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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柏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14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内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
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核查和了解,发表如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年度的相关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
年度的相关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
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适时投资于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及银行结构性存款,有
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勉 冯东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