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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群兴玩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4-01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17-045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
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5、议案 6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 年 3 月 31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7 年 3 月 31 日 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3 月 30 日 15:00 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悦城写字楼 12 楼 1203B 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17 年 3 月 28 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朱小艳女士


       (七)2017 年 3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分别在巨潮资讯网站及《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董事长纪晓文先生因出差在外不能现场出席主持会议,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
事推选董事朱小艳女士代为主持会议。会议对董事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
决。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4,089,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4.858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4,05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4.85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6,3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62%。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
36,3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62%。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议案,
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64,089,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
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64,089,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
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64,089,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
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64,089,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
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进行述职, 对 2016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日常工作及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4,089,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
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4,089,30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
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 过 , 以 上 议 案 相 关 内 容 详 见 2017 年 3 月 10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高瞻律师、苗祯律师


    (三)结论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