尚荣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尚荣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报告期
内未从事住宅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

    二、发行人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相关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的情形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申
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同时,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在核准经营范围亦备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核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工商登记经营范围是自主确定的,但实际开展经营活动需受行业主管部
门监管。发行人子公司江西尚荣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尚荣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报
告期内未从事住宅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因此并不存在违反相关房地产行业法律
法规的情形。

    三、补充披露

    上述内容已补充至尽职调查报告“第二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之“四、
主要控股公司情况”之“(三)公司及子公司未从事住宅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1-51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子公司江西尚荣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尚荣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不存在住宅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不存在违反相关
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的情形。




    问题七

    《律师工作报告》关于申请人租赁房产情况的表述中,申请人律师发表了

“对发行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构成法律障碍”的相关意见,请申请人律师

说明发表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无关意见的原因,是否照抄照搬申请人 2019 年发行

可转债相关法律意见,请申请人律师核查相关申报文件中是否存在类似错误并

及时修订更新。

    《律师工作报告》关于申请人租赁房产情况的表述中发表的与本次非公开发
行无关意见的原因系因借鉴发行人 2019 年发行可转债法律意见所致,造成了错
误;律师已核查相关申报文件并及时修订更新。




    问题八

    请审计机构说明报告期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
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的情况,说明涉案行为业务类型、调查时间、调查结
果以及对市场是否有重大影响。

    回复说明:

    报告期内审计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侦查的情况如下:

    一、行政处罚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 年 8 月 2 日下发了[2018]70 号《行政处罚决
定书》(简称“《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为: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在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2013

                                  1-1-52
-2015 年审计服务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依
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没收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业务收入 150 万元,并处以 450 万元的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义给
予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的罚款,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德惠、谭荣给予警告,并
分别处以 8 万元的罚款。

    二、行政监管措施情况

    1、2017 年 9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17]42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
会计师朴仁花、段岩峰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涉及上市公司三
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报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
项目的审计程序执行存在瑕疵。

    2、2017 年 10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17]29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
会计师吕勇军、王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上市公司安徽皖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报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函证、存货、收入等项目的审
计程序执行存在瑕疵。

    3、2018 年 6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18]42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
会计师马宁、赵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新三板体育之窗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年报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的会计估计变更未进行充分披露。

    4、2018 年 8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2018]5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出具警
示函的决定》,涉及上市公司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审计项目,主
要问题是个别重要业务流程控制测试未执行、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截止性测试
执行不到位等。

    5、2018 年 8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


                                 1-1-53
措施决定书([2018]26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上市公司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
报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

    6、2018 年 10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18]69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
会计师莫建民、陈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上市公司深圳市欧菲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对控股股东需支付的业绩承
诺补偿款相关程序执行存在瑕疵。

    7、2018 年 10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18]27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涉及新三板厦门鑫点击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2017
年报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收入费用审计程序存在缺失。

    8、2019 年 4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19]6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
计师张文荣、马玉婧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涉及上市公司中兵红箭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2016 年年报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应收账款函证发函程
序不规范、对应收账款函证未回函项目未执行充分的替代审计程序、实施收入截
止性测试程序时样本选取方法不当等问题。

    9、2019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2019]65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
计师徐德、陈瑜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上市公司深圳市芭田生态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2016 年年报审计项目,问题是未发现公司探矿权资金
占用费的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测算销售返利跨期事项对当期损益
的影响、未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实施充分的审计程序。

    10、2019 年 7 月 2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19]158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
会计师张兴、刘国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上市公司深圳市科陆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审计项目,问题是商誉减值测试程序不充分等。

                                 1-1-54
    11、2019 年 10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2019]84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
册会计师施丹丹、杨勇胜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涉及新三板亿丰洁净科技
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报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预付账款审计程序不到位、
对外担保及未决诉讼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12、2019 年 11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2019]135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
册会计师王力飞、赵添波、颜新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新三板致
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年报审计项目,主要问
题是项目建设情况与合同存在差异,会计师未充分关注等。

    13、2019 年 11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出具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034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注册会计师张鸿彦、黄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上市公司哈尔滨哈
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部分应收款项未按照公
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事项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

    14、2019 年 11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出具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2019]214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
册会计师王建华、郑荣富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涉及上市公司国民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项目组在商誉减值测试审计程序
的执行过程中存在不符合审计准则规定的情形。

    15、2019 年 12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2019]48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
册会计师钟平修、曹云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上市公司成都卫士
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内部控制鉴证项目,主要问题是未签订业务约
定书、未制定鉴证工作计划等。

    16、2019 年 12 月 3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2020]1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
会计师张晓义、刘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上市公司北京华业资本

                                 1-1-55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内部控制测试审计程序执
行不到位、应收账款债权投资业务审计程序存在瑕疵等。

    17、2020 年 1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20]28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
会计师陈伟、钟楼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恒安嘉新(北京)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审计报告存在信
息披露前后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

    18、2020 年 2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20]29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
会计师郝丽江、易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上市公司暴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持续经营能力、重要性水平、关键
审计事项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

    19、2020 年 4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20]56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
会计师张媛媛、李秉心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截止性测试程序、细节测试程序等审
计程序等执行不到位。

    20、2020 年 4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2020]4 号)《关于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
计师张瑞、李政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报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审计工作底稿不完整、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等。

    三、受到的立案调查情况

    1、2016 年 5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专员办发来《调查通
知书》(深专调查通字 2016135 号),对审计机构承做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报审计项目立案调查,目前处于调查阶段。

    2、2019 年 5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发来《调查通知书》(鄂证调


                                   1-1-56
查字 2019030 号),对审计机构承做的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报审计项目
立案调查,目前处于调查阶段。

    3、2020 年 6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发来《调查通知书》(渝证调
查字 2020066 号),对审计机构承做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项目立
案调查,目前处于调查阶段。

    四、关于对立案调查项目的特别说明

    2018 年 3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决定》,修订后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第十五条增加了第(三)和第(四)两款不予受
理申请决定的规定,分别是:(三)为申请人制作、出具有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
司、证券服务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
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同类业
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四)为申请人制作、出具有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
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
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
同类业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第二十二条增加了第(三)和第(四)款在审
查申请材料的过程中应当作出中止审查的规定,分别是:(三)为申请人制作、
出具有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为申请人
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同类业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四)为申请人制作、出
具有关申请材料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且涉案行为与其
为申请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同类业务或者对市场有重大影响。

    2018 年 7 月 13 日,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
施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规法律适用
意见第 13 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一、证券服务机构
在非行政许可事项中提供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调整范
围,不适用《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同类业务”的有


                                   1-1-57
关规定; 二、证券服务机构在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中提供服务的行为,按照同类
业务处理,适用《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同类业务”
的有关规定。

    《意见》中已经明确,在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中提供服务的行为,按照同类业
务处理,即 IPO、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再融资属于行政许可范畴,按照同
类业务处理,而上市公司年报则属于非行政许可范畴,不作为同类业务处理。目
前本所处于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案件针对的是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与 IPO
申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等无关,不属于证监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
中的同类或对市场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因此不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实质
性障碍。

    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实质性障碍的说明

    上述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及立案调查事项对审计机构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没有影响。上述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及立案调查事项不会影响深圳市
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申报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质量,不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构成实质性障碍。




       问题九

       请申请人说明 2019 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执行了恰当
的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请保荐机构对申
请人《公司章程》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政策实际执行情
况是否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
明申请人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回复说明:

    一、《公司章程》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及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政策实际执行
情况


                                   1-1-58
    (一)《公司章程》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条款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2012]37 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2013]43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章程》
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内容如下: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
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坚
持现金分红这一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方案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
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3、现金分红的条件



                                 1-1-59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各期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续
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30%。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
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
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1-1-60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
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
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分红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电话沟通、邮件沟通、传真沟
通等方式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
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原因,还应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并由独立
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
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四)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机制和监督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
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
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
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
是否合规和透明等。如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还应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
用计划。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


                                 1-1-61
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政策、
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论证过程中,需
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
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任意三个
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可以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
的意见,制定中期分红方案。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政策实际执行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分红金额                                     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分红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含税)                                           净利润的比例
2019 年                     -                      5,975.89                        -
2018 年             3,529.59                       9,771.08                   36.12%
2017 年             3,529.77                      17,516.02                   20.1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净利润的 63.67%

    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 7,059.36 万元,最近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净利润为 11,087.66 万元,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

                                        1-1-62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净利润的 63.67%。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
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

    此外,公司董事会在制定现金分红的具体方案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论证,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通过多种
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公司亦在定期报告以及本次发行预案中进行了必要的披露。

    综上,公司已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股
利分配政策。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的实际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对于现金分红的要求。

    二、2019 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

    为满足战略发展规划、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及日常运营资金储备,公司董事会
根据未来资金需求,经审慎研究后决定: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主要原因系:

    (一)2019 年度,公司对江西尚荣工业园、安徽尚荣工业园的建设支出金
额较大。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工业园的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 28,209.40
万元、35,709.40 万元,预计 2020 年的建设投入分别为 8,000.00 万元、10,000.00
万元。

    (二)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鹤山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
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南丰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融资建设合同》
等多笔重大在手订单,预计 2020 年公司对于前述订单的项目建设支出为
44,328.36 万元,总体资金需求较大;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的影响,国家将加大公共卫生资金投入,对现有
医疗机构进行改扩建,同时全球医疗防护用品的市场需求量也将大幅增长,预计
2020 年公司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增加医疗器械研发与产能扩建、信息化系统
研发等方面的支出金额较大,其中研发投入预计达 5,500.00 万元。


                                  1-1-63
    综上,2019 年度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理由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整
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发展,具备合理性。

    三、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情况

    2019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
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符合
《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健康
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
次董事会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该预案提
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其中,同意本议案的中小投资者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 14.74%。

    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上述议案与决议文件。

    综上,公司 2019 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事项已履行了恰当的审议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并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进行比对,查阅了发行人最近三年与利润分配相关的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查阅了发行人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一季度的定期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已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股
利分配政策。最近三年行人现金分红的实际执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1-1-64
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对于现金分红的要求。

    2、发行人 2019 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理由充分,具备合理性;上述分红政
策已履行了恰当的审议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问题十

    申请人 2020 年 4 月 25 日对《2019 年度业绩快报》进行了更正 4 月 30 日对
《2019 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进行了更正,6 月 13 日对《2019 年年度报告》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了更正。

    请申请人说明上述更正原因及合理性;说明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相关内部
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量化说明内部控制是否
存在缺陷。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审慎发表意见,补充说明申请人内部控制制度
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能够有效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
大缺陷,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是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回复说明】

    一、更正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2019 年度业绩快报》

    因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项目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公司根据最新的财政货币
政策与上述项目客户签署了分期收款协议,并据此对应收账款进行了重分类到长
期应收账款,进而少计提了坏账准备,经公司内部审核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
议,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对应收账款的减值事项重新调整测算,补计提了减值准
备,该事项影响 2019 年度归母净利润减少 5,983.27 万元。

    (二)《2019 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1-1-65
    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导致日期填写错误。

    (三)《2019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第一季
度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
证报告》

    1、因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未考虑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债转股因素的影响,导致《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19 年
年度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稀释每股收益计算错误,《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和正文中涉及的稀释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错误;

    2、因将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划分错误,导致《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
文》中涉及的 2020 年一季度期初现金等价物金额与 2019 年度末的金额不一致;

    3、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2019 年年度审
计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部分数据计算及编写错误。

    二、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建
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财务部门岗位齐备,财务人员工作经验丰富,能
够胜任该岗位工作,通过记账、核对、岗位职责落实、职责分离、档案管理等会
计控制方法,确保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告编制有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2019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8]005699 号”、大华审字[2019]007363 号”、
“大华审字[2020]007725 号”,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及内控流程,全面推行制度化的规范管理,以
规范各业务流程的控制活动。发行人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关注、审查监
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定
期审核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公司管理

                                  1-1-66
层负责根据内部控制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督促各部门不断完善各项
内控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对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 2017 年和 2019 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并出具
了大华核字[2018]002255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407 号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综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
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为保证内部控制充分、有效执行,及时发现、纠正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建立
了二级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即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
机构,以审计部为公司内部控制日常检查监督部门。同时,公司制定了《内部审
计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进行,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量化说明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
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
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
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的评价标准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其他情形
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1-67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5%且绝对金额≥500 万元
  净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5%且绝对金额≥500 万元

   收入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5%且绝对金额≥500 万元

   净利润潜在的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5%且绝对金额≥500 万元
                       预增或预减的比例区间>50%;
                       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
     业绩预告披露
                       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差异幅度达到 10%以上;且无法
                       合理解释。

   说明:以上数据均为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数据,且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出现下列情形的,
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
一般缺陷:

    (1)年度财务报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并使年
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2)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
存在重大错误、重大遗漏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3)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规章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
误、重大遗漏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4)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

    (5)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
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6)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7)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8)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9)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1-1-68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其
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1000 万元>直接损失
 金额标准    直接损失≥1000 万元                         直接损失<300 万元
                                        ≥3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公司内部有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义务,导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出现重大差错,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导致公司董事、监事、高
层管理人员遭到监管部门处罚或者对公司形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
导致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或对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3)未能在相关规则或通知规定的实现内完成定期报告、财务报告、业绩
预告以及修正公告披露的。

    (4)导致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遗漏或者误导性陈述的。

    (5)导致公司披露的公告或挂网的文件出现虚假记载、不实陈述或重大差
错的。

    (6)在投资者互动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调研接待等活动中进行
选择性披露,或者进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7)对定期报告负有审核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认真履
行审核职责,导致定期报告对外披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的。

    (二)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1)2019 年度业绩快报的更正



                                   1-1-69
    《2019 年度业绩快报》首次披露后由于“补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进行过一
次更正,《2019 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后最终披露内容与年度财务报告中的财务数
据和指标一致,不存在差错,不构成重大缺陷。

    (2)《2019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第一季
度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的更正

    ①对《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稀释每股
收益指标作出更正;对《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中涉及的稀释每股
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进行更正。原因系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及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未考虑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转股因素的影响,导致相关指
标计算错误;

    ②对《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 2019 年度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上期金额作出更正,原因系会计人员填写失误;

    ③对《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应收票据项目金额
作出更正,原因系公司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进
行调整;

    ④对《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政府补助”金额
作出更正,原因系会计人员填写失误;

    ⑤对《2019 年年度报告》及《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固定资产及无形
资产注释”中相关金额单位作出更正,原因系会计人员填写失误;

    ⑥对《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现金流量表中“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进行更正,原因系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划分错误;

    ⑦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
报告》中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更正,原因系会计人员填写失误。

    公司发现上述差错并进行了及时更正且不对已经披露的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结果和资产状况产生影响,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1-70
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为编制真
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能够保护公司
资产的安全、完整。

    2020 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的风险评估工作,持续进行风险识别
和分析,综合运用应对策略,实现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将继续强化内部控制监
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公司的业务流程控制,促
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了《2019 年度业绩快报》修正等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与
年度财务报告内容进行核对;

    2、对公司管理层和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其自查和整改情况;

    3、结合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
性的审核情况,对公司是否存在会计差错进行复核,评估公司的整改效果和财务
会计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健全的,并得到有效执行,能够有效保证财务报


                                 1-1-71
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有效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2、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重大遗漏。




     问题十一

    根据申请文件,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合并报表商誉余额 1.494 亿元。请申
请人说明:(1)商誉形成的过程、原因;(2)截至目前被收购资产整合效果,
结合被收购资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收购时评估报告预测业绩及实现情况、
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定量分析说明公司商誉确认及减值测试是否符合准则要求,
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合理性和充分性;(3)是否已及时充分地量化披露减值风险
及其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请会计师对商誉减值测试的
过程、参数选取依据及减值测试结果的谨慎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说明:

    一、商誉形成的过程、原因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商誉期末余额为 15,791.12 万元,已计提减值
准备金额 847.51 万元,账面净值为 14,943.61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中泰华翰                                      68.59         68.59                -
广东尚荣                                     399.96               -       399.96
锦洲医械                                    8,060.36       778.93        7,281.44
普尔德控股                                  6,856.01              -      6,856.01
尚荣仁艾                                     406.21               -       406.21
                 合计                      15,791.12       847.51       14,943.61

    1、中泰华翰是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尚荣医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用
工程)于 2008 年 7 月 17 日,与林壮光、洪剑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林壮光
将其占公司 20%的股权以 23 万元价格转让给医用工程;同意洪剑宏将其占公司

                                  1-1-72
40%的股权转让以 46 万元转给医用工程。购买日中泰华翰的账面可辨认净资产
为 0.69 万元,购买中泰华翰形成的商誉=并购成本-购买日账面可辨认净资产的
公允价值*收购股权比例,即 69 万元-0.69 万元*60.00%=68.59 万元。已全额计提
减值准备,账面净值为零。

    2、广东尚荣是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与梁德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梁
德谋同意以 400 万元的价格转让广东尚荣 100%股权。购买日的账面净资产是 0.04
万元,购买广东尚荣形成的商誉=并购成本-购买日账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收购股权比例,即 400 万元-0.04 万元*100.00%=399.96 万元。

    3、锦洲医械是公司于 2014 年 9 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张家港市锦洲医械制造有限公司 66.21%股权的议
案》,由公司收购锦洲医械 66.21%股权,交易对手方为陈学东、顾兴荣、徐永明。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股权价格的定价依据为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和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14)第 BJV4029 号)
评估确认的资产评估值。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
确认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资产价值)为 15,420.53 万元,双方确认的标
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作价为人民币 15,314.90 万元。据此,本次收购标的公司
66.21%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0,140 万元。2015 年 1 月 31 日,股权已经交
割完成,该时点为购买日,该时点可辨认账面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3,140.97 万元,
购买锦洲医械形成的商誉=并购成本-购买日账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收购
股权比例,即 10,140 万元-3,140.97 万元*66.21%=8,060.36 万元。账面已计提减
值准备的金额为 778.93 万元,账面净值为 7,281.44 万元。

    4、普尔德控股是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普尔德控股有限公司 55%股权的议
案》,由公司子公司香港尚荣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普尔德控股公司 55%的股权,交
易对手方为 Osta trading limited。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股权价格的定价依据为经
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
报告书》(皖中联国信评估号(2014)第 179 号)评估确认的资产评估值。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确认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


                                  1-1-73
资产价值)为 25,660.13 万元,扣除普尔德控股持有的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
公司(简称“合肥普尔德”)45%股权的长期投资账面价值 7,718.67 万元,双方
确认的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作价为人民币 17,863.64 万元。据此,本次收购标
的公司 55%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9,825 万元。2015 年 4 月 30 日,股权已
经交割完成,该时点为购买日,该时点可辨认账面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13,038.24
万元,扣除普尔德控股持有的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简称“合肥普尔德”)
45%股权的长期投资账面价值 7,640.07 万元,扣除后的可辨认账面净资产金额为
5,398.17 万元,购买普尔德控股形成的商誉=并购成本-购买日账面可辨认净资产
的公允价值*收购股权比例,即 9,825 万元-5,398.17 万元*55%=6,856.01 万元。

    5、尚荣仁艾:公司之子公司尚荣医疗投资于 2017 年与陈亚伟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陈亚伟将其持有的尚荣仁艾 60%的股权以 810 万元转让给尚荣医疗投资。
本次交易的股权价值定价依据为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出具的《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17]第 S013 号)确认的资产评估值。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确认的股东全部权益资本价值(净
资产价值)为 1,369.08 万元,双方协商评估价值为 1,350 万元。据此,本次收购
标的公司 60%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810 万元。2017 年 4 月 30 日股权已经
交割完成,该时点为购买日,该时点可辨认账面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672.99 万元,
购买尚荣仁艾形成的商誉=并购成本-购买日账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收购
股权比例,所以确认商誉金额为 810 万元-672.99 万元*60%=406.21 万元。

    二、截至目前被收购资产整合效果,结合被收购资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收购时评估报告预测业绩及实现情况、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定量分析说明公司商
誉确认及减值测试是否符合准则要求,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合理性和充分性

    (一)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政策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管理层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
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
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
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1-1-74
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
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二)收购中泰华翰商誉减值情况

    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中泰华翰已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68.59 万元,商
誉账面净值为零。中泰华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充分和合理。

    (三)收购广东尚荣商誉减值情况

    1、广东尚荣从收购以来最近 6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21,592.98      9,084.91   28,099.94   55,507.82   52,456.16     32,402.49
  净利润        1,191.86         72.26    2,529.09    8,911.59    2,893.90     -1,245.39
 收入增长率              -    -57.93%     209.30%      97.54%       -5.50%      -38.23%
净利润增长率             -    -93.94%    3399.82%     252.36%     -67.53%      -143.04%

    从历年数据来看,广东尚荣 2014 年-2017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都呈上涨的趋
势。2018 年、2019 年,广东尚荣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略微呈下降的趋势,下降的
原因系受国家金融政策和宏观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影响,公司部分医院建设工程
的财政资金未能如期到位,造成项目工程进度缓慢,导致确认的营业收入相应减
少。

    2、公司管理层根据已签订的订单和未来的销售计划,预测了未来五年广东
尚荣经营业绩情况,公司收入和净利润也是上升且维持较稳定的水平,以息税前
权益自由现金流量作为收益预测指标,根据配比原则,评估过程中采用权益资本
成本作为折现率 re,再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 WACC【WACC=Re×E/(D+E)
+ Rd×D/(D+E)×(1-T)】,权益资本成本采用 CAPM 定价模型测算。经测
算,广东尚荣不存在减值情况。

    所以,广东尚荣期末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四)收购锦洲医械商誉减值情况

                                         1-1-75
         1、锦洲医械的业绩承诺和完成情况

         苏州吉美瑞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美瑞医疗”)为锦洲医械
  之控股子公司和主要经营实体。公司在 2016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与陈学东、顾兴荣、徐永明协商修改苏州吉美瑞医
  疗器械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根据议案的相关规定:吉美瑞医疗 2016 年度、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2016-2018 年度简称“考核期”或“承诺期”)实现的经
  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60 万元、1,872 万元及 2,300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
  净利润”),可累计计算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期(2016-2018 年)内累计实现净利
  润不低于 5,732 万元。前述净利润是指吉美瑞医疗经审计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苏州吉美瑞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的业绩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非经常性损 实现利润 本期已实现/(未 累计已实现
            承诺利润数 净利润
  年度                             益影响额      数      实现)差异 /(未实现差 是否完
                                                                                  成
               ④         ②           ③     ④=②-③     ⑤=④-①      异)
2016 年度      1,560.00 1,596.12        50.15   1,545.97       -14.03      -14.03    否
2017 年度      1,872.00 1,051.53       189.88       861.66   -1,010.34   -1,024.37   否
2018 年度      2,300.00 1,625.48        13.07   1,612.40      -687.60    -1,711.97   否
  合计         5,732.00 4,273.13       253.10   4,020.03     -1,711.97           -

         业绩未完成的原因系:国家开始在部分省市地区开展两票制改革试点,对吉
  美瑞公司营销扩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导致公司销售业绩出现了短暂的下滑。

         2、报告期内,锦洲医械商誉的减值情况

         (1)2017 年锦洲医械商誉计提情况

         2017 年,公司对商誉减值进行测试,并委托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对锦洲医械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出具同致信德评咨字【2018】第
  H0022 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论,锦洲医械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 19,020.71
  万元,低于期末资产组和商誉的合计数 19,135.09 万元,期末资产组计提商誉减
  值准备 114.38 万元,根据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 66.21%,测算公司需计提锦洲医
  械商誉减值为 75.73 万元。
                                           1-1-76
    商誉减值测试考虑的主要因素:

      考虑因素                               具体认定情况
                     受国家政策两票制的影响,公司迅速组织力量进行了市场调研,并
                     制定了多元化的解决方案,通过逐步建立营销体系、替换医院原有
                     供应商的方式迅速发展直销业务。由于直销业务的利润率更高,公
                     司预计在 3 年内直销业务给公司创造的利润总额将超过经销业务。
                     公司在 2017 年下半年基本已搭建好新的营销格局,并为 2018 年及
  收入增长率的预测
                     之后的销售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截止 2018 年一季度,公司现
                     有签订的经销合同额约人民币 2000 万,对医院的直销业务也已经
                     顺利展开。预计 2018 年公司将重新步入快速发展的通道。预计未
                     来收入会有稳定的增长,结合企业自身经营发展状况和行业特点,
                     预计公司未来销售收入的预测值。
                     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原材料、工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
                     资产摊销费、及房租水电费构成,根据 2015 年-2017 年公司毛利率
   营业成本的预测
                     维持在 78%左右,此次根据历史平均水平,预测未来年度的主营业
                     务成本。
                     本次采用选取对比公司进行分析的方法测算公司期望报酬回报率,
                     为此,第一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选取对比公司,然后估算对比公
                     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 β。第二步,根据对比公司资本结构,对比公
       折现率
                     司 β 以及公司的资本结构估算公司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并以此作为
                     折现率。
                     经测算,上述公式计算出税前 WACC 为 11.45%。

    经测算后,锦洲医械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 19,020.71 万元,低于期末资产组
和商誉的合计数 19,135.09 万元,期末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14.38 万元,根
据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 66.21%,测算公司需计提锦洲医械商誉减值为 75.73 万
元。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2)2018 年锦洲医械商誉计提情况

    2018 年,公司对商誉减值进行测试,并委托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对锦洲医械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出具同致信德评咨字【2019】第
040012 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论,锦洲医械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 13,034.24
万元,低于期末资产组和商誉的合计数 14,215.84 万元,期末资产组计提商誉减
值准备 1,181.59 万元,根据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 66.21 %,测算公司需计提锦洲
医械商誉减值为 708.99 万元,账面计提商誉减值金额为 703.19 万元。

    商誉减值测试考虑的主要因素:


                                    1-1-77
      考虑因素                                 具体认定情况
                      结合现有最大产能及销售情况,预测 2019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
                      度增长 6%;预测 2020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 4%;预测 2021
  收入增长率的确定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 4%,2022 年营业收入预测数较上年
                      度增长 3%;2023 年营业收入预测数较上年度增长 2%;永续年度
                      内按 2023 年收入进行预测。
                      产品成本由原材料、工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及
                      房租水电费构成,企业原材料主要为不锈钢,医用纯钛及医用钛合
 营业成本预测的确定   金等材料,材料耗用占比不大,约占产品收入的 10%左右,人工工
                      资预测期间每年上涨 3%,折旧摊销费用按照企业目前现有的资产
                      执行的标准进行确认,房租费用按照合同标准进行测算
                      本次采用选取对比公司进行分析的方法测算公司期望报酬回报率,
                      为此,第一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选取对比公司,然后估算对比公
                      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 β。第二步,根据对比公司资本结构,对比公
    折现率的确定
                      司 β 以及公司的资本结构估算公司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并以此作为
                      折现率。
                      经测算,上述公式计算出税前 WACC 为 12.05%。

    (3)2019 年锦洲医械商誉计提情况

    2019 年,公司对商誉减值进行测试,并委托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对锦洲医械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出具同致信德评报字(2020)第
040029 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论,锦洲医械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 13,292.05
万元,高于期末资产组和商誉的合计数 12,972.75 万元,期末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测试考虑的主要因素:

      考虑因素                                 具体认定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结合现有最大产能及销售情况,预测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 9%;预测 2021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
  收入增长率的确定    增长 8%;预测 2022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 8%,2023 年营
                      业收入预测数较上年度增长 7%;2024 年营业收入预测数较上年度
                      增长 5%;永续年度内按 2024 年收入进行预测。
                      产品成本由原材料、工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房
                      租水电费构成,企业原材料主要为不锈钢,医用纯钛及医用钛合金
 营业成本预测的确定   等材料,材料耗用占比不大,约占产品收入的 10%左右,人工工资
                      预测期间每年上涨 3%,折旧摊销费用按照企业目前现有的资产执
                      行的标准进行确认,房租费用按照合同标准进行测算。




                                      1-1-78
      考虑因素                                具体认定情况
                      本次采用选取对比公司进行分析的方法测算公司期望报酬回报率,
                      为此,第一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选取对比公司,然后估算对比公
                      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 β。第二步,根据对比公司资本结构,对比公
    折现率的确定
                      司 β 以及公司的资本结构估算公司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并以此作为
                      折现率。
                      经测算,上述公式计算出税前 WACC 为 13.20%。

    (五)收购普尔德控股商誉减值情况

    (1)普尔德控股业绩承诺和完成情况

    根据 2014 年 11 月公司与 Ostatradinglimited 签署的《关于对普尔德控股有限
公司 55%股权收购协议》,协议约定相关承诺:2014 年、2015 年、2016 年的业
绩承诺及补偿义务为标的公司每年与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模拟合并报
表之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3,790 万元。

    普尔德控股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度的业绩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承诺净利润      实现净利润          差异            完成率
   2014 年度            3,790.00        3,806.22               16.22      100.43%
   2015 年度            3,790.00        4,328.83              538.83      114.22%
   2016 年度            3,790.00        4,001.94              211.94      105.59%

    普尔德控股业绩承诺已经完成。

    (2)商誉减值情况

    ①2017 年普尔德控股商誉减值计提情况

    2017 年,公司对商誉减值进行测试,并委托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对普尔德控股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出具同致信德评咨字【2018】
第 H0023 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论,普尔德控股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
23,532.94 万元,高于期末资产组和商誉的合计数 22,714.87 万元,期末商誉无需
计提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测试考虑的主要因素:



                                     1-1-79
      考虑因素                               具体认定情况
                     普尔德控股 2014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3 年度增长 24%,2015 年度
                     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度增长 13%,2016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5 年度
                     增长 6%,2017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6 年度增长 2%。目前医疗用品
                     市场非织造最终用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总规模约 40~50 亿美元,
                     并以 5%的年增长率继续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市场前景一片明朗。
  收入增长率的预测   考虑到普尔德控股公司为出口贸易公司,近几年全球经济增长较为
                     缓慢,故本次对普尔德控股公司 2018 年度营业收入预测数较上年
                     度增长 3%,2019 年度营业收入预测数较上年度增长 5%;2020 年
                     度营业收入预测数较上年度增长 4%;至 2021 年度营业收入预测数
                     较上年度增长 4%,2022 年度营业收入预测数较上年度增长 3%,
                     2023 年至永续年度内按 2021 年收入进行预测
                     普尔德控股为贸易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为采购产品成本
   收入毛利率预测    根据 2015 年-2017 年公司毛利率维持在 4%左右,此次根据历史平
                     均水平,预测未来年度的主营业务成本。
                     本次采用选取对比公司进行分析的方法测算公司期望报酬回报率,
                     为此,第一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选取对比公司,然后估算对比公
                     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 β。第二步,根据对比公司资本结构,对比公
       折现率
                     司 β 以及公司的资本结构估算公司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并以此作为
                     折现率。
                     经测算,上述公式计算出税前 WACC 为 9.07%。

    普尔德控股资产组可回收金额大于期末资产组和商誉的金额合计数,期末商
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②2018 年普尔德控股商誉减值计提情况

    2018 年,公司对商誉减值进行测试,并委托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对普尔德控股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出具同致信德评咨字【2019】
第 040011 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论,普尔德控股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
27,838.73 万元,高于期末资产组和商誉的合计数 26,479.52 万元,期末商誉无需
计提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测试考虑的主要因素:

      考虑因素                               具体认定情况
                     近年来公司改变部分经营策略,降低部分产品成本,积极扩展海外
                     业务以扩展新的客户。通过对企业客户分析了解,企业 2018 年经
                     营较为稳定,且订单有所增长,但考虑全球经济复苏的较为缓慢,
   收入增长率预测
                     预测 2019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 3%;2020 年度营业收入
                     较上一年度增长 3%;2021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 2%,2022
                     年营业收入预测数较上年度增长 2%;2023 年营业收入预测数较上

                                    1-1-80
      考虑因素                               具体认定情况
                     年度增长 1%; 永续年度内按 2023 年收入进行预测。

                     普尔德控股为贸易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为采购产品成本
   收入毛利率预测
                     根据 2015 年-2018 年公司毛利率维持在 3%-4%左右,此次根据历
                     史平均水平,预测未来年度的主营业务成本。
                     本次采用选取对比公司进行分析的方法测算公司期望报酬回报率,
                     为此,第一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选取对比公司,然后估算对比公
                     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 β。第二步,根据对比公司资本结构,对比公
         折现率
                     司 β 以及公司的资本结构估算公司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并以此作为
                     折现率。
                     经测算,上述公式计算出税前 WACC 为 9.72%。

    普尔德控股资产组可回收金额大于期末资产组和商誉的金额合计数,期末商
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③2019 年普尔德控股商誉减值计提情况

    2019 年,公司对商誉减值进行测试,并委托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对普尔德控股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出具同致信德评报字(2020)第
040030 号《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论,普尔德控股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 34,175.24
万元,高于期末资产组和商誉的合计数 21,828.25 万元,期末商誉无需计提减值
准备。

    商誉减值测试考虑的主要因素:

      考虑因素                               具体认定情况
                     2019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度稳健增长,主要原因一部分为老客户
                     订单有所增长,另一个原因为 2019 年公司新的客户增加导致,考
                     虑到 2020 年新冠疫情及中美贸易战的持续影响,预测 2020 年度营
  收入增长率的预测   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 4%;2021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
                     3%;2022 年度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增长 3%,2023 年营业收入预
                     测数较上年度增长 3%;2024 年营业收入预测数较上年度增长 2%;
                     永续年度内按 2024 年收入进行预测。

                     普尔德控股为贸易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为采购产品成本
   收入成本的预测
                     根据 2015 年-2019 年公司毛利率维持在 3%左右,此次根据历史平
                     均水平,预测未来年度的主营业务成本。
                     本次采用选取对比公司进行分析的方法测算公司期望报酬回报率,
                     为此,第一步,首先在上市公司中选取对比公司,然后估算对比公
                     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 β。第二步,根据对比公司资本结构,对比公
         折现率
                     司 β 以及公司的资本结构估算公司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并以此作为
                     折现率。
                     经测算,上述公式计算出税前 WACC 为 9.25%。


                                    1-1-81
    (六)收购尚荣仁艾的减值情况

    尚荣仁艾是公司于 2017 年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收购目的是打造华北地区的
医药配送平台。仁艾医药从收购以来的财务指标来看,尚荣仁艾净利润一直呈上
升的趋势,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1,629.81               1,889.92           1,419.92
     净利润                      -138.73                -76.44              -6.20
    收入增长率                         -                15.96%         -24.87%
   净利润增长率                        -                44.90%             91.89%


    公司管理层对尚荣仁艾未来几年的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分析,采用息税前权益
自由现金流量作为收益预测指标,根据配比原则,评估过程中采用权益资本成本
作为折现率 re,再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 WACC【WACC=Re×E/(D+E)+ Rd
×D/(D+E)×(1-T)】。权益资本成本采用 CAPM 定价模型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试,不存在商誉减值风险,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三、是否已及时充分地量化披露减值风险及其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 2017 年、2018 年锦洲医械商誉都存在减值风险,发行人分别在这两
个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发行人已及时充分地量化披露减值风险及其对公司未
来业绩的影响。

    四、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请会计师对商誉减值测试
的过程、参数选取依据及减值测试结果的谨慎性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过程

    1、评价与管理层确定商誉可收回金额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
效性;

    2、复核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法;

    3、与管理层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
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1-1-82
             4、与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专家等讨论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所使用的
      方法、关键评估的假设、参数的选择、预测未来收入及现金流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5、结合同行业标准、宏观经济和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等,评估商誉减值测
      试过程中所使用的关键假设和参数的合理性;

             6、评价由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客观性、经验和资质;

             7、对被收购资产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的历史经营情况及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进行变动分析;

             8、复核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商誉确认及减值测试符合会计准则要
      求,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合理的和充分的。




             问题十二

             申请人报告期内收入、利润均呈下滑趋势。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业绩下
      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申请人所处行业经营环境的发展趋势,是否存在重大
      不利变化,是否已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并拟采取的应对措施;(3)结合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变化是否与同行业情况相匹配。

             回复说明:

             一、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同比增减    金额       同比增减       金额       同比增减     金额
营业总收入          35,925.43      1.75% 153,082.00        -6.11%   163,043.21    -18.74% 200,647.71
减:营业成本        26,753.96      0.23% 120,099.97       -2.24%    122,845.59    -19.90% 153,373.19


                                              1-1-83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同比增减          金额          同比增减         金额          同比增减            金额
 税金及附加              194.57        -35.50%        1,549.13          7.65%         1,439.01           -27.21%        1,976.97
 销售费用              1,083.32            2.61%      6,460.60          -3.76%        6,713.26            -3.99%        6,992.09
 管理费用              2,312.36        -13.56%        9,218.32          5.22%         8,761.13           -14.58%    10,256.97
 研发费用                876.47        -14.29%        4,788.91          3.58%         4,623.57            -8.83%        5,071.59
 财务费用                 74.94            7.01%       -471.41 -1,560.43%                  32.28         -95.26%         681.28
 信用减值损失            863.99       -114.55%        -5,936.47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          -69.52      -99.08%        -7,528.61      531.78%        -1,191.65
 投资收益               -135.84        57.07%              -95.60      -84.37%         -611.76 1,713.96%                  -33.73
 营业利润              5,996.61        44.96%         7,223.09         -41.20%       12,283.49           -45.59%    22,575.96
 利润总额              5,918.32        42.32%         7,082.42         -53.70%       15,296.32           -32.11%    22,530.86
 净利润                5,038.25        41.29%         7,642.42         -43.27%       13,471.51           -28.79%    18,917.44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有所下滑主要与各业务板块的收入水平、毛利率水平和
       减值损失规模的变动有关,具体分析如下:

               (一)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医疗服务、医疗产品生产销售和健康产业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医疗服务            11,333.32       31.99%    37,912.46         25.14%      55,457.51        34.51%        82,469.77      41.70%
医疗产品生产销售    23,982.15       67.68% 111,822.79           74.16% 105,241.36            65.49% 115,287.88            58.30%
健康产业运营          116.96         0.33%      1,054.30            0.70%              -             -              -              -
      合计          35,432.43 100.00% 150,789.56 100.00% 160,698.88 100.00% 197,757.6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97,757.65 万元、160,698.88 万元、
       150,789.56 万元和 35,432.43 万元,2018 年和 2019 年分别较上年下降 18.74%和
       6.17%。其中,公司医疗产品生产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手术衣、铺单等医疗耗材,
       收入金额变动较小;公司医疗服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包括医院工程总承包服务、医
       疗专业科室建设服务在内的医院建设业务,收入呈现下滑趋势。

                                                           1-1-84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下降主要系医疗服务板块的医院建设业务收入下滑所致,
      具体情况如下:

          1、医疗服务收入基本情况

          公司医疗服务业务由医院建设和医院管理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医疗服务收
      入分别为 82,469.77 万元,55,457.51 万元、37,912.46 万元和 11,333.32 万元,具
      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医院工程总承包        5,408.43   47.72% 19,219.16   50.69% 37,900.27   68.34% 50,765.28    61.56%

医院 医疗专业科室建设      4,174.35   36.83% 10,458.99   27.59% 8,918.48    16.08% 19,910.58    24.14%
建设 医院整体设计与咨询     153.76     1.36% 1,998.81     5.27% 1,382.22     2.49% 4,783.68      5.80%
            小计           9,736.54   85.91% 31,676.96   83.55% 48,200.98   86.92% 75,459.54    91.50%
     医院投资运营管理       320.74     2.83% 1,207.46     3.18% 1,216.98     2.19% 1,804.56      2.19%
医院
     医院后勤管理          1,276.04   11.26% 5,028.04    13.26% 6,039.56    10.89% 5,205.67      6.31%
管理
             小计          1,596.78   14.09% 6,235.50    16.45% 7,256.54    13.08% 7,010.23     8.50%
         合计             11,333.32 100.00% 37,912.46 100.00% 55,457.51 100.00% 82,469.77 100.00%

          医院建设业务包括提供医院工程总承包服务、医疗专业科室建设服务和医院
      整体设计与咨询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于医疗专业科室建设服务,提供手
      术部、ICU、医用气体、医用制氧等医疗专业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经历了持续创
      新、不断完善的过程。公司收购广东尚荣后,取得医院工程总承包服务相关的业
      务资质。报告期内,公司医院建设业务的收入分别为 75,459.54 万元、48,200.98
      万元、31,676.96 万元和 9,736.54 万元,分别占医疗服务收入的 91.50%、86.92%、
      83.55%和 85.91%。

          医院管理业务包括提供医院投资运营管理服务和医院后勤管理服务,其收入
      来源主要是通过提供医护服务、医疗设备和设施的维修保养等收取的服务费收
      入。报告期内,公司医院管理收入分别为 7,010.23 万元、7,256.54 万元、6,235.50
      万元和 1,596.78 万元,分别占医疗服务收入的 8.50%、13.08%、16.45%和 14.09%。

          2、医疗服务收入下降的原因

                                               1-1-85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医疗服务收入较上年分别下降 32.75%、31.64%,
降幅较大,主要系医院建设收入分别下降 36.12%、34.28%所致。报告期内,医
院建设收入呈现下降趋势的主要原因如下:

    (1)政府投资资金未落实到位,项目进度未达预期

    ①报告期内,医院工程总承包主要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实现收入的项目数量                                2           6               8                   9

上述项目的收入金额                       5,304.03      16,976.44       26,474.16        43,686.08

占医院工程总承包收入的比例                98.07%         88.33%          69.85%           86.06%


    ②报告期内,医疗专业科室建设主要项目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实现收入的项目数量                                2           4               6                   5
上述项目的收入金额                       3,577.66       9,891.73        6,546.65         9,528.56
占医疗专业科室建设收入的比例              85.71%         94.58%          73.41%           47.86%

    近年来,受国家金融政策和宏观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影响,公司部分医院建
设工程的财政资金未能如期到位,造成项目工程进度缓慢,本期确认的营业收入
相应减少。同时,为保证稳健经营,公司综合考量了营运资金情况、项目回款情
况等因素,对回款较慢的项目主动延缓其施工进度,工程类收入相应下滑。

    (2)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受限,业务规模整体下降

    报告期内,医院工程总承包服务和医疗专业科室建设服务的新增订单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新签合同数量                 -               3               4               5
医院工程总承包
                     新签合同金额                 -    33,129.37       43,632.97       215,899.00
                     新签合同数量               10            15             15               26
医疗专业科室建设
                     新签合同金额         5,120.35     19,175.22        5,193.67        16,831.00


                                         1-1-86
       近年来,国家出台《政府投资条例》等相关文件,政府公立医院建设资金的
  来源受到限制,导致最近两年公司获取的医院整体建设订单有所减少。

       (二)毛利率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医疗服务              11,333.32        31.99%        31.01%      37,912.46       25.14%         24.25%
  医疗产品生产销售      23,982.15        67.68%        22.62% 111,822.79           74.16%         19.48%
  健康产业运营             116.96           0.33%     -136.58%      1,054.30        0.70%         44.90%
         合计           35,432.43      100.00%         24.78% 150,789.56          100.00%        20.86%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医疗服务              55,457.51        34.51%        28.99%      82,469.77       41.70%         31.64%
  医疗产品生产销售     105,241.36        65.49%        21.78% 115,287.88           58.30%         17.46%
  健康产业运营                   -              -              -            -             -              -
         合计          160,698.88      100.00%         24.27% 197,757.65          100.00%        23.38%

       (1)医疗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医疗服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31.64%、28.99%、24.25%和 31.01%,
  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医院工程总承包服务              5,408.43       47.72%      23.36% 19,219.16         50.69%      25.81%

医院 医疗专业科室建设服务            4,174.35       36.83%      42.22% 10,458.99         27.59%      19.86%
建设 医院整体设计与咨询服务           153.76         1.36%      93.18%     1,998.81       5.27%      66.31%
                小计                 9,736.54       85.91%      32.55% 31,676.96         83.55%      26.40%
医院 医院投资运营管理服务             320.74         2.83%      20.98%     1,207.46       3.18%      16.04%



                                                1-1-87
管理 医院后勤管理服务          1,276.04     11.26%     21.83%   5,028.04     13.26%     12.64%
              小计             1,596.78     14.09%     21.66%   6,235.50     16.45%     13.30%
           合计               11,333.32    100.00%     31.01% 37,912.46     100.00%     24.25%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医院工程总承包服务       37,900.27     68.34%     21.88% 50,765.28      63.11%     29.92%

医院 医疗专业科室建设服务      8,918.48     16.08%     59.42% 19,910.58      25.76%     27.06%
建设 医院整体设计与咨询服务    1,382.22      2.49%     33.92%   4,783.68      1.69%     80.09%
              小计            48,200.98     86.92%     29.17% 75,459.54      90.56%     32.34%
     医院投资运营管理服务      1,216.98      2.19%     16.70%   1,804.56      2.98%      6.76%
医院
     医院后勤管理服务          6,039.56     10.89%     30.03%   5,205.67      6.46%     30.05%
管理
               小计            7,256.54     13.08%     27.79%   7,010.23      9.44%     24.05%
           合计               55,457.51    100.00%     28.99% 82,469.77     100.00%     31.64%

       报告期内,公司医疗服务毛利率波动主要由医院工程总承包服务和医疗专业
  科室建设服务毛利率变动造成。

       在医院建设方面,毛利率波动主要系不同项目在招投标时确定的利润率有所
  差异以及项目建设过程的实际成本投入波动所致;在医院管理方面,医院运营收
  入主要是公司向医院提供的医护服务、医疗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服务等,服务成
  本主要为后勤管理人员的工资、维保材料费等。医院后勤托管服务市场竞争较为
  激烈,价格水平受医院所在地区区域市场竞争影响较大。

       2018 年,公司医疗服务的毛利率较 2017 年下降 2.65%,主要系该年度毛利
  率较高的专业科室建设服务收入占比下降,同时医院工程总承包服务的毛利率下
  降所致。2018 年,收入规模较大的南丰县人民医院、澄城县人民医院和渭南市
  第二医院的毛利率水平较低,拉低了公司医院工程总承包服务的毛利率。

       2019 年,医疗服务的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4.74%,主要系 2019 年度各项工程
  物资价格上涨较快,公司医院建设成本上升所致。

       (2)医疗产品生产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医疗产品生产销售的毛利率分别为 17.46%,21.78%、19.48%
  和 22.62%,具体构成如下:


                                           1-1-88
                                                                                    单位:万元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医疗耗材        23,409.21      97.61%          22.76%      105,460.35      94.31%      16.86%
医疗设备          572.94        2.39%          17.19%        6,351.24       5.68%      62.93%
医疗软件                -               -              -        11.21       0.01%      45.35%
    合计        23,982.15    100.00%           22.62%      111,822.79    100.00%       19.48%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医疗耗材        96,599.56      91.79%          20.14%      103,875.69      90.10%      15.06%
医疗设备         8,032.49       7.63%          40.37%       10,847.20       9.41%      37.40%
医疗软件          609.31        0.58%          35.80%         564.99        0.49%      76.71%
    合计       105,241.36    100.00%           21.78%      115,287.88    100.00%       17.46%

    报告期内,公司医疗产品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由医疗耗材毛利率变动造成。

    2018 年,公司医疗耗材毛利率增长,主要系:2018 年起,普尔德医疗不再
通过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加工并委外代理进出口,直接通过普尔
德控股与海外客户进行直接销售,由此提高了医疗产品业务整体毛利率。

    2019 年,公司医疗耗材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一方面,医疗耗材业务
所需要的无纺布、聚乙烯、皱纹纸等原材料价格较 2018 年有所上升,另一方面,
2019 年,公司对海外客户进行了折扣销售,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3)健康产业运营

    受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的影响,2020 年一季度,公司医疗服务和医疗
产品生产销售的毛利率有所上升,分别为 31.01%和 22.62%;健康产业运营的毛
利率为负,主要系疫情爆发导致园区租金收入大幅减少而折旧成本较高所致。

    2、整体毛利水平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受各业务板块收入和毛利率波动的影响,公司整体毛利水平有所
下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89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35,925.43        153,082.00      163,043.21     200,647.71
营业成本                  26,753.96        120,099.97      122,845.59     153,373.19
综合毛利                    9,171.47        32,982.03       40,197.62      47,274.52
综合毛利同比增减              6.48%           -17.95%        -14.97%                -
综合毛利率                   25.53%           21.55%          24.65%         23.56%
主营业务毛利率               24.78%           20.86%          24.27%         23.38%


    2018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分别上升 1.09%、0.89%,
主要系收入规模占比较大的医疗产品生产销售业务,其毛利率有所提升所致;公
司综合毛利减少 7,076.90 万元,主要系当年营业收入下降 37,604.50 万元、变动
幅度较大所致。

    2019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分别下降 3.10%、3.41%,
综合毛利减少 7,215.59 万元,主要原因系:(1)受政策和宏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
响,毛利率较高的医院建设业务,其收入有所下降;(2)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行
业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毛利率较低的医疗产品生产销售业务,其毛利率进一步
下降。

    (三)减值损失变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计提的减值损失主要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在“资产减
值损失”科目列示。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相关规定,将计提的坏账损失
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报告期内,公司减值损失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              -863.99          5,936.47                -               -
 资产减值损失                       -          69.52        7,528.61        1,191.65

    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减值损失的金额较大,对公司业绩造成了一定影响。
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回复说明之“问题十四”之“一、应收


                                         1-1-90
账款账龄、客户结算账期、客户信誉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客户逾期情况、预期
信用损失估计的方法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
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和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综上,公司业绩有所下滑主要与各业务板块的收入水平、毛利率水平和减值
损失规模的变动有关,具备合理性。

    二、所处行业经营环境的发展趋势,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一)医疗服务需求快速增加,推动医院建设发展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越来越强;而随着城
市人口的增长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群在不断增加;与此同时,
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日常护理等医疗服务需求升级,
促进了医疗卫生消费的增长。根据 2019 年 5 月披露的《2018 年我国卫生健康事
业发展统计公报》,2018 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 83.1 亿人次,较 2017
年增长约 1.25 亿人次(增长 1.53%),2018 年我国入院人数为 25,454 万人,比上
年增加 1018 万人(增长 4.17%)。医疗服务需求的快速增加推动医院建设和医疗
器械的发展,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二)国家政策扶持,基层医疗机构软硬件设施需求巨大

    新医改计划到 2020 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根据新医改
的相关方案,卫生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将投资 1,000 亿元,支持建设全国医疗卫生
机构,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装备配置开展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2019
年 1-11 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 77.5 亿人次,同比增长 2.8%。其中,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0.4 亿人次,占总诊疗的 52.13%,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7.3 亿人次,同比提高 4.8%,乡镇卫生院 10.0 亿人次,同比提高 5.7%,均高于
全国总诊疗量增长水平,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民众对于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需求日益增加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保健意识的提高以及医疗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
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也随之发生变化:由单纯的医疗型向医疗保健型发展;由
解除病痛、维系生命向延长寿命、提高生命质量转变。相对于医疗服务价格而言,

                                   1-1-91
人们更关注医疗服务的质量,越来越多的人更多地选择品牌知名度高、环境良好、
设施齐全的大型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进行诊疗。民众对于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需
求的日益增加,将极大促进医院建设市场和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

    综上,公司所处的行业经营环境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三、是否已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已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发行人已在本次发行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
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风险”之“(二)经营管理风险”中充分
揭示行业经营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时可能引致的如下风险:

    “医院建设涉及的建筑装饰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周期的变
化有较大的相关性,受国家宏观经济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政策调控的影响较为明
显。若未来出现国家经济大幅下滑、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下降甚至负增长
等情形,将对公司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医疗行业是受国家政策影响最
深刻的行业之一,随着国家对医疗器械质量控制及医疗行业监管的不断加强,将
对公司所产医用耗材和器械的质量管控提出更高的要求,使得公司面临宏观经济
景气气度波动及行业监管的风险。”

    保荐机构亦在尽职调查报告“第十章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之“一、
风险因素”中披露上述风险。

    (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环境的发展趋势及报告期内业绩的波动情况,公司拟
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1、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提升营销团队能力。2020 年,公司将继续细化营销
网络,合理资源配置,优化各子公司产品销售体系,努力使公司各产品结构更为
合理,降低市场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部的职能,将其由简单的行政后勤
工作逐步上升为策略引导、行动协同、资源支持,力争做到逐级诊断市场、有针
对性地制定推广策略、用策略引导销售。


                                   1-1-92
           2、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
    实力,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核心竞争力。此外,公司
    还将通过研发中心,加强同科研院校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公司技
    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在人才培养、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开发等方面进行专业合作,
    并逐步实现从技术引进合作开发模式向技术引进与产学研相结合开发模式的转
    变,建立完善公司自主研发技术平台。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研发计划落实对应的
    责任人,并采用配套考核的方式,切实推进现有各项研发工作按照计划进度展开。

           3、积极寻求并购机会,实现公司外延式增长。随着国家对医疗行业的不断
    投入,医疗企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并购浪潮,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高。2020 年,
    公司仍将把并购整合作为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充分利用医疗行业洗牌机会以及
    上市所带来的品牌和资金优势,继续围绕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寻求兼并重组、强强
    联合的发展机会,不断提高企业规模效益以及竞争实力,实现公司外延式增长。

           四、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变化是否与同
    行业情况相匹配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开展医疗耗材产销、医疗设备配置、医疗软件产品产销、
    医院工程总承包服务、医疗专业科室建设服务、医院整体设计与咨询服务、医院
    后勤管理服务、提供医院投资运营管理服务、健康产业运营等。

           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尚无完全可比上市公司,故选择与公司业务较为接近的
    医疗器械行业上市公司和建筑装饰类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一)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尚荣医疗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证券简称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和佳医疗              12,543.83    121,826.68       1.86%    119,601.61       7.57%    111,181.19
新华医疗            172,954.99     876,676.11   -14.75%     1,028,363.90      3.01%    998,324.62
医疗器械行业可
                      92,749.41    499,251.39      -6.44%    573,982.76       5.29%    554,752.90
比公司均值


                                           1-1-93
    证券简称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螳螂                432,087.67      3,083,465.45     22.90%    2,508,859.61      19.49%   2,099,640.59
洪涛股份                82,493.14      403,064.78        2.67%    392,576.68       17.86%    333,087.55
建筑装饰行业可
                      257,290.40      1,743,265.12   12.79%      1,450,718.15    18.67%     1,216,364.07
比公司均值
4 家可比公司均值      175,019.91      1,121,258.26     3.17%     1,012,350.45    11.98%      885,558.49
尚荣医疗                35,925.43      153,082.00      -6.11%     163,043.21    -18.74%      200,647.71

           注:以上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 Wind 资讯


           2018 年及和 2019 年,尚荣医疗的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医疗服务板块的医院
    建设业务收入下滑所致,而上述业务的变动趋势与建筑装饰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
    入的变动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受政策和宏
    观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显著,报告期内,由于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受限、未能如
    期到位,公司医院建设业务的整体规模缩减,相应收入大幅减少。

           (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尚荣医疗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3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证券简称
                         金额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和佳医疗                  -3,510.65       968.62      -80.64%        5,004.31       4.19%      4,803.07
新华医疗                   2,261.97     -2,934.69     -55.10%       -6,536.36    -52.07%      -13,637.31
医疗器械行业可
                            -624.34      -983.03       28.33%         -766.02   -82.66%        -4,417.12
比公司均值
金螳螂                   32,677.36    236,060.81       14.42%      206,315.12       9.49%    188,437.74
洪涛股份                    636.08      3,142.90     -106.56%      -47,945.18   -899.73%       5,995.14
建筑装饰行业可
                         16,656.72    119,601.85       51.04%       79,184.97   -18.55%       97,216.44
比公司均值
4 家可比公司均值           8,016.19    59,309.41       51.26%       39,209.47   -15.50%       46,399.66
尚荣医疗                   3,884.59     4,753.34     -16.56%         5,696.78   -64.24%       15,931.48

           注:以上可比上市公司数据来自于 Wind 资讯


           报告期内,医疗器械行业与建筑装饰行业可比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1-1-94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存在波动。

    2018 年度,除洪涛股份外,可比上市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度有所增长,而尚荣医疗受国家金融政策及宏观环
境变化的影响,当年营业收入减少 37,604.50 万元,其中毛利率较高的医院建设
业务收入同比下降 32.75%,导致其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相应下降,因而与可比
公司的变化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2019 年度,除和佳医疗外,可比上市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较上年度有所回升,而尚荣医疗继续受国家金融政策及宏
观环境的影响,当年营业收入减少 9,961.21 万元,且各项工程物资价格上涨较快,
公司医院建设工程成本上升,工程毛利率有所下降导致营业利润减少,相应导致
公司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有所下降,因而与可比公司的变化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综上,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变化与政策和宏观环境变化情况相匹
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差异具有合理性。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查阅了发行人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一季
度的定期报告与重大合同;查阅了《政府投资条例》政策性文件及行业研究报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有所下滑主要与各业务板块的收入水平、毛利率
水平和减值损失规模的变动有关,具备合理性;

    2、发行人所处的行业经营环境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已在本次发行
预案中充分揭示行业经营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时可能引致的风险;

    3、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变化与政策和宏观环境变化情况相匹配,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相关差异具有合理性。




                                  1-1-95
             问题十三

         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持续增长,2020 年 3 月 31 日余
     额 1.247 亿元。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上述款项发生原因、用途、合同签订及
     利息约定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列示前十大欠款方情况;(2)报告期内是
     否发生未按期收回的情况,是否启动追偿相关法律程序;(3)是否存在关联方
     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4)量化说明坏账准备是否充分计提,
     并测算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说明:

         一、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持续增长,2020 年 3 月 31 日价值 1.25 亿元,上述
     款项发生原因、用途、合同签订及利息约定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列示前十
     大欠款方情况

         1、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1.25 亿元,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主要款项性质是保证金及押金、应收出口退税和单位间往来及其他款项。保
     证金及押金主要是应收客户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等,单位间往
     来及其他款项主要是公司与部分医院之间发生资金往来款等。其中保证金及押金
     3,447.84 万元,单位间往来及其他款项 10,516.29 万元。

         2、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前十大欠款方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利息约定 是否存在
   单位名称     用途/性质       发生的原因         期末余额    合同签订情况
                                                                                    情况   关联关系
                                                             《整体迁建项目融
                            单位间往来款项,期
山阳县人民医院 工程欠款                             2,099.66 资建设合同》及补充     无        否
                            后已结清 300 万元
                                                             协议
                            单位间往来款项,期               《整体迁建项目融
独山县中医院    工程欠款                            1,947.22                        无        否
                            后已结清 950 万元                资建设合同》
                            单位间往来款项,期               《整体迁建项目融
澄城县医院      工程欠款                            1,130.95                       6.37%      否
                            后已全部结清                     资建设合同》
                            单位间往来款项,期               《整体迁建项目融
丹凤县中医院    工程欠款                            1,040.59                        无        否
                            后已结清 895.02 万元             资建设合同》
北京航天中兴医 单位间往来
                          预付设备款                  400.00 《设备采购合同》       无        否
疗系统有限公司 款项

                                             1-1-96
                                                                                         利息约定 是否存在
   单位名称         用途/性质        发生的原因        期末余额          合同签订情况
                                                                                           情况   关联关系
                                                                    《一期净化系统设
晋江市医院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256.81 备设施采购及安装       无          否
                                                                    国际招标项目》
广州市蜕迹软件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240.00 无                     无          否
科技有限公司
宿州埇桥文旅投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227.00 工程建设合同           无          否
资发展有限公司
泉州市第一医院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203.37 工程建设合同           无          否
渭南市建筑行业
劳动保险基金统 保证金            农民工保证金                171.99 无                     无          否
筹管理办公室
                         合计                           7,717.60 -                          -              -

         二、报告期内是否发生未按期收回的情况,是否启动追偿相关法律程序

         报告期内按账龄分析组合法计提的其他应收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1 年以内                    5,367.99           5,267.63               3,287.68          3,027.79
         1-2 年                    3,419.52           2,685.36               1,239.77           374.57
         2-3 年                      281.98            585.60                 198.58             81.35
         3-4 年                       88.56             95.30                  48.79             58.67
         4-5 年                       88.37             52.91                  50.35             16.32
        5 年以上                      175.19            153.28                 129.97            138.28
             合计                   9,421.62           8,840.08               4,955.15          3,696.98

         由上面列表可见,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占比比较大的主要集中在短账龄,1
     年以内,1-2 年,平均占比达到 90%,所以其他应收款大部分款项基本可以按期
     收回,但是也存在部分款项账龄很长,一直未收回的情况,主要是因为部分质保
     金履约期未到及保证金由于义务未履行达不到退款条件所致,针对未按期收回的
     应收款,公司采取以下相关措施:

         1、公司成立清欠小组,专门催收长期未回的应收款项;

         2、公司将超过工程验收两年的进度款或超过维保期一年的应收款界定为超
     期应收款,每季度按照超期应收款明细书面下达有关任务接受人员《超期收款通
     知承诺书》;

                                                    1-1-97
    3、按照《超期收款通知承诺书》,对任务接收人员制定了奖励和惩罚机制,
从制度上推动超期应收账款的回收。

    4、对于清欠小组催收一直未回款客户,公司会采取法律程序方式催回款项。

    三、是否存在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量化说明坏账准备是否充分计提,并测算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政策
                                                                          单位:万元

      类别            202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其他应收款原值         13,964.13        12,576.34         8,514.56          7,259.51
    坏账准备              1,498.11        1,477.82         1,054.15              935.93
 其他应收款净值         12,466.02        11,098.52         7,460.41          6,323.58
  坏账计提比例            10.73%              11.75%        12.38%            12.89%


    由上面列表显示可知,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都平均稳定,坏账
计提比例平均达到 12%左右。根据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政策,公司坏账计提方法
分两大部分:

    第一、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
生信用减值或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
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第二、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
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
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参考历史损失经验计提
  关联方组合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坏账准备
                  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主要包括
                                                             参考历史损失经验计提
  无风险组合      代扣代缴的社保、应收出口退税、政府部门
                                                             坏账准备
                  及事业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以及押金等可以确


                                     1-1-98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定收回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
   账龄分析法组合      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与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提
    (二)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明细如下:

    2020 年 3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2020 年 3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512.99        3.67%           512.99       100.00%                 -
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
                             13,451.14      96.33%           985.12         7.32%         12,466.02
失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关联方组合                     -              -             -         0.00%                 -
    无风险组合                4,029.52      29.96%                -         0.00%          4,029.52
    账龄分析法组合            9,421.62      70.04%           985.12        10.46%          8,436.50
        合计                 13,964.13     100.00%         1,498.11       10.73%          12,466.02

    2019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526.97       4.19%           526.97        100.00%                 -
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
                            12,049.37      95.81%           950.85         7.89%          11,098.52
失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关联方组合                     -              -             -        0.00%                  -
      无风险组合             3,209.29      25.52%                 -        0.00%           3,209.29
      账龄分析法组合         8,840.08      70.29%           950.85        10.76%           7,889.22
        合计                12,576.34     100.00%          1,477.82       11.75%          11,098.52

    2018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1-1-99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
                             511.57       6.01%           511.57     100.00%                    -
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8,003.00      93.99%           542.59         6.78%           7,460.41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关联方组合                   -      0.00%                  -       0.00%                  -
      无风险组合           3,047.85      35.80%                  -       0.00%           3,047.85
      账龄分析法组合       4,955.15      58.19%           542.59        10.95%           4,412.56
         合计              8,514.56     100.00%         1,054.15        12.38%           7,460.41

     2017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
                             542.00        7.47%          542.00        100.00%                -
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6,717.51       92.53%          393.93         5.86%          6,323.58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中:关联方组合                   -              -              -            -                -
      无风险组合           3,020.53       41.61%                 -            -         3,020.53
      账龄分析法组合       3,696.98       50.92%          393.93         10.66%         3,303.06
         合计              7,259.51      100.00%          935.93        12.89%          6,323.58

       由上面列表可见,对报告期内预计款项回款可能性比较低的项目进行逐笔分
   析,并对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占比平均达到 6%左右;报告期内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平均占比达到 94%左右,其中:无风险组合占比达到 34%左右,无风
   险组合主要包括代扣代缴的社保、应收出口退税、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的投标保
   证金以及押金等可以确定收回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组合占比达到 60%左右,其
   中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比例与同行业进行对比分析如下:

                                                   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尚荣医疗                 新华医疗                和佳医疗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5%
           1-2 年                 10%                    10%                      10%

                                        1-1-100
                                                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尚荣医疗                新华医疗      和佳医疗
        2-3 年               30%                     15%           20%
        3-4 年               50%                     20%           50%
        4-5 年               80%                     20%           80%
       5 年以上             100%                     20%          100%

    由上面可见,公司与同行业和佳医疗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比较接近,公司 2-3
年预期信用损失率比例为 30%,和佳医疗为 20%;与新华医疗相比,公司预期
信用损失率各账龄阶段均高于新华医疗。与同行业相比,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坏
账较为谨慎,均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综上所述,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是充分合理,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坏账准
备对财务状况的影响比较小。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核查了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明细及其业务分类、记账凭证等相关资料;

    2、核查了其他应收款期后回款的银行流水等收款资料;

    3、获取了管理层编制的其他应收款账龄明细表、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表及坏
账准备计提表,通过分析其他应收款账龄、欠款方结算账期、欠款方信誉情况、
欠款方逾期情况、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的方法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重新计算并
评价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4、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其他应收款的水平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
性;

    5、查阅了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大的往来款资金相关协议资料,
了解款项发生原因、用途及回款情况,并查阅欠款方的工商信息,检查其是否与
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1-101
    1、发行人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主要构成是保证金及押金、应收出口退税和
单位间往来及其他款项,期末大幅增加的原因系与医院的往来款资金大幅增加所
致;

    2、报告期内未按期收回的情况,公司都采取了相关催收措施进行追偿;

    3、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是计提是充分和合理的,对财务状况影响
较小。




       问题十四

       根据申请文件,申请人 2020 年 3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 8.96 亿元。请申请
人补充说明:(1)应收账款账龄、客户结算账期、客户信誉情况、期后回款情
况、客户逾期情况、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的方法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和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2)
报告期内是否发生未按期收回的情况,是否启动追偿相关法律程序;(3)买方
信贷业务情况及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情况。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说明:

    一、应收账款账龄、客户结算账期、客户信誉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客户逾
期情况、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的方法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和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一)应收账款账龄、客户结算账期、客户信誉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客户
逾期情况

       1、应收账款账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按正常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及
账龄情况如下:


                                    1-1-102
                                                                                     单位:万元

                202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1 年以内    42,462.05        36.19 36,225.96      31.33   63,879.50     48.33   69,696.99    56.74
1至2年      29,032.62        24.75 31,354.99      27.12   27,567.55     20.86   27,044.73    22.02
2至3年      21,229.26        18.10 22,233.37      19.23   20,455.67     15.48   17,192.39    14.00
3至4年      12,560.87        10.71 13,575.06      11.74   14,823.55     11.22    4,315.61     3.51
4至5年       9,906.55         8.44 10,095.69       8.73    2,622.32      1.98    1,571.83     1.28
5 年以上     2,127.08         1.81   2,130.14      1.84    2,824.00      2.14    3,015.82     2.46
 合计      117,318.43       100.00 115,615.21 100.00 132,172.59 100.00 122,837.38 100.00
    注:本表数据为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坏账准备的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持续下降,可以将应收账款进行分
类分析。由于公司向部分医院提供医院设计、整体建设、专业工程、医疗器械销
售及安装一条龙服务,对于收到医院的货款较难在医疗服务和医疗器械销售及安
装中区分,以下就医院相关的应收账款和医疗耗材相关的应收账款两部分进行分
析。具体分类如下:

           产品类别                          收入分类                      应收账款分类
           医院建设
                                             医疗服务
           医院管理
                                                                        医院相关的应收账款
           医疗设备
           医疗软件                    医疗产品生产销售
           医疗耗材                                                   医疗耗材相关的应收账款
         健康产业运营                    健康产业运营                 健康产业相关的应收账款

     与医院相关的应收账款按正常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账龄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1 年以内     32,900.56       31.25   25,525.91    24.88   44,901.25     40.15   50,939.28    49.57
1至2年       27,409.48       26.03   29,783.40    29.03   27,231.67     24.35   25,924.79    25.23


                                             1-1-103
               202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2至3年      21,017.08       19.96   22,085.45    21.53    19,552.51    17.48    17,024.87    16.57
3至4年      11,995.40       11.39   12,981.33    12.65    14,753.55    13.19     4,307.50      4.19
4至5年       9,864.73        9.37   10,095.67      9.84    2,621.98      2.34    1,571.56      1.53
5 年以上     2,108.76        2.00    2,111.82      2.06    2,782.07      2.49    2,998.50      2.92
  合计     105,296.01      100.00 102,583.58 100.00 111,843.02 100.00 102,766.50 100.00

     公司与医院相关的应收账款账龄分布与公司开工项目所处的开工、竣工、验
收和决算的时间密切相关。医疗专业工程的施工周期 3-6 个月,3-24 个月完成竣
工决算,完工验收后确认收入;融资建设工程的施工周期 2-2.5 年,2-3 年完成
竣工决算,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按照医疗服务的施工周期及结算方式,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 1 年以内、1-2 年和 2-3 年,以上三项合计占与医院相关的
应收账款的比重分别为 91.37%、81.98%、75.44%和 77.24%。

     与医疗耗材相关的应收账款按正常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账
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3/31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1 年以内    9,530.90       79.48    10,699.53    82.11    18,978.25    93.35    18,757.71    93.46
1至2年      1,623.14       13.54     1,571.59    12.06      335.88       1.65    1,119.94     5.58
2至3年        212.18        1.77      147.92      1.14      903.16       4.44     167.52      0.83
3至4年        565.47        4.72      593.73      4.56       70.00       0.34        8.11     0.04
4至5年         41.82        0.35         0.02     0.00         0.34      0.00        0.27     0.00
5 年以上       18.32        0.15       18.32      0.14       41.93       0.21      17.32      0.09
 合计      11,991.83     100.00     13,031.11 100.00      20,329.57 100.00      20,070.87 100.00

     报告期内,因为公司对 MEDLINE 缩短了信用期,导致一年以内和医疗耗材
相关的应收账款下降较大。

     2、客户结算账期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包括两部分:

                                             1-1-104
    一是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合肥普尔德及普尔德控股销售手术包类耗材产品产
生的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为美国及欧洲地区的全球知名医疗用品供应商,主要采
用 TT 方式进行结算,信用期一般为 40 至 60 天;

    二是提供建造服务的信用政策是:

    其一:对于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内,公司按完工百分比确认各期的完成工程
量,相应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而建设期各个进度节点的可收款金额一般为当期
已完成工程量的 60%至 80%,未收的进度款需待工程完工并验收完成方可支付
至 90%,结算阶段完成可付至 95%;预留 5%左右的质保金,需待质保期满后方
可支付。

    其二:对于融资建设项目,一般会约定医院自筹 30%的建设资金,并先行支
付,其余的 70%向银行融资解决。

    3、客户信誉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客户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是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合肥普尔德及普尔德控股销售手术包类耗材产品产
生的应收账款,主要客户为美国及欧洲地区的全球知名医疗用品供应商,这些国
外客户都是长期合作很久的老客户,信誉状况良好。

    二是建设项目,这些客户群体都是公立医院,这些公立医院主要还款来源包
括政府财政投入和医院自筹资金,还款来源有保障。一方面,尽管部分地区财政
投入下拨进度与医院的资金需求进度不匹配,但是随着财政投入的逐步到位,资
金来源有保障;另一方面,发行人提供建造服务的医院均属于所在区域排名前列
的医院,属于区域医疗中心,承担所在区域常见病及大病的诊疗职能,门诊量较
大,现金流充足,偿债能力较强,客户信誉状况良好。

    4、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应收账款余额为 118,607.96 万元,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期后回款金额为 14,236.92 万元,期后回款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为 12%。

    5、客户逾期情况


                                  1-1-105
    由本题回复一(一)1、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可知,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主
要是短账龄占比较大,但是也存在账龄比较长的,客户逾期一直未收回的款项,
这些款项主要是建造工程款的影响,工程款的结算周期比较长。

    (二)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的方法结合业务模式、信用政策、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对比分析应收账款水平的合理性和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分两大部分计提坏账:

    第一、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
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或者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
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第二、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
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
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关联方组合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无风险组合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根据业务性质, 不计提坏账准备
               认定无信用风险的款项。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
账龄分析法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与整个
组合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1)报告期内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2020 年 3 月末,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3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临沧市人民医院                      198.40      198.40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8.60      138.60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南宁市金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2.00      102.00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深圳市光明商业中心开发有限公
                                     75.94       75.94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司

                                      1-1-106
                                                       2020 年 3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深圳市沙井蚝四股份合作公司              68.88        68.88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揭阳市港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2.70        52.70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1.50        41.50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深圳百事兴投资有限公司                  40.40        40.40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霸州市海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0.00        30.00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郴州商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        30.00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其他公司                            511.11          511.11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合计                 1,289.53        1,289.53    100.00%               -


       2019 年末,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临沧市人民医院                      198.40          198.40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8.60          138.60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南宁市金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2.00          102.00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深圳市光明商业中心开发有限公
                                        75.94        75.94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司
深圳市沙井蚝四股份合作公司              68.88        68.88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揭阳市港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2.70        52.70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深圳市联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1.50        41.50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深圳百事兴投资有限公司                  40.40        40.40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霸州市海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0.00        30.00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郴州商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        30.00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其他公司                            511.11          511.11     100.00%      款项预期无法收回
              合计                 1,289.53        1,289.53   100.00%                -

       2018 年末,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12.31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莱州市人民医院                   290.01            290.01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290.01            290.01           100.00%   -

       2017 年末,公司单项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情况如下:

                                         1-1-107
                                                                                                 单位:万元

                                                                  2017.12.31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莱州市人民医院                      290.01           290.01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WELMED                            106.79           106.79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396.79           396.79                  -                -

         报告期内,公司对单项金额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单独测试和分析,
   并进行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发行人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方法及同行业对比

         ①与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分析

                                医疗器械行业                       建筑装饰行业
         账龄                                                                                    尚荣医疗
                          和佳医疗          新华医疗           金螳螂          洪涛股份
       1 年以内              5.00%           5.00%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10.00%                               10.00%
        2-3 年           20.00%            15.00%             30.00%      无合同纠纷               30.00%
        3-4 年           50.00%                               50.00%      组合计提 5%              50.00%
        4-5 年           80.00%            20.00%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发行人与可比医疗器械行业和建筑装饰行业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相比,
   是谨慎和稳健的。

         ②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的同行业对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医疗器械可比公司                          建筑装饰可比公司
科目    年份                                                                                                尚荣医疗

                  和佳医疗     新华医疗      平均值        金螳螂        洪涛股份          平均值

       2017 年    109,176.34    70,851.75    90,014.05    2,014,016.78   528,199.07    1,271,107.93         123,234.17
账面
       2018 年    124,360.44    76,138.65   100,249.55    2,074,365.37   611,554.18    1,342,959.78         132,462.60
余额
       2019 年    139,052.36    72,398.84   105,725.60    2,426,938.48   669,973.70    1,548,456.09         116,904.74

坏账   2017 年     14,150.83     5,830.38     9,990.61     211,569.07     27,127.83        119,348.45        18,174.92




                                                     1-1-108
准备   2018 年     20,415.25   7,237.05   13,826.15      213,489.26   72,082.02      142,785.64   24,711.07

       2019 年     27,995.42   7,807.20   17,901.31      226,628.96   80,121.11      153,375.04   29,900.57

       2017 年       12.96%      8.23%      10.60%          10.50%       5.14%           7.82%        14.75%

占比   2018 年       16.42%      9.51%      12.96%          10.29%      11.79%          11.04%        18.66%

       2019 年       20.13%    10.78%       15.46%           9.34%      11.96%          10.65%        25.58%

         注:数据来源 Wind 资讯和公司财务报告

         与同行业相比,发行人坏账准备的计提占比整体高于同行业公司,符合自身
   特点,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发行人依据自身业务模式特点、客户结构特点、客户市场信誉与资金实力,
   充分评估了不同客户应收账款的风险特征,本着谨慎、稳健、合理的原则,制定
   了符合自身特点的坏账计提方法。报告期内,尚荣医疗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
   充分、合理,真实地反映了尚荣医疗应收账款的质量。

         二、报告期内是否发生未按期收回的情况,是否启动追偿相关法律程序

         报告期内按账龄分析组合法计提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17.12.31         2018.12.31          2019.12.31          2020.3.31
          1 年以内                 69,696.99           63,879.50         36,225.96           42,462.05
           1-2 年                 27,044.73           27,567.55         31,354.99           29,032.62
           2-3 年                 17,192.39           20,455.67         22,233.37           21,229.26
           3-4 年                  4,315.61           14,823.55         13,575.06           12,560.87
           4-5 年                  1,571.83            2,622.32         10,095.69            9,906.55
          5 年以上                  3,015.82            2,824.00          2,130.14            2,127.08
            合计                  122,837.37          132,172.59        115,615.21          117,318.43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主要集中在 2 年以内,公司存在部分应收账款账龄较
   长,一直未收回的情况,主要是因为部分医院财政拨款未到位而导致的应收账款
   逾期;2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工程项目最终结算的审定周期较长,项目未经
   客户最终审定以及当地财政拨款未及时到位所致。

         公司采取以下催收措施:

                                                1-1-109
    1、公司成立清欠小组,专门催收长期未回的应收款项;

    2、公司将超过工程验收两年的进度款或超过维保期一年的应收款界定为超
期应收款,每季度按照超期应收款明细书面下达有关任务接受人员《超期收款通
知承诺书》;

    3、按照《超期收款通知承诺书》,对任务接收人员制定了奖励和惩罚机制,
从制度上推动超期应收账款的回收。

    4、对于清欠小组催收一直未回款客户,公司会采取法律程序方式催回款项。

    三、买方信贷业务情况及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融资担保情况

    (一)买方信贷业务情况

    “买方信贷”服务是由发行人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提供贷款保证担
保,银行放款专项用于经营状况良好、资金紧缺的医院购买本公司的产品或服务。

    “买方信贷”服务的开展模式是:发行人以及银行将对医院的经营状况、财
务状况进行系统评估后,确认医院在未来能够及时还款的条件下,才提供买方信
贷服务。银行对贷款进行全程监管,保证贷款专款专用。

    “买方信贷”服务的业务风险是:虽然发行人所提供买方信贷服务的医院均
属于所在区域排名前列的医院,属于区域医疗中心,承担所在区域常见病及大病
的诊疗职能,门诊量较大,现金流充足,偿债能力较强,还款来源有保障,且公
司自 2003 年开展“买方信贷”服务至今,未发生因医院不能偿还银行贷款而带
来的担保风险,但仍存在财政拨款不及时和医院资金周转困难致使不能及时偿还
银行贷款,从而导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与“买方信贷”相关的信用政策:对于融资建设项目,一般会约定医院自筹
30%的建设资金,并先行支付,其余的 70%由银行融资解决。在建设期内,公司
对各工程项目按完工百分比确认各期的完成工程量,相应确认收入和应收账款,
而建设期各个进度节点的可收款金额一般为当期已完成工程量的 60%至 80%,
未收的进度款需待工程完工并验收完成方可支付至 90%,结算阶段完成可付至
95%;预留 5%左右的质保金,需待质保期满后方可支付。


                                1-1-110
              (二)截止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审批的买方信贷额度及担保额度、实际
         发生的买方信贷担保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买方信贷授信银                                                                  公司获批     公司实际
序号                      披露时间     担保对象(借款人)     贷款金额     贷款余额
         行及授信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金额
                                       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12,000.00     7,100.00
 1     北京银行:5 亿     2020.3.20    渭南市第二医院         10,000.00     4,703.03    10,000.00   10,000.00
                                              小计            22,000.00    11,803.03
                                       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15,000.00     2,616.67
                                       铜川市中医医院           5,000.00    1,666.67
 2     平安银行:5 亿     2019.10.29                                                    10,000.00   10,000.00
                                       渭南市第二医院         10,000.00     6,000.00
                                              小计            30,000.00    10,283.33
 3     杭州银行:1 亿     2017.10.17   澄城县医院               5,000.00    3,869.05    10,000.00    3,869.05
                                       新乡县人民医院           3,000.00      174.59
                                       独山县中医院             5,000.00    2,648.91
 4     宁波银行:2 亿     2019.8.27    丹凤县中医医院           4,000.00    2,959.41    20,000.00    7,670.70
                                       渭南市第二医院           2,000.00    1,887.79
                                              小计            14,000.00     7,670.70
                                       新乡县人民医院           3,000.00      413.70
                                       安龙县人民医院           4,900.00    1,330.09
 5     兴业银行:3 亿     2020.3.20    卫辉市人民医院           2,000.00    1,175.36    20,000.00    7,919.16
                                       渭南市第二医院           5,000.00    5,000.00
                                              小计            14,900.00     7,919.16
                                       山阳县人民医院           3,000.00    2,250.00
                                       丹凤县中医医院           3,000.00    2,450.00
 6     民生银行:1 亿     2018.1.16                                                     10,000.00    8,566.67
                                       澄城县医院               4,000.00    3,866.67
                                              小计            10,000.00     8,566.67
 7     工商银行:3.2 亿   2018.5.15    南丰县人民医院         20,000.00    17,718.75    32,000.00   17,718.75
                          小计                                115,900.00   67,830.69   112,000.00   65,744.33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了解和评价发行人应收账款管理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

                                                    1-1-111
及运行有效性;

    2、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坏账准备计提表,通过分析应
收账款账龄、客户结算账期、客户信誉情况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重新计算并
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3、针对逾期的应收账款,独立测试其可收回性。在评估应收款项的可回收
性时,检查了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历史、经营情况和
还款能力,以及外部律师询证函回函;

    4、通过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及执行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检查程序,进一
步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检查了买方信贷担保合同,核对征信报告买方信贷担保明细。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认为: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与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是比较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和合理的。




    问题十五

    根据申请文件,本次募投项目为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一
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
资金。请申请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
的联系与区别,公司是否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员、技术、管理、运营经验等方
面的相应储备;(2)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
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3)结合 2015 年、2017 年
募投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的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效益的具体测算过
程、测算依据,说明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
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说明:



                                 1-1-112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公司是否
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员、技术、管理、运营经验等方面的相应储备

    (一)与公司现有业务及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与区别

    1、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

    5G 手术治疗系统将洁净手术室和 5G 通讯技术结合为一体,其本身市场需
求受洁净手术室的影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人民对于医疗资源的也随之
增加,洁净手术室的市场需求也随之增加。

    (1)与现有业务的联系与区别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主要为现有业务的升级,公司已完成
龙岗区人民医院 5G 手术室项目的合同建设,与普通的洁净手术室相比,5G 手
术治疗系统利用 5G 通讯技术的优点,提高手术室系统的软件功能,提升手术室
的无线连接功能,并利用 5G 提升了信息传输效率,为医院实现远程医疗等提供
设备基础。

    (2)与前次募投项目的联系

    2017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医院手术部、ICU 产品产业化项目”
主要生产 LED 手术无影灯、手术床和 ICU 专用床。2019 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为高端医疗耗材产业化项目,主要生产一次性吻合器系列产
品、医用水胶体敷料系列产品、医用无纺布产品等。5G 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主要
为手术室除无影灯、手术床产品、呼吸支持系统外的其他系统,与 2017 年非公
开募投项目的医疗器械形成良好的匹配关系,与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投
项目不存在明显的业务联系。

    2、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

    2020 年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迅速向全国蔓延,1 月 30 日 WHO
更宣布其为“PHEIC(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020 年 3 月以来,新冠病毒疫情在国内得到了有效控制,国内生产经济状
况逐渐恢复,但海外疫情较为严峻,全球疫情短期内尚难以完全解决。截至 2020


                                  1-1-113
年 7 月 19 日,新冠疫情在美国、巴西、印度、俄罗斯等地持续爆发,海外新冠
病毒累计确诊人数已经突破 1,400 万人,防疫防控形式严峻。而当前防护服、护
目镜、护目罩等医用防护物资在全球范围内的产能较需求均存在较大的缺口。随
着复工复产的推进以及全球范围内疫病持续,医用防护物资的重要性将进一步凸
显。尽管境内疫情基本保持稳定,境外累计确诊人数仍持续上升,新冠肺炎病毒
在未来一段时间里仍将对全球经济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普尔德为知名的一次性医疗卫生用无纺布和无纺布制品生
产商,主要产品为医用纳米抗菌抗病毒复合材料及防护服等医用耗材。普尔德的
下游主要客户为 MEDLINE 等海外知名医疗器械公司,该客户主要销售产品包括
口罩、防护服等高端医用防护品。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在医疗产品产销方面的延伸和拓展,通过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医用设备及耗材领域的价值链,推动
医疗产品核心业务的发展,以进一步巩固公司战略布局、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高端医疗耗材产业化项目”
所生产的产品为一次性使用手术包产品(包含一次性手术吻合器、创面敷料和医
用无纺布产品)。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生产的产品主要为面向手术室使用的
医疗耗材,而本次募集资金投项目所生产的产品为防疫物资所需的医疗产品,两
者在产品和用途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3、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

    高端骨科耗材产业化项目为控股孙公司吉美瑞的扩产项目。吉美瑞生产的骨
科类产品是植入人体的高风险医疗器械,必须严格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
严格配置完备的质量检验机构、专职检验人员及检验设备以满足生产要求。目前,
公司已建有集化学、物理、生物试验于一体的质量监控中心和净化车间,但受限
于厂房建筑规模,现有的检测室面积不足。另外,公司正在筹划部分高端产品无
菌化包装业务,需要规划建设无菌产品存放室、无菌包装材料室等,现有厂房建
筑规模已经无法满足上述基础设施的扩展和建设需求。

    因而公司通过该募投项目对吉美瑞的厂房进行扩建和升级,保证公司骨科耗


                                 1-1-114
材板块具备竞争力,是当前业务的延伸。

     (二)是否具备实施该项目的人员、技术、管理、运营经验等方面的相应储
备

     1、人员储备

     公司管理团队稳定,人员专业结构合理且拥有丰富的医疗行业经验,熟悉市
场经济规则,具有现代管理思想,在工作中能够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是公司发展
的核心推动力。同时公司也不断加强中层管理者培训,使管理团队培养计划更全
面地支持未来发展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的积
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
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对稳定公司核心团队起到了积极作用。

     2、技术储备

     公司是国内最早将洁净技术引入医院手术部的企业之一,公司的智能自控手
术室产品荣获国家科技部、商务部、质量监督总局及环保总局颁发的国家重点新
产品荣誉,荣获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荣获深圳市科技和
信息局颁发的高新技术项目。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自主创新行业
领军企业之一、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现拥有专利技术 148 项、软件著作权 35 项、产品注册
证书 64 项。公司丰富的技术储备,为募投项目的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公司已
经储备了募投项目生产相关产品的核心技术,同时,公司拥有一类、二类和三类
器械的生产线,从临床器械、手术器械到植入体内器械均有生产,技术储备丰富。
根据公司工艺流程,现阶段,募投项目相关产品不需要特殊生产技术。

     待工厂建设好之后,公司会利用当前已有的的技术储备和人才资源,协助安
徽尚荣申请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基于公司已经拥有相关资质
证书申请的经验,因此,后续待工厂建设完成后,申请的困难较小。

     3、市场储备

     尚荣医疗作为中国医院建设及医疗专业工程行业的领先者,开创了国内医院


                                 1-1-115
建设整体解决方案及医疗系统集成一站式服务的先河。尚荣医疗秉承“以德为尚,
以质为荣”的经营理念,立足于医院建设的规划设计、装饰施工、软件开发、医
疗设备及特种医疗设施的研发和生产,并提供前期咨询、项目融资,及后期维护、
后勤管理等一体化服务,迅速成为国内医疗专业工程领域最大的服务商之一。公
司已为众多医院提供了现代化医院建设整体解决方案,积累了丰富的医院客户。

    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普尔德医疗和吉美瑞医疗本身为医疗耗材生产商,在
医疗耗材销售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和市场积累;公司子公司仁艾医药为医疗器械和
药品的销售公司,具有多年医疗器械销售经验和市场积累。

    4、管理和运营储备

    公司在洁净手术室装修、医疗耗材的生产和销售上具备多年的经验和类,与
知名医院和医疗器械公司拥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公司不断提升研发和生产能力,
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

    同时,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形成了一整套适合企业文化、自身特点
和医疗耗材行业特性的研发体系与研发模式。公司通过合理规划和制度控制,优
化生产经营中的实验室、厂房、生产线、机器设备、仓库等的设计和布局,提高
人员工作效率,理顺产品生产和检验流程,有效降低新建产能达产的不确定性,
低成本高质量地完成相关产品从研发、投产、生产和销售的整个过程,迅速打开
新产品的市场。公司在医疗耗材领域的管理能力与经营效率,为本次募投项目的
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5、资金储备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00,647.71 万元、163,043.21
万元和 153,082.00 万元,实现净利润 18,917.44 万元、13,471.51 万元和 7,642.42
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4,287.36 万元、4,221.59 万元、
13,987.88 万元。公司运营状况和发展态势良好。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
目、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投资总额为 66,845.29 万元。
虽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但考虑到在实施募投项目时尚有较大的资本性投入需


                                  1-1-116
求,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8,000.00 万
元,将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6、环保治理

       公司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部分建筑材料的挥发性气体、建筑垃圾以及生
产过程中的噪声等,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①在施工过程中,对所使用的材料严格把关,确认所有材料的合格证齐全,
并进行委托送检,并接受客户医院及质量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所使用的材料的
放射性、甲醛含量在规定的范围内。

       ②严格贯彻实施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严格
执行安全文明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做到有预算、有执行、有检查、有惩罚。

       ③发行人将生产车间建在深圳市宝龙工业城内,远离居住区,消除噪声对居
民工作、生活的影响。

       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未对环境造
成污染。

       二、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一)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及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58,000 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一次性医疗
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
使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           32,846.41           28,000.00
 2      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            12,197.46           10,000.00
 3      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                   4,501.42            2,700.00



                                     1-1-117
 4        补充流动资金                                   17,300.00              17,300.00
                         合计                            66,845.29              58,000.00

         1、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额为 32,846.41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为 29,293.53 万元,拟以
募集资金投入 28,000.00 万元。公司具体建设总投资估算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投资额         以募集资金投入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      建设投资静态部分      28,293.53           28,000.00           是
 1.1        建筑工程费            22,175.00           22,100.00           是
 1.2        设备购置费             4,928.00            4,900.00           是
 1.3        设备安装费               246.40             200.00            是
 1.4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944.13             800.00            是

     2      预备费                 1,732.88                   -           否
     3      铺底流动资金           2,820.00                   -           否

           项目总投资             32,846.41           28,000.00           -

         2、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

         该项目总投资额为 12,197.46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为 10,492.46 万元,拟以
募集资金投入 10,000.00 万元。公司具体建设总投资估算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投资额          以募集资金投入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        建设投资静态部分       10,492.46           10,000.00          是
 1.1       建筑工程费              8,040.00            8,000.00          是
 1.2       设备购置费              1,778.00            1,700.00          是
 1.3       设备安装费                88.90               50.00           是
 1.4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585.56              250.00           是

  2        预备费                   642.00                    -          否

  3        铺底流动资金            1,063.00                   -          否

           项目总投资             12,197.46           10,000.00           -

         3、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

                                          1-1-118
       该项目总投资额为 4,501.42 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为 3,844.24 万元,拟以募
集资金投入 2,700.00 万元。公司具体建设总投资估算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投资额         以募集资金投入    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      建设投资静态部分        3,844.24           2,700.00          是
 1.1     建筑工程费              1,950.00           1,900.00          是
 1.2     设备购置费              1,743.70            800.00           是
 1.3     设备安装费                68.43                   -          是
 1.4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82.11                   -          是
  2      预备费                   225.53                   -          否
  3      铺底流动资金             431.65                   -          否

         项目总投资              4,501.42           2,700.00           -

       本项目募集资金将以 2019 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向控股子公司吉美
瑞增资,其他股东根据其持股比例等比例增资。

       (二)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1、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

       (1)测算依据

       ①业主单位和有关专业机构提供的主要设备与材料清单以及相关文字说明。

       ②设备及安装工程依据业主单位的特殊工艺要求,设备价格由业主报价、当
前市场行情价综合确定。

       ③建筑工程费是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安徽省
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
价表》、《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安徽省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和同类工程指标值,结合现行材料
价格综合估算确定。

       ④建设单位管理费根据财政部财建[2002]394 号文标准计算;

       ⑤工程监理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

                                       1-1-119
价格〔2015〕299 号);

      ⑥环境影响咨询费依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
改价格〔2015〕299 号)。

      ⑦工程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

      ⑧联合试运转费,按照设备购置费的 1%计算。

      ⑨员工培训费,按每人 900 元计。

      (2)建筑工程费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包括土建工程和室内装修的费用,建筑面积合计
60,500.00 平方米,其中 50,500.00 平方米为洁净标准装修,10,000.00 平方米为
GMP 洁净厂房装修。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规划、当地物价水平及当地单位造价资
料,建筑工程费估算为 22,175.00 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 67.51%。

      (3)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

      根据现实生产需要及未来生产规划,本项目拟购置设计及办公用软硬件设备
及附属设施 589 台(套),主要包括大功率数控激光切割机、立式加工中心、精
密数控车床、数控液压刨槽机等,设备购置费合计为 4,928.00 万元,占本项目总
投资金额的 15.00%。设备安装费用 246.40 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 0.75%。
软硬件设备购置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1    大功率数控激光切割机      台                 3            138           414
  2    立式加工中心              台                10             45           450
  3    精密数控车床              台                10              8            80
  4    数控液压刨槽机            台                10             26           260
  5    数控折弯机                台                10             23           230
  6    液压缩口机                台                15            2.6            39
  7    抛光机                    台                15            5.8            87
  8    二氧化碳焊机              台                15            4.6            69
  9    液压冲孔机                台                20            4.8            96


                                      1-1-120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10     冷压机                  台                20              5           100
11     电动冲床                台                20              6           120
12     数控钻床                台                20              9           180
13     氩弧焊机                台                20            2.5            50
14     智能精密焊机            台                20            1.5            30
15     红外线拆焊台            台                30            4.6           138
16     数字示波器              台                30            3.2            96
17     台式数字万用表          台                30            0.8            24
18     装配流水链条式生产线    套                10              9            90
19     应用服务器              台                10              8            80
20     数据库服务器            台                10              8            80
21     病毒/系统管理服务器     台                 8              8            64
22     数据集成平台服务器      台                10              8            80
23     数据存储设备            套                 5             35           175
24     万兆交换机              台                10              8            80
25     网络防火墙              套                 1              8                8
26     入侵监测设备            套                 1             30            30
27     数据库软件              套                 6             30           180
28     测试软件                套                 3             40           120
29     光通量测试仪            台                20            1.6            32
30     声级计                  台                20            0.6            12
31     医用安规综合测试仪      台                20            3.5            70
32     风口风量测试仪          套                20            3.5            70
33     智能风速仪              台                20              1            20
34     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      台                20            2.8            56
35     压差计                  套                20            0.4                8
36     生产过程控制软件        套                 1            120           120
37     空气压缩机              台                20             10           200
38     净化空调机组            套                10             12           120
39     高低压配电设备          套                 5             40           200
40     叉车                    台                20            6.5           130



                                    1-1-121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41     垂直升降机              台                 10             30           300
 42     除尘机组                套                 10              6            60
 43     废水处理系统            套                  1             80            80
                   合计                           589              -       4,928.00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总计 944.13 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 2.87%,
主要包括建设管理费以及其他建设工程费用等为项目实施建设所发生的必要支
出,均为资本性支出。

       (5)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 1,732.88 万元,本项目的预备费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全部以
公司自有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融资解决。

       (6)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2,820.00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等生产周转材料。
铺底流动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融资解
决。

       2、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

       (1)测算依据

      ①业主单位和有关专业机构提供的主要设备与材料清单以及相关文字说明。

      ②设备及安装工程依据业主单位的特殊工艺要求,设备价格由业主报价、当
前市场行情价综合确定。

      ③建筑工程费是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安徽省
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
价表》、《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安徽省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费用定额和同类工程指标值,结合现行材料
价格综合估算确定。


                                     1-1-122
      ④建设单位管理费根据财政部财建[2002]394 号文标准计算;

      ⑤工程监理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
价格〔2015〕299 号);

      ⑥环境影响咨询费依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
改价格〔2015〕299 号)。

      ⑦工程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

      ⑧联合试运转费,按照设备购置费的 1%计算。

      ⑨员工培训费,按每人 900 元计。

      (2)建筑工程费用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包括土建工程和室内装修的费用,建筑面积合计
40,200.00 平方米,均为普通装修。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规划、当地物价水平及当
地单位造价资料,建筑工程费估算为 8,040.00 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
65.92%。

      (3)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

      根据现实生产需要及未来生产规划,本项目拟购置设计及办公用软硬件设备
及附属设施 576 台(套),设备购置费合计为 1,778.00 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
额的 15.97%。设备安装费用 88.90 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 0.80%。软硬件
设备购置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1             平缝机          台       120       0.6              72

  2             包缝机          台       120       0.6              72

  3             压胶机          台       80        2.2             176
  4           立式注塑机        台       20        10              200

  5           卧式注塑机        台       20         8              160
  6           吸塑包装机        台       20        3.6              72
  7           平面包装机        台       20        2.2              44
  8           缠绕包装机        台       20        1.8              36


                                     1-1-123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9             封口机           台       30        1.5             45

 10             打包机           台       30        0.8             24
 11            灭菌设备          套       10        15             150

 12          静水压测试仪        台        2         5              10

 13       水蒸气透过率测试仪     台        1        7.8            7.8
 14       合成血液穿透测试仪     台        1        6.8            6.8

 15       织物表面抗湿性试验仪   台        2        0.8            1.6
 16       智能电子拉力试验机     台        2        3.4            6.8

 17       颗粒过滤效率测试仪     台        1        9.8            9.8

 18       抗静电衰减性能测试仪   台        2        1.8            3.6

 19          阻燃性测试仪        台        2        1.8            3.6
 20         微生物检测设备       套        1        25              25

 21       强度电子万能试验机     台        2        6.6            13.2

 22           雾度测试仪         台        2        3.5             7

 23        可见光分光光度计      台        2        1.8            3.6
 24           空气压缩机         台       16         5              80

 25          净化空调机组        套       12        12             144
 26          变电配电设备        套        5        20             100

 27             堆垛机           台        5         5              25

 28              叉车            台       12        3.6            43.2
 29           垂直升降机         台       10        20             200

 30            除尘机组          套        6         6              36

                 合计                     576        -           1,778.00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总计 585.56 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 5.26%,
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以及其他建设工程费用等为项目实施建设所发生的必
要支出,均为资本性支出。

      (5)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 642.00 万元,本项目的预备费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全部以


                                      1-1-124
公司自有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融资解决。

       (6)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1,063.00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等生产周转材料。
铺底流动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融资解
决。

       3、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

       (1) 测算依据

    ①业主单位和有关专业机构提供的主要设备与材料清单以及相关文字说明。

    ②设备及安装工程依据业主单位的特殊工艺要求,设备价格由业主报价、当
前市场行情价综合确定。

    ③建设单位管理费根据财政部财建[2002]394 号文标准计算;

    ④工程监理费按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
价格〔2015〕299 号);

    ⑤环境影响咨询费依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
改价格〔2015〕299 号)。

    ⑥工程保险费,第三者责任险。

    ⑦联合试运转费,按照设备购置费的 1%计算。

    ⑧员工培训费,按每人 900 元计。

       (2)建筑工程费用

    本项目建筑工程费只包括室内装修的费用,建筑面积合计 13,000.00 平方米,
其中包括普通装修,洁净厂房,净化包装车间和实验室的装修费。根据项目实际
建设规划、当地物价水平及当地单位造价资料,建筑工程费估算为 1,950.00 万元,
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 43.32%。

       (3)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


                                  1-1-125
      根据现实生产需要及未来生产规划,本项目拟购置设计及办公用软硬件设备
及附属设施 109 台(套),设备购置费合计为 1,743.70 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
额的 38.74%。设备安装费用 68.43 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 1.52%。软硬件
设备购置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1          卧式数控车床       台       12       15.00          180.00

  2       电火花数控线切割机    台        7       20.00          140.00

  3            数控车床         台        6        8.00          48.00

  4          数控自动铣床       台       10        5.00          50.00

  5          立式加工中心       套       22       45.00          990.00
  6            净化系统         套        1       80.00          80.00

  7            空压机组         套        1       50.00          50.00

  8           吸尘抛光机        台       12        5.80          69.60
  9          微弧氧化设备       台        1       27.20          27.20

 10          超声波清洗机       台        5        2.00          10.00

 11           激光打标机        台        2        2.50           5.00
 12         数显拉力试验机      台        3        2.00           6.00

 13           维氏硬度计        台        3        3.50          10.50
 14           洛氏硬度计        台        3        1.40           4.20

 15         金相试样镶嵌机      台        3        2.40           7.20

 16         金相试样预磨机      台        3        1.00           3.00
 17         金相试样抛光机      台        3        1.00           3.00
 18       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    台        3       10.00          30.00

 19         强度万能试验机      台        3        5.00          15.00
 20         电子扭转试验机      台        3        2.00           6.00

 21           渗透探伤仪        台        3        3.00           9.00

                 合计                    109        -           1,743.70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总计 82.11 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的 1.82%,
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以及其他建设工程费用等为项目实施建设所发生的必
要支出,均为资本性支出。

                                     1-1-126
       (5)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 225.53 万元,本项目的预备费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全部以
公司自有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融资解决。

       (6)铺底流动资金

    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431.65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原材料等生产周转材料。
铺底流动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融资解
决。

    三、结合 2015 年、2017 年募投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的情况,说明本次募
投项目预期效益的具体测算过程、测算依据,说明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

    (一)2015 年、2017 年募投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的情况

       1、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 亿元,用于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资金。
该项目属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测算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测效益。

    发行人未对 2015 年非公开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资金项目预测效益主要原
因是:该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上饶市立医院、四川省南江县人民医院、陕西省商
南县医院、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人民医院、陕西省山阳县人民医院、资阳市雁江
区中医医院、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7 个医院的流动资金需求。鉴于各个项目的建
设进度不同,各项目在不同建设阶段的毛利率存在差异,且流动资金的投入时间
不确定,故无法预测该次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测效益。

    该笔资金到位并实际使用后,可测算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产生的效益。发行人
根据 2015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对该次募投项目的收益实现情况
进行了统计,按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项目产生的毛利率计算,该次募投项目实现
毛利金额为 8,536.42 万元。

       2、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2017 年 12 月,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6,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5,969.05 万元。其中医院手术部、ICU 产品产业化项目投

                                   1-1-127
入 15,969.05 万元,于 2020 年产生收益。

      (1)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资金项目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 2 亿元用于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资金。
该项目属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测算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测效益。

      发行人未对 2017 年非公开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资金项目预测效益主要原
因是:该项目属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安龙县人民医院、陕西省渭南市
第二医院、丹凤县中医医院、宁陵县人民医院和宁陵县妇幼保健院 5 个医院建设
项目的流动资金需求。鉴于各个项目的建设进度不同,各项目毛利率不同,且在
不同建设阶段的毛利率也存在差异,且流动资金的投入时间存在差异,无法测算
补充流动资金的预测效益。

      该笔资金到位并实际使用后,可测算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产生的效益。发行人
根据 2017 年非公开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资金项目的具体使用情况,对本次募
投项目的收益实现情况进行了统计,按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项目产生的毛利率计
算,本次募投项目实现毛利 5,339.04 万元。

      (2)医院手术部、ICU 产品产业化项目

      根据发行人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发行人
该项目的预测效益情况为:医院手术部、ICU 产品产业化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
可实现销售收入为 69,000 万元,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 19.72%,投资回收期为 6.27
年(含建设期)。

      具体效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 称                    单位         指标
  1     项目总投资                                  万元          73,231.74
  2     新增销售收入(达产年)                        万元          69,000.00
  3     新增总成本费用(达产年)                      万元          32,487.45
  4     利润总额(达纲年)                            万元          23,374.95
  5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i=10%)                   万元          36,390.17
  6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                  19.72
  7     项目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年                  6.27

                                     1-1-128
    该募投项目于 2020 年产生收益,暂时无法预测是否达到的预测效益。

    (二)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效益的具体测算过程、测算依据,说明募投项目效
益测算的谨慎性

    1、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

    经测算,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正常生产年可实现销售收入 37,500 万元,财
务净现值 17,187.09 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 20.82%,静投资回收期 5.90 年。该项
目建设期为两年,投产后第一年实现设计产能的 70%,第二年实现设计产能的
100%。具体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如下:

    (1)销售收入测算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各类产品生产数量如下表所示:

                                                                      可比产品价格
    产品名称        产能(套)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万元)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
                          250.00             150.00       37,500.00          148.00
统产品

    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主要是基于 5G 通信技术的手术治疗系统。随着我国 5G
网络基础建设的逐步展开,5G 技术正在改变远程医疗服务的理念和模式,可以
实现医学影像等大数据量高速传播、实时高清音视频远程交互等功能。根据公司
于 2018 年向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销售的数字化手术室,该套数字化手术
室的销售金额为 148.00 万元。由于 5G 数字治疗系统需要对普通数字医疗仪器进
行升级,增加相关 5G 通讯模块,因而会导致成本和价格的增加。本项目单价测
算综合考虑了公司类似产品的以往年度单价、更高要求下的生产成本等因素,预
测产品的销售单价为 150.00 万元每套。

    (2)总成本费用测算以及测算的谨慎性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为 3.48%、4.12%、4.22%和 3.02%。管理费用率
为 7.64%、5.37%、6.02%和 6.44%。依据公司历史年度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
项目预测销售费用率为 4.70%,管理费用率为 6.80%。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产品毛利率为 38.00%。报告期内公司医疗服务的毛利率


                                   1-1-129
分别为 31.64%、28.99%、24.25%和 31.01%,平均值为 28.97%。由于医疗服务
包括技术附加值较高的医疗专业工程和技术附加值较低的医院建设,而 5G 手术
治疗系统和高毛利率的医疗专业工程接近。若剔除毛利率较低的医院建设,5G
手术治疗系统募投项目产品的毛利率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本项目的预计收益具有
谨慎性和合理性。

    2、一次性医疗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

    经测算,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正常生产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 31,900.00 万元,
财务净现值 7,841.68 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 22.91%,静投资回收期 5.63 年。该
项目建设期为两年,投产后第一年实现设计产能的 70%,第二年实现设计产能的
100%。具体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如下:

    (1)销售收入测算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各类产品生产数量如下表所示:

                                                                  可比产品价格
    产品名称       产能(万件) 单价(元)       总价(万元)
                                                                    (元)
医用隔离眼罩             300.00        8.00            2,400.00             9.00
医用防护服               500.00       50.00           25,000.00            65.00
医用隔离面罩             300.00       15.00            4,500.00            17.90
      合计              1,100.00             -        31,900.00                  -

    (2)总成本费用测算以及测算的谨慎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一次性医疗耗材的子公司普尔德医疗的销售费用率
为 3.16%、3.13%、2.98%和 2.36%,管理费用率为 6.95%、6.02%、6.30%和 8.12%,
依据公司历史年度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项目预测销售费用率为 3.00%,管
理费用率为 6.00%。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产品毛利率为 20.00%。报告期内公司医疗产品生产销售
的毛利率分别为 17.46%、21.78%、19.48%和 22.62%,平均值为 20.34%。由于
公司医疗产品主要为控股子公司普尔德医疗销售生产的医疗防护用品,因而募投
项目投产后毛利率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本项目的预计收益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3、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

                                   1-1-130
    经测算,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正常生产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 5,430.00 万元,
财务净现值 7,296.72 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 40.56%,静投资回收期 3.67 年。该
项目建设期为一年,投产后第一年实现设计产能的 70%,第二年实现设计产能的
100%。具体测算过程及测算依据如下:

    (1)销售收入测算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各类产品生产数量如下表所示:

                                                                      可比产品价格
      产品名称       产能(万件)   单价(元)       总价(万元)
                                                                        (元)
锁定板钉系统系列           10.00          120.00           1,200.00          150.00
髓内钉(带锁)系列          5.00          420.00           2,100.00          420.00
金属支持接骨板系列          5.00          220.00           1,100.00          220.00
脊柱类产品                  5.00          206.00           1,030.00          250.00
        合计               25.00                 -         5,430.00               -

    (2)总成本费用测算以及测算的谨慎性

    由于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孙公司吉美瑞。报告期内,吉美瑞的销
售费用率为 7.66%、7.89%、9.48%和 11.59%。管理费用率为 24.79%、10.66%、
14.16%和 52.00%。依据公司历史年度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同时,考虑到
2020 年一季度因新冠疫情的影响,导致销售费用率和管理费用率高于历史平均
值,项目预测销售费用率为 10.00%,管理费用率为 20.00%。

    本项目完全达产后产品毛利率为 75.28%。报告期内吉美瑞的毛利率分别为
74.88%、77.82%、75.37%和 71.56%,平均值为 74.91%,和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
业化项目的毛利率接近,本项目的预计收益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获取本次募投项目和前次募投项目的相关资料,获
取可比产品价格,对募投项目测算依据进行核查比对,对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访
谈,了解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展。

    经核查,保荐结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认为,公司募投项目为当前业务和前次募
投项目的延伸,具备实施募投项目的人员、技术、管理、运营经验等方面的的积

                                    1-1-131
累,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 2020 年投产,暂时无法预计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效益的具体测算过程合理谨慎。




       问题十六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
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是否存在最近一期
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
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并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
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同时,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
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
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相关财务性投资的投资背景、投资目的投资期限
以及形成过程等,并结合核查过程、核查依据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说明: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一)有关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的认定依据

    1、《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2012 年 12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规定: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1-1-132
    2、《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

    2016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有关财务性
投资认定的问答》,规定:财务性投资除《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已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外,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
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
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
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
益为主要目的。

    3、《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
版)》

    2020 年 2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
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
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4、《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修订)》

    2020 年 6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修订),
规定:

    (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
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其中,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
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
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
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1-1-133
    (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
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4)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
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
财务性投资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经逐项对照上述规定,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即 2019
年 10 月 28 日至本回复说明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
金融投资的情况。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修订)》,本次募集
资金总额中不存在需要扣除的财务性投资。

    二、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将
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情况如下:

       报表科目                金额(万元)            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840.35         否
      其他应收款                           12,466.02         否
     长期股权投资                           5,516.28         否
    其他非流动资产                         47,411.87         否
         合计                              99,234.52         否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持有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合计 33,365.32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134
序号             产品名称            存入日期           产品期限    受托行       金额
 1      智能活期理财 2 号       2019 年 3 月 18 日      活期理财   宁波银行       150.00
 2      启盈理财产品 700002     2020 年 1 月 17 日      活期理财   宁波银行      1,000.00
        机构天天盈 3000 浮动收
 3                             2020 年 2 月 23 日       活期理财   北京银行      2,000.00
        益理财产品
        心喜系列人民币京华尊
 4                              2019 年 10 月 23 日     活期理财   北京银行      5,000.00
        享第 108 理财管理计划
 5      金雪球-优先 5 号        2019 年 10 月 30 日     活期理财   兴业银行      1,000.00
 6      兴业金雪球-优先 5 号    2020 年 1 月 21 日      活期理财   兴业银行      4,500.00
        对外开放式新型结构性
 7                              2019 年 3 月 12 日        活期     兴业银行       200.00
        存款
 8      存利盈 B 款外币存款     2020 年 1 月 17 日       365 天    宁波银行      1,515.32
 9      结构性存款              2020 年 2 月 17 日        54 天    兴业银行      3,000.00
 10     结构性存款              2019 年 10 月 9 日       183 天    民生银行     10,000.00
 11     随心 E                  2019 年 11 月 19 日      134 天    工商银行      5,000.00
                                   合计                                         33,365.32

       除经营性营运资金需求外,公司结合自身资金使用情况,购买流动性好、风
险低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银行存款,以此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上述交易性
金融资产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余额为 13,964.13 万元。其
中,保证金及押金 3,447.84 万元,主要系公司承接医院建设业务的投标保证金和
履约保证金;单位间往来及其他款项 10,516.29 万元,主要系进行医院工程总承
包及医疗专业科室建设时,公司与业主及承包方之间的往来款,以及公司各地工
程项目的备用金。

       报告期末,公司单位间往来及其他款项前五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的比重    交易内容
 1      山阳县人民医院                       2,099.66              15.04%     单位间往来
 2      独山县中医院                         1,947.22              13.94%     单位间往来
 3      澄城县医院                           1,130.95               8.10%     单位间往来



                                          1-1-135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的比重   交易内容
    4      丹凤县中医院                          1,040.95               7.45%    单位间往来
    5      北京航天中兴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400.00                2.86%    单位间往来
                    合计                         6,618.78              47.39%        -

         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均为业务开展、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合理款项,不属于
  财务性投资。

         3、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 5,516.28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核算方法     金额                                说明
尚云科技             权益法         6.37     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为产业投资
美迪普医疗           权益法       921.31     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为产业投资
北银尚荣             权益法       668.60     公司富平中西医结合医院 PPP 项目投资基金出资款
金医管健康科技       权益法      3,920.00    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为产业投资
             合计                5,516.28    -

         公司对于尚云科技、美迪普医疗、北银尚荣和金医管健康科技的股权投资系
  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投资,不以获取短期收益为目的,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其中,北银尚荣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题回复之“三、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
  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
  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
  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
  形”之“(一)公司投资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4、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 47,411.87 万元,主要系
  富平中西医结合医院和秦皇岛市广济医院的 PPP 项目投资款,不属于财务性投
  资,具体情况如下:

                                            1-1-136
                         项目                           金额(万元)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1,124.17
PPP 项目投资                                                     46,287.70
其中:富平中西医结合医院 PPP 项目投资款                          11,742.59
      秦皇岛市广济医院 PPP 项目投资款                            34,545.11
                         合计                                    47,411.87

    综上,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亦不存
在进行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二)将财务性投资总额与公司净资产规模对比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和合理性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财务性投资
总额为 0 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8,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 5G 数字手术治疗系统产品产业化项目、一次性医疗
防疫防护产品产业化项目、高端骨科耗材产品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巩固主营业务,有利于
公司把握发展契机延伸并拓宽医疗耗材板块价值链,丰富公司现代化医院建设整
体解决方案,进一步巩固战略布局,提升盈利能力。

    发行人已对于本次募集资金金额进行审慎测算,不存在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资金需求总额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结合公司是否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及该类基金设立目的、投资方
向、投资决策机制、收益或亏损的分配或承担方式及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
金和收益率的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一)公司投资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与北银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医疗产业投资基金的
                                        1-1-137
议案》,参与设立深圳市北银尚荣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核查,截至本回复说明出具日,发行人除认缴北银尚荣外,不存在投资其
他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北银尚荣的基本情况如下:

     1、出资结构

       北银尚荣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北银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15,000.00      75.00%
        深圳市加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2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3,000.00      15.00%
        公司
 3      深圳市尚荣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2,000.00      10.00%
 4      深圳市中金澳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            -
                           合计                               20,000.00     100.00%

     2、设立目的

       北银尚荣的设立目的系参与富平中西医结合医院 PPP 项目的医院建设,实
现医院投资运营管理的业务布局。

     3、投资方向

       北银尚荣仅用于投资富平中西医结合医院 PPP 项目,无其他投资。

     4、投资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的最终事项作出最终决策,普通合伙人
依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 位委员组成,优先级 LP、劣后级 LP、GP 各
推荐 1 位委员人选,合伙企业的有关事项决议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
同意方可通过。

     5、分配机制

       (1)收益分配


                                     1-1-138
    优先级 LP 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的预期年投资收益率为 7.60%,但是该等投
资收益率可因优先级 LP 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的预期年投资收益率在罚息、复利
和违约金计收期间,按照前述罚息、复利、违约金(为了本条的目的,复利、违
约金视为罚息)在约定的预期年投资收益率的基础上加收的百分比的比例同比例
上调。

    劣后级 LP 的预期年投资收益率为 0%;GP 的预期年投资收益率为 0%。

    (2)本金分配

    合伙企业的本金按照如下约定顺序进行分配:

    ①首先,在优先级 LP 首次实缴出资之日起第 5 个投资年度末所对应的优先
回报分配日(以下简称“投资本金分配日”)向优先级 LP 进行分配,直至使优
先级 LP 于投资本金分配日所获分配额=优先级 LP 之累计实际缴付出资。

    ②其次,向劣后级 LP 进行分配,直至使劣后级 LP 于各分配日累计所获分
配额劣后级 LP 之累计实际缴付出资,合伙企业向优先级 LP 及/或劣后级 LP 进
行本金分配后,相应减少优先级 LP 及/或劣后级 LP 在合伙企业的出资金额。

    ③余额分配:投资项目退出时,在扣除投入项目本金和优先级 LP 固定收益
及合伙企业费用后仍有收益的,劣后级 LP 享有该浮动收益的 90%,普通合伙人
享有该浮动收益的 10%。合伙企业终止清算时,前述分配完毕后如有剩余,剩余
部分收益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分配方案。

    (3)亏损和债务承担

    合伙企业的亏损和债务按如下方式分担:

    ①亏损和债务的承担顺序:A、劣后级有限合伙人;B、普通合伙人;C、优
先级有限合伙人。如出现前一顺序亏损和债务承担完毕的情况下,后一顺序不予
承担。

    ②对于合伙企业的亏损和债务,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
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公司是否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


                                1-1-139
    根据北银尚荣的合伙协议,发行人在设立深圳市北银尚荣医疗产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过程中不存在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亦不存在
其他方向发行人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

    (三)公司是否实质上控制该类基金并应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第七条 合并财务报表
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
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
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1、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北银尚荣由 GP 中金澳银执行合伙事务,履行甄
选投资项目、向投决会提出投资建议、执行日常事务等职责;

    2、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除决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需全体合伙人一
致通过,其他事项应经全体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二分之一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同
意后作出决议。公司作为劣后级 LP,未取得过半数表决权;

    3、公司对北银尚荣的实缴出资比例为 10.00%,另一合伙人加法投资的实缴
出资比例为 15.00%,北银尚荣的主要劣后级收益由加法投资享有。

    基于上述基金的实际运营和财务收益分配情况,公司不能通过主导该基金的
投资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不能运用对北银尚荣的权利影响其回报金额,对北银
尚荣不构成控制关系,未将北银尚荣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备合理性。

    (四)其他方出资是否构成明股实债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 4 号——私募资
产管理计划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于明股实债的界定
如下:投资回报不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不是根据企业的投资收益或亏
损进行分配,而是向投资者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诺,根据约定定期向投资者支付固
定收益,并在满足特定条件后由被投资企业赎回股权或偿还本息,常见形式包括
回购、第三方收购、对赌、定期分红等。

    1、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优先级 LP 的优先权为:“在收回投资及获取合伙
企业可能分配的其他财产方面,在优先级有限合伙人的本金和收益得到足额分配

                                1-1-140
之前,合伙企业不得向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进行任何分配。”

    2、根据合伙协议关于收益分配、亏损和债务承担等方面的相关约定可知,
其他方的的投资回报与基金的经营业绩挂钩、根据企业投资收益或亏损分配,公
司未向其他方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诺,亦不存在向其他方支付固定收益的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分析,北银尚荣的其他方出资不存在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查阅了《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修订)》、《发
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具体规定;查阅了发行人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一季度的定期报告;通过取得并核实公司的对外投资明细、访谈相
关负责人、查阅公司决策文件、投资协议、理财协议等方式核查发行人实施和拟
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情况;通过查阅与北银尚荣设立有关的三会文
件、基金合伙协议等方式核查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合理性及是否存在明股
实债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财
务性投资及类金融投资的情况;

    2、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亦不存在
进行类金融投资的情况。发行人已对于本次募集资金金额进行审慎测算,不存在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总额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具备必要性和合理
性;

    3、除认缴北银尚荣外,公司不存在投资其他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不存在向其他方承诺本金和收益率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方向发行人承诺本金和
收益率的情况;公司对北银尚荣不构成控制关系,未将北银尚荣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具备合理性;北银尚荣不存在其他出资方构成明股实债的情形。



                                 1-1-141
       问题十七

       请申请人补充说明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等事项,并逐项说明是否充分计提
预计负债。
       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说明:

       一、截至本回复说明出具日,发行人所涉及相关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一)存在反诉情况的诉讼事项

                                                                                 单位:万元
                                                                  案件进展   是否确认为预计
序号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案由     诉讼金额
                                                                    情况         负债
        广东尚荣   获嘉县中医院                        4,156.42              否,公司属于原告
                                            建设工程
 1
        获嘉县中
                                    -                             一审中     方提起诉讼后,获
                     广东尚荣               合同纠纷    865.86
          医院                                                               嘉县中医院反诉
                   四川省金纬建
                   筑有限责任公
                   司、宜宾市第
                   三人民医院、
        尚荣医疗   王伟、王姣、                        1,591.65
                                                                             否,公司属于原告
                   宜宾众健医院
                                            借款合同                         方提起诉讼后,四
 2                   有限责任公     -                             二审中
                                              纠纷                           川省金纬建筑有
                   司、宜宾健康
                                                                             限责任公司反诉
                     体检医院
        四川省金
        纬建筑有
                     尚荣医疗                          1,164.38
        限责任公
          司
        宁陵县妇   尚荣医疗、广                                              否,根据二审判决
                                                        800.00
        幼保健院       东尚荣                                     二审已判   结果宁陵县妇幼
                                                                  决,广东   保健院支付广东
 3      尚荣医                      -       合同纠纷
                   宁陵县妇幼保                                   尚荣申请   尚荣工程款及损
        疗、广东                                       1,472.50
                       健院                                       强制执行   失费 780.93 万元,
          尚荣
                                                                             不确认预计负债。
        商丘市腾
                   广东尚荣、宁
        达建筑劳                                                             否,依据现有的证
                   陵县妇幼保健                          823.19
        务有限公                                                             据,预计诉讼结果
                   院
 4      司                          -       合同纠纷              一审中     乐观,经济利益流
                   商丘市腾达建                                              出的概率低,不确
        广东尚荣   筑劳务有限公                          536.51              认预计负债。
                   司
        新疆维吾
                                                                             否,属于逾期竣工
        尔自治区   尚荣医用工程                          153.15
                                            建设工程                         的偿付,原告诉讼
 5      人民医院                    -                             一审中
                                            合同纠纷                         金额小于拖欠款
        尚荣医用   新疆维吾尔自
                                                         401.00              项金额。
        工程       治区人民医院
        安徽永成                                                             否,公司与原告的
                                            建设工程
 6      基础工程     广东尚荣       -                    149.38   一审中     合同为固定总价
                                            合同纠纷
        有限公司                                                             合同,公司已支付


                                           1-1-142
                                                                    案件进展   是否确认为预计
序号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案由     诉讼金额
                                                                      情况           负债
                                                                               完全部的合同款,
                                                                               不存在未履行的
                   安徽永成基础
        广东尚荣                                          137.69               义务,公司对案件
                   工程有限公司
                                                                               的趋势持乐观态
                                                                               度。

       (二)发行人作为原告的诉讼事项

                                                                                   单位:万元
                                                                    案件进展   是否确认为预计
序号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案由      诉讼金额
                                                                      情况         负债
                   兰州新区医
                                                                               否,公司属于原告
                   养投资建设                建设工程
 1      广东尚荣                    -                   2,377.65    一审中     方,不属于经济利
                   发展有限公                合同纠纷
                                                                               益流出。
                       司
                   兰州新区医
                                                                               否,公司属于原告
                   养投资建设                借款合同
 2      中泰华翰                    -                   1,086.71    二审中     方,不属于经济利
                   发展有限公                  纠纷
                                                                               益流出。
                       司

       (三)发行人作为被告的诉讼事项

                                                                                     单位:万元
                                                                    案件进展   是否确认为预计
序号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案由      诉讼金额
                                                                      情况           负债
                                                                               否,与原告的结算
                                                                               金额依赖于公司
        九江市腾   尚荣医疗、尚                                                与业主单位的结
                                                                    撤销一审
        艺装饰工   荣医用工程、              建设工程                          算结果。根据公司
 1                                  -                    2,711.63   判决,重
        程有限公   上饶市立医                施工合同                          与业主单位确定
                                                                    新审理
          司           院                                                      的结算结果,公司
                                                                               不存在未支付的
                                                                               义务。
                                                                               否,该项诉讼仍在
        白银市白   广东尚荣、兰
                                                                               一审中,工程量未
        银区第二   州新区医养                建设工程
 2                                  -                    1,417.37   一审中     确定,无法可靠计
        建筑工程   投资建设发                合同纠纷
                                                                               量或有事项的义
          公司     展有限公司
                                                                               务。
                                                                               否,涉及法院对零
                                                                               星工程还有误工
        上海春川   广东尚荣与                建设工程
                                                                               计算的计量,尚在
 3      建筑劳务   金寨县人民       -        分包合同      804.46   一审中
                                                                               一审裁决中,无法
        有限公司       医院                    纠纷
                                                                               可靠计量或有事
                                                                               项的义务。
                                                                               否,法院认为兴华
                                                                               建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行和
                                                                               解为由,提出撤诉
        兴华建工   尚荣医疗、通              建设工程
                                                                    原告依法   申请,不违反法律
 4      集团股份   江县人民医       -        施工合同    8,326.71
                                                                    撤诉       规定,裁定准许兴
        有限公司       院                      纠纷
                                                                               华建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撤诉,不
                                                                               涉及经济利益流
                                                                               出。




                                            1-1-143
                                                                   案件进展   是否确认为预计
序号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案由      诉讼金额
                                                                     情况           负债
                                                                              否,该项诉讼尚在
        山东鲁亿                                                              一审判决中,涉及
        通智能电                                                              工程量和工程价
 5                  广东尚荣        -       合同纠纷      437.42   一审中
        气股份有                                                              款的界定,无法可
        限公司                                                                靠计量或有事项
                                                                              的义务。
                                                                              否,原告不是公司
                                                                              的合同方,合同主
                                            劳务合同
 6      岳国文      尚荣医疗        -                     412.30   二审中     体适用错误,公司
                                              纠纷
                                                                              不存在对原告的
                                                                              付款义务。
                   尚荣医疗、尚
                                                                              否,需待本表第 1
                   荣医用工程、             建设工程
                                                                              项诉讼结束后审
 7      罗志成     九江市腾艺       -       施工合同      183.60   中止审理
                                                                              理,不属于企业承
                   装饰工程有                 纠纷
                                                                              担的现实义务。
                     限公司
                                                                              否,原告系与广州
                                                                              市钲畅建筑装饰
                                                                              工程有限公司签
                   广州市钲畅                                                 订的合同,公司已
                   建筑装饰工                                                 付完广州市钲畅
        商丘群英
                   程有限公司、             劳务合同                          建筑装饰工程有
 8      建筑劳务                    -                     150.39   二审中
                   张辉、广东尚               纠纷                            限公司的全部合
        有限公司
                   荣、宁陵县人                                               同款,故不存在欠
                       民医院                                                 广州市钲畅建筑
                                                                              装饰工程有限公
                                                                              司款项范围内的
                                                                              连带责任。
                                                                              否,与原告的结算
                                                                              金额依赖于公司
        深圳市桑   尚荣医用工                                                 与业主单位的结
                                            工程装饰
        尼博克科   程、新疆维吾                                               算结果,根据公司
 9                                  -       装修合同      241.38   一审中
        技有限公   尔自治区人                                                 与业主单位确定
                                              纠纷
          司           民医院                                                 的结算结果,公司
                                                                              不存在未支付的
                                                                              义务。
                                                                              否,原告系与林州
                                                                              二建集团建设有
                                                                              限公司签订的合
                   魏志、林州二
                                                                              同,根据合同的约
                   建集团建设               建设工程
 10     吴向平                      -                     110.84   一审中     定公司已付完林
                   有限公司、尚               分包
                                                                              州二建集团建设
                     荣医疗
                                                                              有限公司的进度
                                                                              款,公司持乐观态
                                                                              度。
                                                                              否,公司已付完与
        安徽成晟                                                              安徽成晟建筑工
                                            劳务合同
 11     建筑工程    广东尚荣        -                     774.98   一审中     程有限公司的合
                                              纠纷
        有限公司                                                              同款,公司持乐观
                                                                              态度

       (四)发行人作为第三方的诉讼事项




                                           1-1-144
                                                                  案件进展   是否确认为预计
序号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案由    诉讼金额
                                                                    情况           负债
                                                                             否,本案所涉及的
                                                                             医院管理公司财
        秦皇岛北                尚荣医疗                                     务状况未发生恶
        戴河新区   秦皇岛市广   投资、秦皇                                   化,各项资产的价
 1      金潮建设   济医院管理   岛市建设         -        -       二审中     值未发生贬损,公
        投资有限     有限公司   投资有限                                     司亦在积极与合
          公司                  责任公司                                     作方沟通以消除
                                                                             分歧,无需计提预
                                                                             计负债。


       二、说明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等事项是否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第二章第四条,
当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满足以下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
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
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发行人就截止日诉讼的相关情况咨询了发行人法律顾问的专项意见,且律师
对这些案件进展都保持乐观状态,认为这些案件胜诉可能性较大,没有足够的迹
象表明上述案件会导致发行人经济利益流出或受损,故发行人无需计提预计负债
的情况。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过程

       1、查阅了发行人诉讼或仲裁案件台账,取得并查阅了相关诉讼的起诉状、
受案通知书等司法文书,租赁合同、记账凭证等相关凭证以及相关公告;

       2、网络检索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对发行人是否存在未
决诉讼及未决仲裁相关事项进行核查等。

       3、针对发行人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等事项向律师进行发函,获取律师法律
意见回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发行人针对上述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等事
项,未计提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1-145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洁泉             袁   科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7 日




                                 1-1-146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的全部内容,了解回复说明涉及问题的核
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
程序,回复说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魏庆华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7 日




                                1-1-147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的全部内容,了解回复说明涉及问题的核
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
程序,回复说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张   涛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7 日




                                 1-1-148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说明》之盖章页)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7 日




                                1-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