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韩正强、潘秀玲 2020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