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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群兴: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8-05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ST 群兴              公告编号:2020-115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4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8月4日 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4日9:15至2020年8月4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阳澄湖度假区马鞍山西路3668号,昆山
阳澄湖费尔蒙酒店,二楼,昆山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28 日。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晓东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420,040,4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7.8886%。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257,841,0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1.67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62,199,43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6.215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99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
为 238,989,3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62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审议议案,
并形成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补选马蔚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92,530,129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43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83,910,129 股,同意股数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533%。

    候选人当选。

    1.02 补选崔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92,176,57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5592%。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183,556,578 股,同意股数
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053%。

    候选人当选。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3,903,338 股,反对 126,087,518 股,弃权 49,600 股,同
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702%。其中,中小
投资者同意 185,283,338 股,反对 53,656,418 股,弃权 49,600 股,同意股数占
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279%。

    候选人当选。

    3、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3,903,338 股,反对 126,087,518 股,弃权 49,600 股,同
意股数占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9702%。其中,中小
投资者同意 185,283,338 股,反对 53,656,418 股,弃权 49,600 股,同意股数占
出席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279%。

    候选人当选。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姚以林律师、宋怡律师

    (三)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