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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步森: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0-09-26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浙江微动天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动天下”)100%
股份,并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现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说明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微动天下 100%股份。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涉及
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
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
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
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标的企业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不存在交易对方出
资不实或影响标的企业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重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且不会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
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性。
    4、本次重组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及核心竞争力、增强持续盈利能
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交易不会新增损
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综上,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特此说明。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