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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群兴: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0-05-18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ST 群兴               公告编号:2020-064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兴投资”)系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上市公司”或“群兴玩具”)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系群兴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群兴玩具股份(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6));群兴投资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593.11 万股和 3,650.00 万股(合计 7,243.11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1%)分别协议转让给郑凯松先生及黄锐富先生。

     2、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成都数字星河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仍为王叁寿先生。

     3、本次权益变动前,群兴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8,285.70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13.39%。本次权益变动后,群兴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4、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合

规性确认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
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述

     2020 年 2 月 5 日,群兴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群兴玩具股份
1,042.59 万股,占群兴玩具总股本的 1.69%。(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披露
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接到股东群兴投资通知,群兴投资与郑凯松先生及
黄锐富先生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群兴投资拟将其
所持有的公司 3,593.11 万股股份、3,650.00 万股股份(合计 7,243.11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1.71%)分别协议转让给郑凯松先生及黄锐富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后,群兴投资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郑凯松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 3,593.1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1%;黄锐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650.0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0%;

    二、股份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娥卿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美工业区兴业南路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气燃气及水的生产业、建筑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金
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
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销售金属材料、
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纸和纸制品、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
(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股东林伟章持有群兴投资 40%股权、股东黄仕群持有群兴投资
30%股权、股东林少洁持有群兴投资 20%股权、股东林伟亮持有群兴投资 10%股
权,四人合计持有群兴投资 100%股权。
    2、受让方基本情况

    郑凯松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445121******,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

    黄锐富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440521******,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

    三、股份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群兴投资分别与郑凯松、黄锐富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广东群兴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1(受让方一):郑凯松

    乙方 2(受让方二):黄锐富

    2、 标的股票

    甲方、乙方 1、 乙方 2 同意按照《 股份转让协议》的条款转让、分别受让
甲方持有的群兴玩具股份 3,593.11 万股和 3,650.00 万股 (以下简称“标的股票” ),
该标的股票不附带任何权利负担,该标的股票共计 7,243.11 万股,占群兴玩具股
本总数的 11.71%。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方与乙方 1 双方同意以 2020 年 5 月 13 日为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基准
日,按照基准日群兴玩具股票收盘价 2.79 元/股的九五折即每股约 2.65 元/股作为
每股交易价格,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9,521.7415 万元,乙方 1 应将上述购买价款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就股份转让出具合规确认后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过户后 10 日内支付给甲方。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转让股
份出具不合规确认书面文件,则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2)甲方与乙方 2 双方同意以 2020 年 5 月 13 日为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基准
日,按照基准日群兴玩具股票收盘价 2.79 元/股的九五折即每股约 2.65 元/股作为
每股交易价格,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9,672.50 万元,乙方 2 应将上述购买价款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就股份转让出具合规确认后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股权过户后 10 日内支付给甲方。如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转让股份
出具不合规确认书面文件,则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4、标的股票过户

    甲方、乙方 1、乙方 2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二条约定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理标的股票转让合规确认,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
股票过户手续。

    5、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四、群兴投资所做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前控股股东所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①公司原控股股东群兴投资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截至本公告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②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林伟章先生和黄仕群先生、本公司原控股股东群兴投
资之股东林伟亮先生和林少洁女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截至本公告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③公司原董事林伟章先生通过直接持有群兴投资股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
份,且同时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公司原董事黄仕群先生通过直接持有群兴投资股
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且同时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公司原董事林伟亮先生通
过直接持有群兴投资股份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郑重承诺:上述锁定
期满后,若本人仍担任群兴玩具董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本人每
年转让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所持群兴玩具的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
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群兴玩具的任何股份。本人在申报离任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群兴玩具股票数量占其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群兴玩具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林伟亮先生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林伟章先生、黄仕群先生分别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均
已履行完毕。

    2、其他承诺

    ①2016 年 1 月 6 日,群兴投资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 11,349,973 股并承诺
自该股份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该部分股份,截至 2016 年 7 月 5 日,该承
诺已履行完毕。

    ②2016 年 1 月 12 日,群兴投资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 5,120,000 股并承诺
自该股份增持完成日后 12 个月内不减持该部分股份,截至 2017 年 1 月 11 日,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③2018 年 04 月 11 日,群兴投资承诺自《关于终止筹划控股权转让暨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披露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继续筹划控股权转让事宜,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群兴投资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群兴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8,285.70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13.39%;郑凯松先生、黄锐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群兴投资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郑凯松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 3,593.1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1%;黄锐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650.0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0%。

    本次权益变动暂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以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但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持有的上市公司 10,137.00 股股份
(占群兴玩具总股本的 16.38%)已被司法冻结及部分轮候冻结,未来是否会发
生司法处置目前无法预计。上述不确定事项可能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及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权益变动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3、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郑凯松先生、黄锐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5、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
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群兴投资与郑凯松先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2、群兴投资与黄锐富先生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