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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徐家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2022-12-30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2-054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汇金

       六百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超市”)与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城集团”)就商城集团向汇金超市采购商品事项

       拟签署《敬老慰问品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含税),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除本次交易外,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发生关

       联交易金额为3,178.77万元(含税)。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由于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汇金超市与商城集团就商城集团向汇金

超市采购商品事项拟签署《敬老慰问品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

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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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由于商城集团为公司控

股股东,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审议程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与关联

方签订销售合同的议案》,关联董事华欣先生和奚妍女士回避表决,由其余7名非

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

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

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13223516X0

    4、法定代表人:华欣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7,432 万元

    6、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 1000 号 A-10F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业等

    8、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徐汇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9、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商城集团总资产为 611,615.18 万元,净资产

为 442,250.57 万元,2021 年营业收入为 86,606.66 万元,实现净利润 31,878.36 万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10、由于商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11、经查询,商城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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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和一

般商业惯例确定交易价格,与非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实质性差异;业务关系通

过合同形式确定,结算方式和支付安排与其他非关联交易没有差异,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就采购商品事宜,达

成以下协议:

    甲方: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汇金六百超市有限公司

    1、交易金额: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含税),最终交易金额以截

止2024年1月31日对账结算金额为准。

    2、付款方式:银行对公转账。

    3、款项支付:甲方于合同签署并经审议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

同金额的50%,之后根据实际发货情况每月按实结算,并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对账及尾款清算。

    4、生效条件: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属于正常经营往来,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

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商城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为 3,178.77 万元(含税,下同),其中:销售合同交易金额为 2,167.14 万元,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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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资采购交易金额为 988.57 万元,其他零星交易金额为 23.07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查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

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

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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