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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群兴玩具: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11-28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12-034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12月14日上午
10:00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12月14日上午10:00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伟章先生
    4、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工业区公司本部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10日
    6、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2月10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的保荐代表人、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分别于2012年11月29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12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工业区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
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12月
11日下午4:3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6、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昕   吴董宇
    联系电话:0754-85505187-357
    联系传真:0754-85504287
    邮 编:515800
    四、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9日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群兴玩具

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

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1
        的议案》

(注: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

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

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可能纳入会议的临时议案【       】 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 不得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