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2023-04-29
关于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3)第 01320006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目 录
项 目 起始页码
专项说明 1-3
关于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亚会专审字(2023)第 01320006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森股份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亚会审字
(2023)第 01320108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二)所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步森股份公司累计净
亏损人民币 34,117.23 万元,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银行
账户被冻结金额 852.56 万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步森股份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强调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所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所述,步森股份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120220018 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
定披露重大事件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日,上述事
1
项尚无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带强调事项段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
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
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
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
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
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如上所述,步森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的相关披露。
(二)强调事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
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
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
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
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如上所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仍在进行中,此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
定性,可能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
——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应用指南第二、(一)“需要增加
强调事项段的情形”的相关规定,属于“异常诉讼或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
定性”的情况,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