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步森服饰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董事事前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北京蜂禄元对控股子公司的减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应 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真审阅了 公司提交的议案,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其中关联董事王雅珠女士、肖夏女士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秦本平、章力、贺小北 202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