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3-18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
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通过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公司认为: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内部控制
机制和风险管理架构较为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贯彻落实执行,在内部控
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
制作用。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实际执行过程中
亦不存在重大偏差,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
司的内部控制在总体上是有效的,能够为实现业务合法合规的开展、发现和控制风
险及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等目标提供合理的保证。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
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且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公
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
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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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评价范围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所属部门,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
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目标管理及风险控制、社会责任、企业文
化、风险评估、资金运营、投资、融资、采购、销售、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工程项目、研发管理控制、担保、外协加工、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关联交易、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销售与收款活动控制、采购与付款活
动控制、突发事件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内容。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当前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
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税前利润、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税前利润指标衡量:如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税前利润的 5%,则
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润 5%,小于 10%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税前
利润 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
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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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
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目标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
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公司主要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按规定披露。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
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和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
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
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税前利润、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税前利润指标衡量:如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小于税前利润的 5%,则认定
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润 5%,小于 10%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润
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
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
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的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
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
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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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
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培服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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