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ST 群兴 公告编号:2020-106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0 年 7 月 17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7 月 17 日 9:15 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 1 号东升国际创业园 6 号楼 东区三层。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10 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晓东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267,907,8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3.3003%。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4,744,8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3.69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83,162,99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9.603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41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 为 86,856,77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4.038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议案, 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4,860,189 股,反对 123,047,090 股,弃权 600 股,同意股 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709%。其中,中小投资 者同意 36,240,189 股,反对 50,615,990 股,弃权 600 股。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5,851,389 股,反对 122,055,890 股,弃权 600 股,同意股 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09%。其中,中小投资 者同意 37,231,389 股,反对 49,624,790 股,弃权 600 股。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4,649,689 股,反对 123,257,590 股,弃权 600 股,同意股 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923%。其中,中小投资 者同意 36,029,689 股,反对 50,826,490 股,弃权 600 股。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44,649,689 股,反对 123,257,590 股,弃权 600 股,同意股 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923%。其中,中小投资 者同意 36,029,689 股,反对 50,826,490 股,弃权 600 股。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649,689 股,反对 11,516,080 股,弃权 111,742,110 股, 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923%。其中,中 小投资者同意 36,029,689 股,反对 11,516,080 股,弃权 39,311,010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851,389 股,反对 122,046,890 股,弃权 9,600 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09%。其中,中小投 资者同意 37,231,389 股,反对 49,615,790 股,弃权 9,600 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851,389 股,反对 122,046,890 股,弃权 9,600 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09%。其中,中小投 资者同意 37,231,389 股,反对 49,615,790 股,弃权 9,600 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851,389 股,反对 122,046,890 股,弃权 9,600 股,同意 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4409%。其中,中小投 资者同意 37,231,389 股,反对 49,615,790 股,弃权 9,600 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宋怡律师、潘俊雅律师 (三)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