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对该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开、 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 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 余明阳 金 铭 张奇峰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