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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群兴玩具: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2-10-28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12-030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群兴玩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
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185 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
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上市前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
群兴玩具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1 年 4 月 22 日-2014 年 4 月 22 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2、梁健锋等 5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1 年 4 月 22 日-2014 年 4 月 22 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伟章先生和黄仕群先生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已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1 年 4 月 22 日-2014 年 4 月 22 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4、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之股东林伟亮先生和林少洁女士承
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已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1 年 4 月 22 日-2014 年 4 月 22 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董监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全体董监高承诺:
    锁定期满后,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所持群兴玩具的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群兴玩具的任何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群兴玩具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群
兴玩具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竞业禁止承诺
    公司之控股股东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伟章先生、黄仕
群先生承诺:
    “为杜绝出现同业竞争等损害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群兴玩具)
的利益的情形,本公司(或本人)出具本承诺函,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条:在本承诺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或本人)控制的公司均未直
接或间接经营与群兴玩具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
投资任何与群兴玩具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第二条: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或本人)控制的公司均将
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与群兴玩具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
参与投资任何与群兴玩具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或本人)控制的公司与群兴玩具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
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或本人)
将向群兴玩具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分红承诺
    承诺内容:在《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中,公司承诺,在足
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承诺期限:2012 年 8 月 27 日—2015 年 8 月 30 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