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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步森: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03-09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 步森            公告编号:2021-016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步森股份”或“本公司”)
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市中院”)送达的《应
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书,深圳市中院已受理关于申请人深圳市信融财富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融财富”)申请撤销与被申请人北京星河赢用科技有限
公司、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徐茂栋、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仲裁裁决一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前期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披露了收到仲裁院送达的华南国仲深发
[2018]D8808 号《SHEN DF20180379 号仲裁通知》、华南国仲深发[2018]D8823
号《SHEN DF20180380 号仲裁通知》、华南国仲深发[2018]D8835 号《SHEN
DF20180381 号仲裁通知》、华南国仲深发[2018]D8863 号《SHEN DF20180382
号仲裁通知》、华南国仲深发[2018]D8882 号《SHEN DF20180383 号仲裁通知》、
华南国仲深发[2018]D8985 号《SHEN DF20180384 号仲裁通知》及相关法律文书,
信融财富要求步森股份对债权本金 4,000 万元及其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仲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33)。

    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5),公司收到了关于上述信融财富的 6 个仲裁案件中的 3 个(编号:SHEN
DF20180379 号仲裁、SHEN DF20180380 号、SHEN DF20180381 号仲裁)的《裁
决书》,根据《裁决书》的裁决结果,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

    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56),公司收到了关于上述信融财富的 6 个仲裁案件中的 3 个(编号:SHEN
DF20180382 号仲裁、SHEN DF20180383 号、SHEN DF20180384 号仲裁)的裁
决,公司在三个案件中均为被申请人,根据《裁决书》的裁决结果,公司不承担
担保责任。

    深圳国际仲裁院给出的裁决内容主要如下:

    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
供担保,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
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
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
的限额。”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本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
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
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依照《公司法》上述规定,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应当由公司有权机构以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即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的决定权授予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人员
未经公司有权机构决议,无权对外提供担保。

    步森股份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根据上述公司章程的规定,
步森股份对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步森股份作为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股东信息等均为公开披露的信息,申
请人与步森股份签订《保证合同》时应对公司章程、公司决议等与担保相关的文
件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同意担保的决议是否由公司有权机构作出、决议是否经法
定或章程规定的多数通过等。经查明,本案并未有证据证明该担保事项经股东大
会决议,并且在《保证合同》签订后,步森股份对该保证行为未进行过任何方式
的追认。因此,《保证合同》对步森股份不发生法律效力,步森股份不需要承担
保证担保责任。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信融财富以上述仲裁裁决存在程序违法且事实认定错误的理由,申请撤销相
关裁决。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已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处理相关诉讼并保
障公司权益。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目前该案件尚处于立案审理阶段,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具体影
响以公司的定期报告为准。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诉讼事
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