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盛药业: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徐杉)2021-04-17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尽
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7次,实际本人现场出席会
议7次,通讯表决0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
东大会共2次,本人应列席2次,实际本人列席了股东大会2次。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历次董事会会前,本人认真阅读和研究议案,
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0年4月14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9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
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对公司对外担保
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17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
实地考察,并通过与管理层沟通以及与注册会计师的交流,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
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关联往来
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同时,经常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特别关注
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便尽可能对公司重大或突发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
时有所了解并进行客观评价。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两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投资建设化妆品人参精深加工产业联合体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与杭州钱塘智
慧城管理委员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进行了科
学性的战略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
等情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
营风险;对需经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
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调阅有关
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讨论方案的进一步完善,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
2、本人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2020年度
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公
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0年度公司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
作。
3、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积极学习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形成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
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
勤勉、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
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杉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