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3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19)第 1375 号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新材”)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 项报告”)。 一、 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的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双星新材管理层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双星新材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双星新材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双星新材 2018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 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5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的 规定,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 713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200 万股,每股面值壹元(CNY 1.00),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伍拾伍元(CNY 55.00),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贰拾捌亿陆仟万元整(CNY 2,860,000,000.00),扣除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 153,390,342.00 元,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706,609,658.00 元,其中超募资金 2,044,979,658.00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6 月 2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并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确认并出具了沪 众会验字(2011)第 3935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14 年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 201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612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 价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5,790,49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31 元。截止 2014 年 7 月 28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9,999,993.14 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生的费用 32,060,616.0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67,939,377.08 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于 2014 年 7 月 28 日出具了众会验字(2014)第 4614 号《验资报告》。 6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三)2017 年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关于核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55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 对象询价配售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2,117,03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62 元。 截止 2017 年 3 月 10 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99,993.18 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 币 32,427,116.9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967,572,876.2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72,117,039.00 元,增加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进项税)人民币 1,733,773.58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 币 1,797,189,610.81 元。 (四)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鉴于公司首次发行和 2014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事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同意将完结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划转完成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使用情况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73,198.06 1、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313.78 2、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支出 -465.50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4、销户资金转出 -173,046.34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0.00 7 三.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四)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续)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专户实际余额 2,706,609,658.00 1、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的利息收入 53,582,230.42 2、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的手续费支出 -27,355.86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的投入 -2,759,991,486.22 4、销户资金转出 -173,046.34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0.00 8 四.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四)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续) 2014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使用情况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22,234,290.77 1、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27,461.43 2、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支出 -745.50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3,819,097.24 4、销户资金转出 -18,441,909.46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0.00 2014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已收到的募集资金投入 1,367,939,377.08 1、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的利息收入 33,501,077.65 2、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的手续费支出 -18,284.35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的投入 -1,382,980,260.92 4、销户资金转出 -18,441,909.46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0.00 9 五.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四)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续) 2017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使用情况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574,693,010.45 1、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64,691,332.75 2、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支出 -1,071.78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546,759,623.59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092,623,647.83 2017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12 月 31 日银行账户余额及募集专户余额差异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专户实际余额 64,084,838.41 1、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000,000,000.00 2、非募投户资金的信用证保证金 29,821,756.43 3、非募投户资金的定期存款 0.03 4、以自有资金已先行支付尚未置换的定增发行费用 -1,204,238.96 5、尚未支付的定增发行费用 -37,878.08 6、自有资金转入 -40,830.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专户应有余额 1,092,623,647.83 10 六.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四)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续) 2017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已收到的募集资金投入 1,967,572,876.23 1、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的利息收入 93,864,974.60 2、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的手续费支出 -3,819.63 3、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的投入 -968,810,383.37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092,623,647.83 11 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四)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续)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2018 年度,对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支出 0.00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项 目支出累计 2,759,991,486.22 元;对 2014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项目支出 3,819,097.24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4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项目支出累计 1,382,980,260.92 元;对 2017 年定 向增发募集资金专户项目支出 546,759,623.59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 金专户项目支出累计 968,810,383.37 元。 其中: (1) 首次发行募投项目年产 3 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投入自筹资金 315,102,774.23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沪众会字(2011)第 4114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以及通过保荐人确认,公司于 2011 年 6 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11 年度支付资金 661,920,042.77 元,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未支付募集资金,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支付资金 661,920,042.77 元。 (2)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首次发行超募资金建设年产 5 万吨太阳能电池 封装材料基材募投项目和年产 12 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及 18 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项目,项目投 资总额 2,246,642,000.00 元,2011 年度支付资金 750,510,266.28 元,2012 年度支付资金 894,433,220.08 元,2013 年度支付资金 331,110,887.59 元,2014 年度支付资金 62,810,137.72 元,2015 年度支付资金 29,462,982.10 元,2016 年度支付资金 7,292,776.00 元,2017 年度支付资金 22,451,173.68 元,2018 年 未支付募集资金,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支付资金 2,098,071,443.45 元。 12 八.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续) (四)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续) (3)2014 年定向增发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光学膜项目总投资额 1,367,939,377.08 元,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投入自筹资金 140,652,078.81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众会字(2014)第 4615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以及通过保荐人确认,公司于 2014 年 9 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14 年度支付资金 477,038,489.54 元,2015 年度支付 资金 417,190,307.87 元,2015 年度另支付收购科为股权款 18,000 万元,2016 年度支付资金 234,431,705.41 元,2017 年度支付资金 70,500,660.86 元,2018 年度支付资金 3,819,097.24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支付资金 1,382,980,260.92 元。 (4)2017 年定向增发年产 20000 万平方米光学膜项目总投资额 1,967,572,876.23 元,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投入自筹资金 234,265,776.92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众会字(2017)第 2602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通过保荐人确认,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17 年度支付资金 422,050,759.78 元,2018 年度支付资金 546,759,623.59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支付资金 968,810,383.37 元。 1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帐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设立 7 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首次发行和 2014 年定向增发 共 5 个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 户进行销户处理。 截止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批次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类别 币种 募集资金余额 2017 年定增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1116020029300518878 活期 人民币 121,507.20 2017 年定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2050177863609888889 活期 人民币 63,963,331.21 合计 64,084,838.41 1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续)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帐户存储情况(续) 截止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存储于非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注释号 批次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类别 币种 募集资金余额 注*2 2017 年定增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1116010041000000245 保证金 人民币 4,594,000.00 注*3 2017 年定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32001778636049998888 保证金 人民币 8,610,000.00 注*4 2017 年定增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 518371051217 保证金 人民币 16,617,756.43 小计 29,821,756.43 注*5 2017 年定增 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22210154740000303 理财 人民币 600,000,000.00 注*6 2017 年定增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1306260000000759 理财 人民币 400,000,000.00 注*1 2017 年定增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64,084,838.41 元,其中有 37,878.08 元系尚未支付的 定增发行费用,1,204,238.96 元系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未做置换的定增发行费用,40,830.00 元系自有 资金转入账户。 注*2 定增中国工商银行’0245’系保证金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账户余额为 6,429,233.53 元,美元账户余额为 179,040.00 美元,欧元账户余额为 29,113.24 欧元,共 计 7,886,481.19 元,其中 2017 年定增以募集资金缴存的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 4,594,000.00 元。 1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续)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帐户存储情况(续) 注*3 定增中国建设银行’8888’账户系保证金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保 证金人民币账户余额为 9,990,330.00 元,其中 2017 年定增以募集资金缴存的保证金人民币余额为 8,610,000.00 元。 注*5 定增中国银行’ 1217’账户系保证金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欧元账 户余额为 2,156,851.51 欧元,折合人民币 16,617,756.43 元,全部为募集资金。 注*6 2017 年定增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购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利率挂钩型结构性存 款”理财产品,本金 40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 注*7 2017 年定增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公司新客固 定持有期 JG403 期”理财产品,本金 60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6 月 3 日。 (二)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分别 同保荐机构、募集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如下: 2011 年 6 月 10 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 年 6 月 10 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续) 2013 年 10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 2011 年 6 月 10 日签订的监管协议即时失效。 2013 年 10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 2011 年 6 月 10 日签订的监管协议即时失效。 2014 年 7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4 年 7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3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5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8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5 年 11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12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 2013 年 10 月和 2014 年 7 月签订的监管协议即时失效。 2015 年 12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 2013 年 10 月和 2014 年 7 月签订的监管协议即时失效。 2017 年 3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 2015 年 12 月签订的监管协议即时失效。 1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续) 2017 年 3 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 2015 年 3 月、2015 年 5 月、2015 年 8 月、2015 年 11 月和 2015 年 12 月签订的监管协议即时失效。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任 何问题。 18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首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0,660.9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5,999.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 已变 项目可 更项 截至期末 是否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目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 资金投向 (含 总额(1) 入金额 (%)(3)= 现的效益 预计 总额 (2) 态日期 重大变 部分 (2)/(1) 效益 化 变 更)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 万吨新型功能 否 66,163.00 66,163.00 - 66,192.00 100.04% 2011-10 10,667.83 否 否 性聚酯薄膜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 年产 5 万吨太阳能电 否 65,811.42 65,811.42 - 64,870.55 98.57% 2014-6 4,544.97 否 否 池封装材料基材项目 年产 12 万吨新型功 能性聚酯薄膜及 18 否 138,686.55 138,686.55 - 144,936.60 104.51% 2013-6 17,204.39 否 否 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 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04,497.97 204,497.97 - 209,807.15 - - 21,749.36 - - 合计 270,660.97 270,660.97 - 275,999.15 - - 32,417.19 - -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 3 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的原因为: 公司“年产 3 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建成后,涵盖了高收缩率、中收缩率、低收缩力等各类产 品,满足了低温收缩、较好收缩曲线的要求,适用于各种标签、瓶用套装、异形容器外用收缩等产品。 该项目效益测算按照当时经济形势及市场需求计算预计效益但项目建成后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导致该项 目生产的产品价格出现了较大的波动,影响了该项目预计效益实现。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 12 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及 18 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项目”本年 (分具体项目) 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为: “年产 18 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建成投产后主要为公司最终产品提供原材料,并不直接对外销售,根 据公司整体产品规划、生产计划和原材料研发需要进行生产安排,因此,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波动对膜 级切片的效益产生较大影响。 “年产 12 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项目”建成投产后,该项目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都已达到预期,受 到整体经济形势的影响,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19 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 5 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 计效益的原因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公司“年产 5 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项目”投产后,公司推出适应不同地区气候条件使用的太阳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能电池背材基膜、太阳能电池背板膜等系列产品,因经济形势的波动对新能源行业影响较大,对公司该 (分具体项目)(续) 产品的推广及销售产生了较为不利的影响,未能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临时股东大会并对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进行了 公告。超募资金 204,497.97 万元将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5 万吨太阳能电池封装材料基材项目”及“年产 12 万吨新型功能性聚酯薄膜及 18 万吨功能性膜级切片项目”,超募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部分,公司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将通过自筹等方式来解决,2011 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 75,051.03 万元,2012 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 89,443.32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万元,2013 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 33,111.09 万元,2014 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 6,281.01 万元,2015 年度超 募资金使用了 2,946.30 万元,2016 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 729.28 万元,2017 年度超募资金使用了 2,245.12 万元, 2018 年度未使用超募资金,累计支付资金 209,807.15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1 年 6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315,102,774.23 元。上述置换资金业经保荐人确认,并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沪众会字(2011)第 4114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根据 2012 年 2 月 23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使用 2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 2012 年 2 月 24 日起至 2012 年 8 月 23 日止,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本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3 日归还 2 亿元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 2012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使用 2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 2012 年 8 月 28 日起至 2013 年 2 月 27 日止,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账户。本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1 日归还 2 亿元至募投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 2014 年 3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决议,预计使用 5,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9 个月,从 2014 年 3 月 26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26 日止,到期归还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720.00 万元。截止至 2014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完结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73,046.34 元全部转出,划转完成后公司 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公司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人民币 173,046.34 元转入一般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用途及去向 1116020009000009820,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20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二)本年度 2014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6,793.9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1.9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8,298.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3.16% 项目可 是否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已变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更项 资总额(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总额 (2) 效益 重大变 目 (2)/(1) 期 化 年产 10000 万平方 是 136,793.94 118,793.94 381.91 120,298.03 101.27% 2016-10 -661.06 否 否 米光学膜项目 收购江西科为薄膜 是 18,000.00 18,000.00 100.00% 2015-07 204.75 否 否 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36,793.94 136,793.94 381.91 138,298.03 - - -456.31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一亿平米的光学膜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为: 公司“年产一亿平米的光学膜项目”投产后,主要生产光学膜等新型产品,市场竞争激烈,目前光学膜产 品已获得三星在内的国际一线品牌认证并全球供货;国内主要客户为京东、TCL、海信、创维、长虹、康 冠、小米、华为等国内品牌。由于受到前期技术逐步完善、技术创新等因素影响,导致该系列产品成本较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高;此外,由于公司涉足光学膜时间较短,国内外销售渠道培育需要一定周期,对公司该产品的推广及销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售产生了一定影响。 原因(分具体项目)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的原因为: 由于受到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等因素影响,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未达到预期效 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定增资金 136,793.94 万元将用于投资建设“年产一亿平米的光学膜产品的产能及配套年产 2.5 万吨光学级 聚酯薄膜基材”项目,定增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等方式来解决,2014 年度支 募集资金的金额用 付资金 477,038,489.54 元,2015 年度支付资金 417,190,307.87 元,2015 年度另支付收购科为股权款 18,000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万元,2016 年度支付资金 234,431,705.41 元,2017 年度支付资金 70,500,660.86 元,2018 年度支付资金 3,819,097.24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支付资金 1,382,980,260.92 元。 公司首次发行和 2014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事项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同意将完结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划转完成后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1 201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项目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计 140,652,078.81 元。上述置换资金业经保荐人确认,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众会字(2014)第 4615 号专项 况 鉴证报告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公司 2014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为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效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完结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8,441,909.46 元全部转出,划转完成后 原因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公司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8,441,909.46 元转入一般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金用途及去向 1116020009000009820,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22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续) (三)本年度 2017 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6,757.2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4,675.9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6,881.0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是否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已变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到预计 否发生 资金投向 更项 资总额(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总额 (2) 效益 重大变 目 (2)/(1) 期 化 年产 20000 万平方米 否 196,757.29 196,757.29 54,675.96 96,881.04 48.44% - - - 否 光学膜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定增资金 196,757.29 万元将用于投资建设“年产二亿平米光学膜项目”项目,定增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 募集资金的金额用途 需求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等方式来解决,2017 年度支付资金 422,050,759.78 元,2018 年度支付资金 及使用进展情况 546,759,623.59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支付资金 968,810,383.37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共计 234,265,776.92 元。上述置换资金业经保荐人确认,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众会字(2017) 第 2602 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定期存储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该 部分资金将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本期购买定期存款情况如下: 23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 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当日将募集资金以 7,949,000.00 美元定期存款形式存入中国建设银行,到期日 为 2018 年 5 月 21 日,利率为 1.88%;以 9,538,000.00 美元定期存款形式存入中国建设银行,到期日为 2018 年 6 月 29 日,利率为 2.31% 。 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17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建行 “乾元”2017 年第 191 期理财产品 6 亿到期,2018 年 2 月 26 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2018 年第 040 期,本 金 60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8 年 5 月 28 日。 交行 “蕴通财富日增利 120 天”理财产品 6 亿到期,2018 年 3 月 29 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52 天”,本金 600,000,000.00 元,到期日 为 2018 年 5 月 21 日。 交行 “蕴通财富日增利 52 天”理财产品 6 亿到期,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交通银行交通银行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 176 天,本金 600,000,000.00 元, 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15 日。 建行 “乾元”2018 年第 040 期理财产品 6 亿到期,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购买中国建设银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本金 60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 交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6 亿到期,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购买南京银行利率挂钩型结构性存款,本金 40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5 月 16 日。 建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6 亿到期,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购买浦发银行公司新客固定持有期 JG403 期,本金 60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19 年 6 月 3 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24 四. 变更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后项目拟投 对应的原承诺 本年度实际投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项目 入金额 入金额(2) 度(%)(3)=(2)/(1) 使用状态日期 益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 收购江西科为薄膜 年产 10000 万平方 18,000.00 18,000.00 100% 2015-07 204.75 否 否 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米光学膜项目 2015 年 6 月 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为”)100%股权。其中,收购柯秋平持有的江 西科为 99%股权及时招军持有的江西科为 1%股权的价格合计为 8,000 万元。同时,双星新材向江西科为增加注册资本 8,000 万元,增资后,江西科为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本次增资 8,000 万元的价格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金额合计为 1.8 亿元。公司本次收购并增资江西科为使用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 1.8 亿元。 变更原因、决策程 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2015 年 6 月 26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增加注册资本》 说明 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与增资入股协议》的议案。 2015 年 7 月 22 日完成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双星新材公告: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增加注册 资本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由于受到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经营等因素影响,江西科为薄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未达到预期效益。 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25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