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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尚荣医疗: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7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市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全体
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影响,并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 2020 年度在各工程项目的支出,医疗器械研发、信息化系统研发、
部分医疗产品扩大产能、产业园建设等方面仍将有较大的资金需求,公司 2020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
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基于独立的判断,
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
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符合
《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健康
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
事会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深圳市尚荣医
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关于对子公司管理层、员工及股东进行奖励和分红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子公司管理层、员工及股东进行奖励和分红
事项,有利于激励子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发挥更大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公司
取得更好的经营业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发展战
略要求以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此我们
无异议。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
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使
用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尚
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关于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审批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
司担保)为179,03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
35.37%、净资产的 60.05%,无逾期担保。其中: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
108,03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21.35%、净资
产的36.24%;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1,0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
会计报表总资产的14.03%、净资产的23.81%。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累计额度(含对子公
司担保)人民币 72,872.62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
产的 14.40%、净资产的 24.44%,无逾期担保。其中: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额
度为 58,307.89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 11.52%、
净资产的 19.56%;对子公司实际提供对外担保额度为 14,564.74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会计报表总资产的 2.88%、净资产的 4.89%。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均处于受控状态,公司对外担保决
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对外担保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保
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贰亿元(含贰亿元)(¥200,000,000 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
下,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
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资者的业绩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对此我们无异议。

    七、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
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含贰亿伍仟万元整)¥25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经我们查阅本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
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此我们无异议。

    八、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
司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有效期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
效期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为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欧阳建国                   陈思平                   虞熙春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