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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步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1-03-20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 步森          公告编号:2021-025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聘任公司总经理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肖
夏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肖夏女士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二、聘任公司联席总经理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联席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杜欣先生为公司联席总经理(杜欣先生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刘婷婷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刘婷婷女士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四、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张优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优先生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张优先生的
董事会秘书资格进行审查,表示无异议。

    张优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1)87837827

    传 真:(0571)87837827

    电子邮箱:bsgf@busen.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飞云江路赞成中心 17 楼

    五、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刘婷婷女士、张优先生、王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王刚先生简历附后),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肖夏女士、杜欣先生、刘婷婷
女士、张优先生、王刚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
资格要求,其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和能力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任肖夏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
杜欣先生为公司联席总经理;同意聘任刘婷婷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张优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刚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

    六、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潘闪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潘闪闪女士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潘闪闪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1)87837827

    传 真:(0571)87837827
电子邮箱:bsgf@busen.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飞云江路赞成中心 17 楼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9 日
附件:

    1、肖夏女士简历

    肖夏,女,1987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央民族

大学,本科学历。2008 年-2012 年就职于北方联创通信有限公司北京技术研发中

心,部门经理;2013 年至 2015 年担任北京地下铁道通成广告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2016 年至 2020 年担任大庆宏宇油气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绍兴书瀚科技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肖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与持有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王春江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百分之五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夏
女士持有公司 13,100 股股份。

    2、杜欣先生简历

    杜欣,男,汉族,198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毕业

于武汉大学,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MBA)

学位。2005 年 8 月-2011 年 7 月,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2012

年 8 月-2017 年 1 月,高投名力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 年 2 月至

今,网卓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伙人;2018 年 10 月至今,知卓安妮(厦

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管理合伙人。现任公司董事。

    杜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欣先生持有公司 1,000,000 股股份。

    3、刘婷婷女士简历

    刘婷婷,女,汉族,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世纪鼎利科技有限公司、华能景顺罗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携程计算机技术(上
海)有限公司、北京网众共创科技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刘婷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婷婷女士持有公司 500,000 股股份。

    4、张优先生简历

    张优,男,汉族,197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石油大学、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副总经理。

    张优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张优先生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张优先生持有公司 300,000 股股份。

    5、王刚先生简历
    王刚,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公司开发副总监,200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公司开发总监,200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刚先生持有公司 378,000 股股份。

    6、潘闪闪女士简历

    潘闪闪,女,汉族,199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法学知识产权专业。曾任职于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
限公司。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潘闪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潘闪闪女士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潘闪闪女士持有公司 200,000 股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