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3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 有关规定,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2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雷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 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 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8.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216,000,000.00 元,扣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70,960,000.00 元后,其余募集资金 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5 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新时代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 755916034710602)1,145,040,000.00 元, 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9,406,500.00 元后,本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5,633,500.00 元,其中超募资金 655,883,500.00 元。上 述资金业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 “中审国际验字[2011] 01020141”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 1,145,040,000.00 减:其他发行费用 9,406,500.00 募集资金净额 1,135,633,500.00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77,494,826.91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本年度使用超募资金直接投入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888,706.32 减:偿还银行借款 减:补充流动资金 80,381,523.28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009.95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009.95 差异额 备注:截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募集资金账户已无余额且已销户。账户注销后, 公司与保荐机构、募资资金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于 2011 年 8 月修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制度》。2013 年 5 月,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新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形成《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原《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同时废止),该制度经 2013 年 5 月 14 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201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分别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 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 或“保荐机构”)、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时代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民生银 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2011 年 12 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取消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时代支行所开立 的募集资金专户,将原该行账户管理的公司键鼠产品建设项目、音频(无线音箱和耳 机)产业化项目、无线游戏手柄产业化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总部及信息平 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到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起息日 到期日 账户余额(元) 18010141800051 活期存款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2,009.56 74 平安银行时代金融支行 6012100072991 活期存款 0.39 合计 2,009.9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完整披露的情形,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也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3,563.3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8.35(注)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9,078.3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3,563.3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80% 项目可行性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变更) 总额 (1) 金额 额(2) =(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键鼠产品建设项目 否 25,920.00 25,920.00 21,773.95 84.00 2012 年 3 月 31 日 1,050.28 否 否 2、音频(无线音箱与耳机)产业化项目 否 7,450.00 7,450.00 4,489.76 60.27 2012 年 3 月 31 日 否 否 -46.32 3、无线游戏手柄产业化建设项目 否 5,020.00 5,020.00 3,791.27 75.52 2012 年 3 月 31 日 否 否 2.75 4、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否 5,820.00 5,820.00 1,777.14 30.54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否 5、营销总部及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否 3,765.00 3,765.00 1,482.97 39.39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否 6、补充流动资金 14,659.91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7,975.00 47,975.00 47,975.00 100.00 1,006.71 超募资金投向 1、增资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否 1,050.00 1,050.00 1,050.00 100.00 否 是 2、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否 19,000.00 19,000.00 19,000.00 100.00 3、支付乐汇天下收购款 是 45,538.35 26,460.00 26,460.00 100.00 否 是 4、补充流动资金(2016 年) 否 19,000.00 19,000.00 100.00 5、补充流动资金(2017 年) 否 8,038.15 8,038.15 8,038.15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65,588.35 73,548.15 8,038.15 73,548.15 100.00 合计 113,563.35 121,523.15 8,038.15 121,523.15 100.00 1,006.71 公司通过完善工程成本控制、优化生产工艺及流程等措施节约了建设成本和设备采购成本,导致使投资进度未达到计划进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音频(无线音箱与耳机)产业化项目及无线游戏手柄产业化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是相关产品市场发育程度滞后,公 司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调减了生产计划。 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汇天下”)2015 年发生重大商誉减值,公司及时作出处理如下:1)自 2015 年,公司 不再支付乐汇天下的收购款项。 2)2016 年 3 月 29 日,公司与乐汇天下原股东姚伟、占志虎、朱光敏签订《协议书》,双方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一致同意终止第一轮收购未履行部分以及第二轮收购计划,公司不再向姚伟、占志虎、朱光敏支付第一轮收购的未支付款项, 在将乐汇天下未分配利润按比例分配后,乐汇天下原股东回购公司持有的乐汇天下 70%的股权。前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6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0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8.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14,50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036.6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563.35 万元,较原募集计划 47,975 万元超募 65,588.35 万元。 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5 日与上海琥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增资协议》,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 1,050 万元用于支付增资款,此事项经公司 201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交易完 成后,公司持有琥智数码增资后 15%的股权,总出资额为人民币 1,050 万元。2012 年 11 月 6 日,该次增资完成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公司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适用部分超募资金 19,000 万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 17,062.2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资金 1,937.71 万元本公司计划在该等定期存款到期后 再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转出。其他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监管专户。2014 年剩余资金 1,937.71 万元已全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3 年 12 月 17 日,本公司与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汇天下”)股东姚 伟、占志虎、朱光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以 58,800 万元收购该等人员持有的乐汇天下 70%的股权,并约定该次股权转让 合同的生效日为本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之日。本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14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收购北京乐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70%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5,538.35 万元和自有资金 13,261.65 万元收购乐汇天下 70%股权。根据《关于北京乐 汇天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之协议书》(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向交易对方姚伟、占志虎、朱光敏支付现金 对价分五期进行,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后,公司需支付股权转让款 30%,该款项已于 2014 年 1 月 7 日支付,其他四 期股权转让款将于本公司在指定媒体分别披露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度乐汇天下《专项审核报告》后,分别支 付股权转让款的 15%、12.5%、12.5%、30%。2013 年乐汇天下《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支付 15%款项 8,820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支付 45%股权转让款,即超募资金 26,460 万元。因乐汇天下发生重 大商誉减值,公司转让持有乐汇天下的所有股权。自 2015 年,公司不再支付乐汇天下的收购款项,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结余超募资金 19,078.35 万元。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19,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十二个月内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累计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对该议案出具了明确同意核查意见,之后提交到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 7 月 12 日,公 司已将超募资金中的 19,000 万元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转出。 2017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将因转让乐汇天下股权所结余的 78.35 万超募资金以及超募资金累计利息,共计 7,968.39 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 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十二个月内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对该议案出具了明确同意核查意见,之后提交到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9 月 7 日,公司将超募资金 8,038.15 万元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转出。转出金额与董事会议案金额差 异为后续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1 年 4 月 30 日置换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8,237.69 万元,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1 年 5 月 17 日出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了(中审国际鉴字【2011】01020137 号)《关于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对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审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因募集账户银行季度结息,公司超募资金及利息总额为 0.2 万元。截止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全部转出并将账户全部注销。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安信证券、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相应终止。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本年度将超募资金 8,038.1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超募资金 78.35 万元,其余为超募资金累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