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柏科技: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2016-12-03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5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保本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
本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
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
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本次增加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额度完成后,公司可滚动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
理财产品的额度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
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
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增加闲置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前述额度资金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
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
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
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自有资金使用效
益的理财规划。公司选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用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
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进行投资。
二、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业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核通过,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
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
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保本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负
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协议中应明确界定产品类型为保本。
2)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
时采取相应赎回措施;同时每季度汇总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情况,交董事会备
案。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保本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投资理
财产品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的意
见,向董事会汇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
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
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
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公司前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1、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7 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
“北京银行”)签订了《北京银行机构理财产品合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5000
万元购买北京银行“稳健”系列,代码:SRB1601023 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2)。该产品已到期。
2、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
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使用
暂时闲置超募资金 1.85 亿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D-1 款理财产
品。详见于刊登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6-005)。该产品已到期。
3、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
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以暂
时闲置超募资金 6500 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D-1 款理财产品。
详见于刊登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
告编号:2016-020)。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
简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书(机构版)》,以
自有闲置资金 1 亿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D-1 款,理财产品。详
见于刊登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该产品已到期。
5、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民
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 以自有闲置资金
1.9亿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6
年7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6-055)。该产品已到期。
6、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
“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以暂时闲置
超募资金6000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详见刊
登于2016年7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6-056)。该产品尚未到期。
7、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
“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公司以自
有闲置资金人民币九千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
详见刊登于2016年8月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6-060)。该产品已到期。
8、公司于2016年10月11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
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公司以
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2亿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
详见刊登于2016年10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该产品尚未到期。
9、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
称“民生银行”)签订了《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合同(机构版)》,公司以
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8千万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
品。详见刊登于2016年11月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6-070)。该产品尚未到期。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额度,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
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加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额度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额度,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
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