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动力: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3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通达动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
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业务发展需求和包括中小股东
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
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为
公司提供了多年审计服务,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我们同意公司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独立董事薪酬预案是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盈利
状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
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地意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董
事会拟定的薪酬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阅读《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有有关
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
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客观全面,认同该报告。
五、关于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回报规划的指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能满足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需求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建立了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三年(2020 年—2022 年)
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查实,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有利于在控
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
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在任意时点使用不超过 3.5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低风险理财
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七、关于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八、关于 2021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
开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我们同
意公司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
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
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
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制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
行了核查,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
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二)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
梁上上 曾俭华 朱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