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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群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16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ST 群兴             公告编号:2020-101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近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
出。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范晓东先
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潘秀玲女士、韩正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两位独立董事任一人辞职均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
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马蔚华先
生、崔劲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候选人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非独立
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张想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根据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
意提名张金成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候选
人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及非独立
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已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决定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3)。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5 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马蔚华先生

    马蔚华先生,男,中国国籍,1948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现任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理事长、深圳国际公益学院董事会主席、社
会价值投资联盟主席、壹基金理事长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多所高校兼职教授
等职。2019 年 3 月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处聘为特别顾问、可持续发展金融
顾问委员会主席,同年 4 月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聘为可持续发展影响力投资全球
指导委员会成员。

    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行长兼首席执行官,曾兼任香港永隆
银行董事长、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曾任辽宁省计委副
处长、副秘书长,中共辽宁省委、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办公
厅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资金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兼国
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局长。

    马蔚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
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崔劲先生

    崔劲,男,中国国籍,1965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南开大学世界经
济学专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
在国家电网公司能源研究院、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
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从事投资项目分析、可行性研究、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作,
曾任国旅联合、通宝能源、绝味食品、中国服装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期满卸任),
2011 年 9 月至今任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评估师,现任银
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崔劲先生担任三届中国证监会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一届并购
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财政部金融企业项目评审专家,国务院国资委重大项
目评审专家,国家开发银行高级专家,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估专家,中国资产评估
协会理事、首批资深会员、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评协教育培训委员会主任。中
科院大学、厦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多所院校兼职教授、研究
生导师。

    崔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
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金成先生,男,中国国籍,1979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无永久境外居留
权。2006 年获得苏州大学硕士学位,2014 年获得苏州大学博士学位。曾任中茵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西藏中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 年 2 月起至
今就职于公司,任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资本运营中心总经理。

    张金成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北京九连环数据服务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北京九连环”)股东,张金成先生通过北京九连环间接持有
19,809,9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18%。除上述情况外,张金成先
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惩戒,符合《公司章程》、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
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