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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步森: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独立意见2022-04-14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步森服饰股
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
观的立场,对公司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进行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1、收购广东信汇事项,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私募基金事项,委托理财
的交易目的明确,交易流水清晰,公司不存在利用委托理财掩盖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3、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昌轩琪增资事项,不存在被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4、陕西步森事项的发展定位、业务规划、项目进度均真实存在,不存在利
用增资掩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

    5、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暂不存在股票被平仓或被司法拍卖等重大风
险,未对公司治理结构等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6、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除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规担保案件外,不存在其他违规对外提
供担保等违规情形。

                                    独立董事:秦本平     章力     贺小北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