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步森股份:2018年度业绩快报2019-02-28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步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
 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318,973,222.72   343,881,348.80            -7.24%
       营业利润            -36,142,728.23   -33,963,924.58            -6.42%
       利润总额           -161,227,251.61   -33,764,390.64           -377.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61,742,717.74   -33,807,028.49           -378.43%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1.16              -0.24              -38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40%             -6.65%             -32.75%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 资 产            663,723,347.19   712,471,482.84            -6.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329,624,427.48   491,367,145.22           -32.92%
       有者权益
       股       本         140,010,000.00   140,010,000.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2.35               3.51              -33.05%
    股净资产(元)

      注:以上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318,973,222.72元,同比下降7.24%;营业利
润-36,142,728.23元,同比下降6.42%。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为:为加快
推进服装销售渠道的改革与创新,打通线上线下销售环节,打通线上线下接轨,
同时为 2019年服装业务的增长奠定良好基础,公司在2018年第四季度根据市场
变化提前作出战略布局,减轻客户存货压力,对存货处理政策及经销商退货制度
做了调整,集中处理经销商退货及公司部分存货。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742,717.74元,同比下降378.43%,公
司净利润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公司面临原告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朱丹丹向司法机关提起的诉
讼,诉讼涉及金额分别为13,750万元、4,874万元和4,966万元,基于谨慎原则,
公司对上述三个诉讼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

    3、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1.16元,同比下降383.33%,主要原因系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19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存在差异,与业绩修正
公告存在差异的原因如下:

    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8)浙 05 民初 38 号
的《民事判决书》(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
的公告》),根据上述一审判决结果,公司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
偿部分债务的二分之一的范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告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中心有限公司诉讼请求金额调整为本金7,682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18,369,273.5
元,并自2018年12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7,682万元,按年利
率24%计算向原告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上述金
额较原告初始诉讼请求金额13,750万元有所下降。

    公司根据上述一审判决结果对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诉讼
一案的预计负债金额进行了调整,导致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出现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春霞女士、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封雪女士、会计机
构负责人余燕飞女士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审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