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兴玩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2013-11-07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
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
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
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
制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
可行的;同时,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
经审慎地判断,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可以锁定
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业务规模(不超
过 2800 万美元)和业务期限内(2013 年 11 月-2014 年 12 月)开展
远期结汇业务,同意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是
否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董事长授权
财务总监负责远期结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业务。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
业务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蔡友杰 金连文 王文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