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森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8-145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收到
公司股东步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森集团”)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
函》。步森集团预计在未来 6 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合法方
式合计减持步森集团持有的公司不超过 500.02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57%)。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预披露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自
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步森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步森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00.02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份来源:首发上市股。
(二)减持目的:步森集团经营发展需要
(三)减持期间:集中竞价方式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方式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
行,协议转让方式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 6 个月内进行。
(四)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股份 500.0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五)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2011 年 3 月 22 日,步森集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截至目前,该承诺
已履行完毕。除此之外,步森集团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
2、步森集团承诺,按照本计划减持步森股份的股票时,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
行减持的,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
3、步森集团承诺,按照本计划减持步森股份的股票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规则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步森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
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步森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步
森集团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及计划实施后,公司将督促步森集团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步森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