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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步森: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0-12-19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 步森           公告编号:2020-100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公告了会议召开
时间、地点、议案等有关事项。

    一、临时提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正”)向公司董事会发来的《关于向临时股东大会提交
提案的函》。提案内容为:

    一、《关于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及债务豁免的议案》

    公司以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出售贵阳步森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
步森”)100%股权、以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出售全资子公司杭州明普拉斯服饰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普拉斯”)100%股权、 以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出售全资
子公司合肥步森服饰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步森”)100%股权、 以人
民币 1.00 元的价格出售全资子公司江苏步森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步
森”)100%股权、 以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出售全资子公司沈阳步森服饰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沈阳步森”)100%股权;公司减免对全资子公司贵阳步森、明普
拉斯、合肥步森、江苏步森、沈阳步森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 60,000,000.00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
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东方恒正持有公司 22,400,000 股股票,占公司已发行
总股本的比例超过 3%。董事会认为: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
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

时间、会议地点、会议期限、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不变。现将公司 2020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

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0 年 12 月 30 日(周三)下午 14:30 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24 日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2 月 24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0 年 12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飞云江路 9 号赞成中心 17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及债务豁免的议案》


        三、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
 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中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关于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及债务豁免的议案》                √


 五、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出席人员应当携
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
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
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
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00—下午 16:00)异地股东采
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0 年 12 月 24 日 16: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
司。
    3、登记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飞云江路 9 号赞成中心 17 楼公司会议室。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一。

       七、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7837827
    传真号码:(0571)87837827
    联 系 人:潘闪闪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飞云江路 9 号赞成中心 17 楼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3100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8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9”,投票简称为“步
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

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

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

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0年12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12月24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浙江步森

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69)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出售部分子公司股权及债务豁免的
   2.00
             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____________                                            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 ____                                              _ _

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              __                  ____

委托日期:____ _____ ______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时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

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

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