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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柏科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3-04-08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雷柏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
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 2)

       ( 2 ) 网 络 投票 : 公 司 将通 过 深 交所 交 易 系统 和 互 联 网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选择现场表决、网络
投票中的任一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自然人股东应本人
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
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22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情况》                     √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
7.00
             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9.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 1、提案 3 至提案 9 业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8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 2 业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8 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所有提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
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
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3 年 4 月 25 日、2023 年 4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4:00-17:00)。

    现场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6
楼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0,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755-28328808。

    3.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6 楼

    联系人:张媛媛、张文静

    联系电话:0755-2858 8566

    传真号码:0755-2832 8808

    邮件地址:board@rapoo.com

    4.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
通费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
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
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8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7”,投票简称为“雷柏投
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 月28日的交易 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23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五)在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 号中国储能大厦 56 楼召开
   的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
   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
   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
   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22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情况》                      √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7.00                                                         √
          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9.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注:总议案、单一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
   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
   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对可能纳入会议的临时议案【 】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不得按受托人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
盖单位公章。
附件 3:

                                  回 执

     截至 2023 年 4 月 24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           股,拟参加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