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本次通过社 会公开征集受让方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广东粤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由于本次 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具体原 因如下: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出售其持有的粤科租赁 20%股权,不涉及购买资产,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盖章页)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