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汇: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3-03-25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3-015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2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
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将向登记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提供通讯会议接入方式。
(2)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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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
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3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天平宾馆(天平路 185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5.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
6.00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
7.00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累积投票
议案 10、议案 11、议案 12 为等额选举
提案
10.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0.01 非独立董事华欣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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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非独立董事费伟民先生 √
10.03 非独立董事王斌先生 √
10.04 非独立董事奚妍女士 √
10.05 非独立董事张建芳先生 √
10.06 非独立董事孙浩然先生 √
1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11.01 独立董事余明阳先生 √
11.02 独立董事金铭先生 √
11.03 独立董事张奇峰先生 √
1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2.01 股东代表监事丁逸先生 √
12.02 股东代表监事岑裕女士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除议案 2、议案 12)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 2、议案 12 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3
年 3 月 2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审议议案 10、议案 11、议案 12 事项时实行累积投票办法。相关人员简历已
经披露在公司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
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20 日(星期四)上午 9:00~下午 16:00。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材料办
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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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3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6、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邮编:200050,联系人:
欧阳小姐,联系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信函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
7、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自有账户持股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8、会议咨询: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 楼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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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1”,投票简称为“徐汇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
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议案 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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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25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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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
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
项议案或弃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5.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 √
6.00
产品的议案》
7.00 《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
8.00
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 √
9.00
报规划>的议案》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10.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6 人
10.01 非独立董事华欣先生 √
10.02 非独立董事费伟民先生 √
10.03 非独立董事王斌先生 √
10.04 非独立董事奚妍女士 √
10.05 非独立董事张建芳先生 √
10.06 非独立董事孙浩然先生 √
1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11.01 独立董事余明阳先生 √
11.02 独立董事金铭先生 √
11.03 独立董事张奇峰先生 √
1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2.01 股东代表监事丁逸先生 √
12.02 股东代表监事岑裕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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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3 年 月 日
附注:
1、对于议案 10、议案 11、议案 12 表决时采用累计投票制。累计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
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
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计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2、如欲对议案 1 至议案 9 投赞成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
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
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涉及跨
页须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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