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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柏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2018-04-28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2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及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2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雷柏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
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询价
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2,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8.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216,000,000.00 元,扣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
用 70,960,000.00 元后,其余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5 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时代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
号 755916034710602)1,145,040,000.00 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
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9,406,500.00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5,633,500.00 元,其中超募资金 655,883,500.00 元。上述资金业经中审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审国际验字[2011] 01020141”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11 年 8 月修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储存制度》。
2013 年 5 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
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新规定,公司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
基础上进行修订,形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原《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同
时废止),该制度经 2013 年 5 月 14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201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
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招商银
行深圳分行新时代支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共
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1 年
12 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经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取消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时代支行所开立的
募集资金专户,将原该行账户管理的公司键鼠产品建设项目、音频(无线音箱和
耳机)产业化项目、无线游戏手柄产业化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总部及
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到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开立的
募集资金专户,并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1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801014180005174
  2            平安银行时代金融支行                 6012100072991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
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鉴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近日公司已将上述账
户全部注销。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安信证券、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