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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柏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0-27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雷柏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1年11月12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 2)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8 日(星期一)。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本人
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
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3.03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04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05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3.06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3.07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提案 1、2、3 业经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4 业经公司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7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提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所有提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


     3.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3.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3.03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3.04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3.05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3.06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3.07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
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
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9 日、2021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4:00-17:00)。

    现场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6
楼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22,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755-28328808。
    3.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6 楼

    联系人:张媛媛、张文静

    联系电话:0755-2858 8566

    传真号码:0755-2832 8808

    邮件地址:board@rapoo.com

    4.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
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
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
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7”,投票简称为“雷
柏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6 楼召开
 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
 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
 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

3.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3.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3.03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3.04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3.05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3.06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3.07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4.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注:总议案、单一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
 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
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累积投
票议案请在空白框中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可能纳入会议的临时议案【 】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不得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单位公章。

附件 3:

                                     回 执

     截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             股,拟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