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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群兴: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30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和决议内容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关于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的议案》。
    2、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3、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整改报告》。
    4、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9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关于计提 2019 年度信
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5、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6、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摘要》。
    7、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8、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
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缺陷,
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内控管理需要加强和
完善。报告期内,我们全面督促并积极配合董事会的相关工作,加强公司治理,
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地完成信息披露,以防止违
规行为再次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持续督促公司管理
层尽快消除 2019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
位。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
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2019 年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已经消除,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收购和出售资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
    4、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规定,
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交易的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
联交易的内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公司在实
际执行中存在偏差,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因未能正确识别出与相关公司的关联方关系,而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的决策
程序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立即要求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送关联方情况,查漏补缺,梳理和完善关联方清单。并全面建立
健全对关联方的识别机制,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当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及时告
知上市公司,严格执行关联方申报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
易决策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认定,关联交易的审批
权限及程序等的规定,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行识别和认定,按照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金额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外,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必需,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货币性交易事项、无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相
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就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
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公司对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客观、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7、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存在以非经营性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相关规定,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4 月 3 日(最后一笔占用资金流出时间),公司自有资金
共计 32,726.07 万元转至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的账户,日最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
额为 32,726.07 万元(不含资金占用利息,以下同)。
    我们已连同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督促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采取有效措施,
积极筹措资金尽快解决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全力督促
实际控制人偿还占用资金,并对资金归还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保护公司及其他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已全额归还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资金占用利息,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
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
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 号文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8、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
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9、检查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并得到严格执行。报告期内,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情形,也未发
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或整改的情形。
    2020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