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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群兴玩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1-19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内审部门负责人辞职及重新聘任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陈梅女士简历等资料,认为陈梅女士生拥有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相
关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章
制度,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149条规定的情形;陈梅女士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公司内
审部门负责人的情形。

    陈梅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陈梅女士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陈梅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邢伟            纪晓腾                  顾旭芬




                                                2017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