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名称: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群兴玩具 股票代码:002575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工业区兴业南路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工业区兴业南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 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群兴 玩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0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2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3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3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4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情况 .......... 4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5 三、本次拟转让股份的限制情况及其他情况 ............................................. 5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附表: ............................................................................................................ 18 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群兴玩具/上市公司 指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群兴投资 指 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星河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指 深圳星河 成都数字星河科技有限公司 指 成都星河 北 京 九 连环 数 据 服务 中 心 指 北京九连环 (有限合伙)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群兴投资向王叁寿先生实际控制的深圳星 河、成都星河、北京九连环三家公司合计 协议转让其持有群兴玩具股份 11775 万股 本次股份转让、本次权益变 指 (占群兴玩具总股本的 20.00%)人民币普 动 通无限售流通股,同时将其剩余持有的 5800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85%) 对应的表决权委托成都星河行使。 群兴投资与深圳星河、成都星河、北京九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连环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签署的《股份转 让协议》 群兴投资与成都星河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 《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 指 签署的《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工业区兴业南路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09 年 08 月 04 日 法定代表人 林伟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1569243727X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对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气燃气及水的生产 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 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的投资;投 经营范围 资管理咨询;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 金交电、日用百货、纸和纸制品、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 (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通讯地址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工业区兴业南路 邮政编码 515800 林伟章、黄仕群、林少洁、林伟亮持股比例分别为 40%、 公司股东情况 30%、20%、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 性 长期居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国籍 他国家或地 别 住地 区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 林伟章 男 440520************ 中国 中国 否 总经理 1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黄仕群 男 440521************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 其它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形。 2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的方式,为上市公司 引进新的控股股东,优化上市公司股东结构和治理结构,为上市公司主业拓展和 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有利于上市公司的长远利益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 股份的计划,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 计划,不排除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有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采用股份协议转让与表决权委托相结合的方式。 2018 年 11 月 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117,750,000 股无 限售流通股(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00%)协议转让给王叁寿先生实际控 制的深圳星河、成都星河以及北京九连环,其中深圳星河协议受让 50,47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8.572%)、成都星河协议受让 33,640,000 股股票(占 公司总股本的 5.714%)、北京九连环协议受让 33,64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 本的 5.714%),同时群兴投资与成都星河签署了《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群 兴投资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群兴玩具 58,000,000 股股票的表决权无偿、不可撤销 地委托给成都星河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前,群兴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60,629,3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44.27%,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群兴投资实控人林伟章、黄仕群通过 群兴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群兴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142,879,3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4.27%,其中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84,879,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42%;深圳星河、成都星河、北京九连环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 117,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成都星河持有公司 58,000,000 股股票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9.85%,基于深圳星河、成都星河、 北京九连环均为王叁寿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且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深圳星 河、成都星河、北京九连环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75,750,000 股,达 到公司总股本的 29.85%,其中成都星河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91,640,000 股,公司的控股股东由群兴投资变更为成都星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林伟章先 生、黄仕群先生变更为王叁寿先生。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群兴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60,629,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4.27%,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4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息披露义务人群兴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股份数量为 142,879,3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比例为 24.27%,其中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84,879,3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42%。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 2018 年 11 月 2 日,群兴投资与深圳星河、成都星河以及北京九连环(以下 简称“乙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深圳星河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成 都数字星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以及北京九连环数据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 3”) 2、标的股票 甲方、乙方同意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条款转让、受让甲方持有的群兴玩 具股份 11775 万股(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该标的股票不附带任何权利负 担,该标的股票共计 11775 万股,占群兴玩具股本总数的 20%。其中乙方 1 受 让标的股票 5047 万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 1”);乙方 2 受让标的股票 3364 万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 2”);乙方 3 受让标的股票 3364 万股股 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 3”)。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款为人民币(以下币种同)柒亿元 整(RMB700,000,000),折合每股约 5.95 元。标的股票 1 购买价款为叁亿元 整(RMB300,000,000),标的股票 2 购买价款为贰亿元整(RMB200,000,000), 标的股票 3 购买价款为贰亿元整(RMB200,000,000)。 (2)甲乙双方同意应共同前往双方指定的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资 5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金监管协议》的甲方为本协议的甲方、《资金监管协议》的乙方为本协议的乙方), 共同申请开立资金监管账户。 (3)乙方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贰仟万元整(RMB20,000,000);在本协 议签署后的两个工作日,乙方向资金监管账户支付捌仟万元整 (RMB80,000,000),上述壹亿元整(RMB100,000,000)作为本协议定金,如 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合规确认文件、甲方未能配合乙方到深交所、中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票过户手续,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合规确认文件、乙方未能配合甲方到深交所、中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票过户手续,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4)除定金外的标的股票其它购买价款肆亿元整(RMB400,000,000)在 标的股票 1、标的股票 2 办理过户的同时完成支付,标的股票剩余购买价款贰亿 元整(RMB200,000,000)具体支付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5)甲乙双方同意,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标的股票的转让与受让出具不 合规确认书面文件,则本协议自动解除,甲方将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全额退还乙 方,甲乙双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4、标的股票过户 甲方、乙方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标的股票转让合规 确认,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票过户手续。 5、群兴玩具情况 甲方保证群兴玩具资产、负债、员工数量等全部情况符合乙方要求,甲方、 乙方确认截止本协议履行完毕之日如果群兴玩具满足以下条件:(1)不存在对 外担保、未披露债务、银行贷款;(2)负债余额不超过 1,000 万元;(3)群 兴玩具拥有现金或现金等价物不少于 2.8 亿元;(4)群兴玩具拥有广东粤科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 20%股权且该股权不存在质押;(5)拥有厂房土地完整产权且 该厂房土地不存在质押;(6)群兴玩具拥有劳动合同关系备案员工不超过 26 人,即视为群兴玩具达到乙方要求。 如果群兴玩具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无论是否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均有权单方 6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面解除本协议,要求甲方返还已支付的股份转让款,并且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所遭 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律师费、担保费、仲裁费、保全费、差 旅费等。 6、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成立,于乙方向甲方支付壹亿(RMB100,000,000) 定金后生效。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向甲方支付壹亿元(RMB100,000,000) 定金,本协议立即自动解除,甲乙双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 2018 年 11 月 2 日,群兴投资与成都星河基于群兴投资与王叁寿实际控制的 控股公司签署并履行了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后,群兴投资同意将其持有的群兴玩具 剩余股份中的 58,000,000 股股票表决权无偿、不可撤销的委托给成都星河行使 并签署了《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委托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委托方: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方:成都数字星河科技有限公司 1、委托权利 1.1 委托方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承诺,其在委托协议签订后将签署内容和格 式如委托协议附件一的《授权委托书》(下称“授权委托书”),授权受托方并 以受托方的意志行使依据群兴玩具届时有效的章程和适用的法律法规所享有的 全部股东权利行。该等股东权利(下称“委托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作为受托方的代理人,根据群兴玩具的章程提议、召集、参加群兴玩具 的股东大会会议; 2)行使按照中国法律和群兴玩具的章程(包括在该章程经修改后而规定的 任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委托方所享有的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 提案权、投票表决权、提名及选举董事、监事的权利等; 3)签署文件(包括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根据群兴玩具章程及法律法规签 7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署提交工商变更注册文件(如有); 4)决定向政府部门提交有关群兴玩具文件的事宜。 1.2 委托方特此承诺并保证,委托方在第 1.1 条项下的授权并不会引致委托 方与受托方及/或受托方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1.3 对受托方行使上述委托权利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委托方均予以确认 和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4 受托方行使与委托股票有关的所有行为及/或行使委托权利均应视为委 托方自己的行为,签署的所有文件均应视为由委托方签署。受托方在作出上述行 为时均可按照其本身的意思行事,无须事前征求委托方的同意。 1.5 在本协议有效期期间,委托方特此放弃已在委托协议授权给受托方的与 群兴玩具股票有关的所有权利,并且不得自行行使该等权利。 1.6 如委托方减持部分其持有的群兴玩具股票,导致委托方持有的群兴玩具 股票低于 58,000,000 股时,委托方同意剩余全部股票的表决权仍委托受托方行 使,直至委托方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任何群兴玩具股票。 1.7 受托方行使与委托股票有关的所有行为均应符合法律规章的要求,受托 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行使股票表决权,受托方不得质押股票表决权。 2.委托权利的行使 2.1 委托方将就受托方行使委托权利提供充分的协助,包括在必要时(例如 为满足政府部门审批、登记所需报送文件之要求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章程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指令或者命令的要求)及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2.2 如果在委托协议期限内的任何时候,委托协议项下委托权利的授予或行 使因任何原因(委托方违约除外)无法实现,各方应立即寻求与无法实现的情况 最相近的替代方案,并在必要时签署补充协议修改或调整本协议条款,以确保可 继续实现本协议之目的。 3.委托期限 8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委托、受托双方同意,委托方 58,000,000 股股票表决权委托期限自委托协 议签订之日起至委托方减持完毕其持有的群兴玩具股票并不再担任群兴玩具股 东之日止。 4.违约责任 如委托方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将表决权委托给受托方的,视为委托方违约。 受托方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并要求委托方按照股票转让款年 化 24%利率回购受托方持有的标的股票,由此产生税费由委托方承担。如届时因 法律法规或者监管要求导致股份无法顺利回购的,委托方应先支付全部回购款, 转让股份由受托方代持,待法律法规或者监管允许之后再转让给委托方。代持期 间因为转让股份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方承担。 5.保密责任 双方承认,其就委托协议而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资料均属机密资料。每一 方均应对所有该等资料予以保密,而在未得到其他各方书面同意前,其不得向任 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有关资料,除下列情况外:(a)公众知悉的该等资料(但这并 非由接受资料之一方向公众披露);(b)适用法律或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或规 定要求披露之资料;或(c)由任何一方就本协议项下所规定的交易需向其法律顾 问或财务顾问披露之资料,而该法律顾问或财务顾问亦需受与本条保密义务约 束。任何一方所雇用的工作人员或机构对任何保密资料的披露均应被视为该等一 方对该等保密资料的披露,该一方应对违反本协议承担法律责任。无论本协议以 任何理由终止,本条应继续有效。 6.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 受托协议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对于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 生的任何争议,首先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在争议发生后一(1)个月内协 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 7.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签章后生效。 9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2018 年 11 月 2 日,群兴投资与王叁寿实际控制的深圳星河、成都星河以及 北京九连环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及与成都星河签署了《股东表决权委托协 议》,《股份转让协议》以及《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署已经通过群兴投资 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协议转让合规性审核以及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转让过户登记。 五、本次拟转让股份的限制情况及其他承诺履行情况 1、本次拟转让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群兴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260,629,3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4.27%,其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合计为 142,576,299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24.22%。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本次拟转让股份 117,750,000 股不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2、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形 (1)首次公开发行前控股股东所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①公司控股股东群兴投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截至本公告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林伟章先生和黄仕群先生、本公司控股股东群兴投资之 股东林伟亮先生和林少洁女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③公司董事林伟章先生通过直接持有群兴投资股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且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黄仕群先生通过直接持有群兴投资股份而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且同时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林伟亮先生通过直接持 10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有群兴投资股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郑重承诺:上述锁定期满后, 若本人仍担任群兴玩具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股 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所持群兴玩具的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任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群兴玩具的任何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群兴玩具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群兴玩具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林伟亮先生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林伟章先生、黄仕群先生分别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辞 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2)其他承诺 ①2016 年 1 月 6 日,群兴投资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 11,349,973 股并承诺 自该股份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该部分股份,截至 2016 年 7 月 5 日,该承 诺已履行完毕。 ②2016 年 1 月 12 日,群兴投资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 5,120,000 股并承诺 自该股份增持完成日后 12 个月内不减持该部分股份,截至 2017 年 1 月 11 日,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③2018 年 04 月 11 日,群兴投资承诺自《关于终止筹划控股权转让暨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披露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继续筹划控股权转让事宜,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股份减持承诺的 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除已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外, 协议双方未曾就本次股份转让设置其他安排。 七、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1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前,群兴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60,629,3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44.27%,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群兴投资实控人林伟章、黄仕群通过 群兴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群兴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142,879,3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4.27%,其中持有上市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84,879,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42%,深圳星河、成都星河、北京九连环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 117,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成都星河持有公司 58,000,000 股股票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9.85%,基于深圳星河、成都星河、 北京九连环均为王叁寿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且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深圳星 河、成都星河、北京九连环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75,750,000 股,达 到公司总股本的 29.85%,其中成都星河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91,640,000 股,公司的控股股东由群兴投资变更为成都星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林伟章先 生、黄仕群先生变更为王叁寿先生。 本次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在本次权益变 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 理的调查和了解。经核查,受让方其主体资格及资信情况符合《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受让方以及其实际控制人均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 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合规性的确认申 请,并在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12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给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的 5250 万股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9350 万股上 市公司股票到期后未能及时回购,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 券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2018 年 10 月 25 日、2018 年 10 月 26 日对部 分质押股份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强制卖出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 合计被动减持股份 324.37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58%),具体被动减持 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成交金额(元) 占总股 式 (股) 本比例 2018-10-24 4.03 元/股 1,170,500 4,717,115.00 0.20% 广东群兴 集中竞 投资有限 2018-10-25 3.69 元/股 920,900 3,396,696.09 0.16% 价 公司 2018-10-26 3.68 元/股 1,332,300 4,900,472.00 0.23% 合计: 3,423,700 13,014,283.09 0.58%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 券交易系统主动买卖群兴玩具股票的行为。 13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 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14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下列备查文件置备于群兴玩具办公地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深圳星河、成都星河以及北京九连环签订的《股份转 让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成都星河签署的《股东表决权委托书》。 15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 ____ 林伟章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16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 ____ 林伟章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17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 广东省汕头市 称 公司 地 股票简称 群兴玩具 股票代码 002575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 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 务人名称 人注册地 美工业区兴业南路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减少 不 有无一致行动 股 份 数 量 变 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 无 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务人是否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 是 否 □ 上市公司第 公司实际控制 一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 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权益变动方 □ 赠与 式(可多选) 其他 信披露义务人向王叁寿实际控制的深圳星河、成都星河 以及北京九连环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11775 万股, 同时将其剩余持有股份中 5800 万股所对应的表决权无偿、不可撤销 的委托成都星河行使。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 260,629,300 股 占 上 市 公 司 持股比例: 44.27% 已发行股份 比例 18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 减少 117,750,000 股 本 次 权 益 变 变动比例: 减少 20.00% 动后,信息披 变动后持股数量:142,879,300 股 露 义 务 人 拥 变动后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4.27% 有 权 益 的 股 注:信披露义务人向王叁寿实际控制的深圳星河、成都星河以及北 份 数 量 及 变 京九连环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合计 11775 万股,同时将 动比例 其剩余持有股份中 5800 万股所对应的表决权无偿、不可撤销的委托 成都星河行使,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84,879,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4.42%。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是 否 □ 信 息 披 露 义 注:因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给上海光大证 务人在此前 6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5250 万股上市公司股票、质押给申万宏源证 个 月 是 否 在 券有限公司 9350 万股上市公司股票到期后未能及时回购,上海光大 二 级 市 场 买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卖 该 上 市 公 日、2018 年 10 月 25 日、2018 年 10 月 26 日对部分质押股份通过证 司股票 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强制卖出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被 动减持股份 324.37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58%)。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19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 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 形 是 □ 否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注:本次权益变动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 得批准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是 □ 否 是否已得到 批准 注:本次协议转让不需要经过批准,在本报告书签署后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交合规性申请。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林伟章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