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森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19-04-29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424 号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 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
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
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三、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
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
7 号)及相关规定对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
鉴证意见。
鉴证报告 第 1 页
五、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
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
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
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
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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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
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
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
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
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
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子公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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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
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步
森产品的研发设计、采购和销售业务。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 组织架构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与
监事会,分别履行决策、管理与监督职能。同时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直接负责。公司按照经营发
展、内部控制的需要设置了审计部、证券部、新男装事业部、商务事业部、
海外事业部、电商部、特卖部、新链融事业部、制造事业部、品牌部、财务
部、人力行政部、信息部、法务部、办公室等。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
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
体系,从而优化了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
2、 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和资
本运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战略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
3、 人力资源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招聘、录用、考核、薪酬、奖惩、晋升等人事
管理制度,并聘用足够的人员,使其能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公司制定《步森
部门岗位及岗位说明》、《步森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公正、
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德才兼备人才。公司制定《员工培训管理办
法》,遵循“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以致用、学用对口”的原
则,对在职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岗前技能培训、在岗集中培训、岗位资格培
训、学历教育培训等提高员工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
4、 社会责任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员工提
供安全的工作环境、良好的福利和继续教育的保障;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
服务;本着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与供应商和客户实现共
赢;为慈善事业、社会公益事业以及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履行企业应尽的
义务,努力实现企业的社会价值,积极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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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企业文化
公司以“以人为本,关爱顾客,关爱员工”作为企业哲学,以不断创新、追
求卓越的精神,以从严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努力追求以合理的价位
向大众提供高品质的服饰产品和服务,美化人们生活;始终高举振兴民族服
装产业大旗,以发展服装服饰产业为龙头,以传统产业创新为支撑,以提高
经济效益和增长质量为目标,以高附加值项目为重点,以确立核心竞争力和
主体形象的发展思路为指导,争做中国第一男装品牌。
6、 资金活动
公司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银行存款及票
证管理办法》、《现金管理制度》、《财务稽核制度》、《费用报销规定》等制度,
对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结存三方面的内部控制均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公司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做分离,相关部门与人员存在相互
制约关系,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提高资金
效益。
7、 采购业务
公司制订了《合格供方名录》、《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表》、《供方评价表》、
《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了采购、验收、付
款三方面的主要控制流程,并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岗位,明确职责权限,
加强对采购审批、供应商管理、议价、验收、付款、会计处理、定期与供应
商对账等环节的控制,减少采购风险。
8、 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了存货
计量、检验、入库、出库、稽核、库存管理、运输管理和盘点等管理控制流
程,对其相关岗位已明确各自责任及相互制约的措施,保证存货实物管理、
会计核算不相容职责进行分离,各控制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
核程序。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界定、
分类、计价、购置、领用、报废、维修和清查等相关控制流程,各控制流程
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9、 销售业务
公司制定了《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出口合同审批与执行程序》、《外贸单
证操作与审批流程》、《合同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了岗位分工与职权分离、
销售计划、销售定价、销售合同订立及审批、组织销售、组织发货、销货退
回、收款及监督等相关控制流程,合理设置销售相关岗位,明确职责权限,
并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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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担保业务
公司在制订的《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等或有事项的管理办法》中
规定:(1)所有担保事项均需经董事长亲笔签批后实施;(2)履约保函及其
他金融业务,经公司有关部门商定,书面报告公司总经理同意签批(或指派
财务负责人签批)后实施,重大保函事项(100 万元以上)报经董事长签批。
(3)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办理银行担保、保函业务及其他或有负债事项,协
助经营及投资部门办理所需有关方面工作。(4)财务部必须设专项台账,分
类按银行担保、保函、其他或有负债事项等业务登记,每笔业务的登记发生,
均必须有公司财务负责人审签。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公司没有发生过任何违
规担保行为,也不存在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11、 投资业务
公司制订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决策权限、项目选择、审批权限、
投资项目管理、监督等方面作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审批权限为:(1)公司
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 2%以内的对外投资,由董事
长批准;(2)公司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 30%以内
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批准;(3)公司一年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额 30%以上的对外投资,由股东大会批准。
12、 财务报告
公司制定了《财务报告编制制度》,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提高会
计信息质量,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审批、会计业务处理、会计
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财务报告编制与审核等主要控制流程,合理设置了财
务报告相关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明确了会计核算、报告编制、复
核、审批的控制程序及职责分工。
13、 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规定了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审查批准、合同的
履行、合同的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控制程序,涉及合同
的审批、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纠纷处理等控制活动。公司建立了规范统一的
授权体系,对公司各级人员代表公司对外协商、签订和执行合同的行为加以
规范和控制。
14、 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包括治理层与管理层的沟通、
经营目标的下达、管理和内部控制的下达、主要业务流程信息的传递等。同
时,公司建立了与外部咨询机构、审核和外部审计师的沟通,乐意接受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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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治理和内部控制方面有益的意见,完善的信息传递和沟通渠道保证
了公司经营活动的高效和健康。
15、 信息系统
公司建立了与财务会计相关的信息系统,包括用以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
交易、事项和情况,对相关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履行经营管理责任的程
序和记录。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应当与业务流程相适应。
16、 印章管理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印章管理和使用审批制度。公司公章保管制度:公司公章、
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由董事长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财务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公司公章使用审批制度:董事会、股
东大会的文件、决议,公司经营班子人事调整文件,涉案法律文书(法人授
权委托书、诉状、答辩状、执行协议等文件),需使用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
章的,须经董事长审批;公司对外公文、内部公文、人事调整文件、薪酬调
整文件、重要会议纪要、重大合同及协议,需使用公司公章的,须经总经理
审批;总经理认为有必要的,须经董事长审批;业务部门日常签订的经济合
同、经济往来及行政办证审批类的授权委托书、转账单据、信函、介绍信、
证明、协议、业务报表等文件,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的,
须经总经理审批;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其他印章
(合同专用章除外)所用印的文件、资料、附件资料由用章部门印章保管责
任人保管,OA 审批单或《印章、证照借出、使用登记表》作为用印凭据档案,
由董事长办公室指派专人保管留存。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市场竞争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需求
下滑风险和资产管理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
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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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程度项目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总额的 1%≤错报<营业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 2%≤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收入总额的 2%
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 2%≤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的 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
以改正;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
能发现该错报;
④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⑤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
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措施;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存在的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告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
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
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1)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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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
大的情形。
(2)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重要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的缺陷;
②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
③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④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⑤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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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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