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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星新材: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4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
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7 年度
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
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3月2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2、2017 年 4 月 25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
    3、2017年4月2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17年5月2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5、2017年8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2017年8月3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7、2017年9月2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8、2017年10月2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2017 年 11 月 9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
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购买宿
迁市彩缘置业有限公司土地房屋建筑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2017年11月3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11、2017年12月7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
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及2018年业绩承诺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有关事项发表如下
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了
历次董事会,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以及决议的执行情况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
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未发现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
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
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
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
取合理,财务运作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
记载。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事项是客观
公正的,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实,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彩缘置业的办公楼及酒店式公寓楼,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购买资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有助于公司吸引高端人才,是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
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
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登记备案,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
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行为。

    三、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计划
    2018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行为进行
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
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
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重点做好对对外担保、对外投
资、 关联交易等事项监督,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公
司员工等各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