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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群兴玩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群兴玩具              公告编号:2019-028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7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9 年 3 月 27 日 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3 月 26 日 15:00 至 2019 年 3 月 2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 1 号东升国际创业园 6 号楼。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19 年 3 月 21 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纪晓文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176,130,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9.91761%。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175,90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9.8796%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23,98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38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4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
为 380,98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64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议案,
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75,92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8836%;反对 20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116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 2018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 2018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 全 文 已 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75,92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8836%;反对 20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116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0%。

    3、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75,92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8836%;反对 20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116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0%。

    4、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75,92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8836%;反对 20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116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5,9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8830%;反对 206,0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为 0.117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5.9079%;反对 206,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0921%;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5,92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8836%;反对 20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116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6.1704%;反对 205,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829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5,8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8280%;反对 302,9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172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20.4735%;反对 302,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5265%;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5,92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8836%;反对 20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116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6.1704%;反对 205,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829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75,92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99.8836%;反对 205,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0.116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46.1704%;反对 205,0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3.829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范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5,90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8,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选举胡明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5,91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3)选举王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75,908,0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8,0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姚以林律师、李龙律师
    (三)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